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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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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2017年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1

  一、宣传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集中宣传相结合。

  二、宣传内容: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部门法相结合;

  三、具体方案:

  1、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

  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和县委法治办四家联合行文,对”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做出安排部署,必须做到做到人员、资料、咨询台、横幅“四到位”。

  2、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合集中宣传。

  ①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进公安局路口左侧步行街售楼部前广场。

  ③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电视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交警队、消防大队、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局、人社局、住建局、房产局、水利局。

  ④宣传方式:展板、咨询、宣传资料

  ⑤活动筹备:a、12月2日,由县委、县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办主任田刚主持召开参加集中宣传的24家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b、县委宣传部、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负责活动展板的制作,场地的布置;c、其余20家单位必须印制200份彩色宣传资料,派出2名宣传员(有制服的必须着制服)到场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各部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搞好自主宣传活动。

  2、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活动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为保证活动圆满开展,对各单位宣传人员实行签名。

  3、活动效果纳入普法工作年度考核。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7日

  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2

  一、活动目的

  今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根据上级精神,我校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宣传法制精神,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和建设法制学校的进程,使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明显提高。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三、活动时间安排:

  12月初到12月结束

  四、宣传要点

  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习。

  五、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日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实际、围绕主题,认真开展好下列各项活动:

  1、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学校在醒目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各班级出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

  2、开展一次主题班会或主题演讲活动。各班级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一次“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确保全校班班有活动,个个都参加,师生都受教育。

  3、进行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守法宣誓活动。12月4日,学校利用大课间活动时间组织一次特殊的升旗仪式,在庄严的国旗下全校师生进行守法宣誓,校长要在国旗下作一次生动的讲话。

  誓词为:“我宣誓:我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4、请我校法制副校长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邀请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

  6、举办一场《宪法在我心中》的作文竞赛。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全校教职工要高度重视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校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多方联系,共同配合。校长室及早与相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活动。同时,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此项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3、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紧紧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实际效果,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各班级要坚持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培养。各老师要联系实际,创新形式。要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利用学生身边的人和事,让学生喜闻乐见,深受教育;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好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认真总结,及时报告

  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篇3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2017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 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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