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
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使用演讲稿的机会越来越多,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演讲稿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篇1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篇2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也是有了法我们的生活和应有的权力有了保障,法在我们的身边随处可见,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才得以安宁、祥和。
可见,法是重要的,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当你的权益受到伤害时,法可以帮你维护;当你的人生受到侵犯时,法是公正的。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与法律同行,但也有许多青少年们因不知法,不守法,将自己的前途毁灭。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据说,有一个中学生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因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路过网吧,便抱着玩一玩的心态进去了。很快他就沉溺于游戏,无心学习,成绩也随之一落千丈。后来,因进网吧的钱不够,便有了抢劫的念头,最终,他因抢了一位看门老大爷的钱而警察抓走,就这样他的前途被他自己毁了。我在想这个少年如果他懂法,守法,那他就不会走上不归途。作为曾经是品学兼优的他,如果他不受诱惑,控制自己,也许他现在正坐在课堂内与同学专心学习。
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中,我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同的。比如作为青少年,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应履行各种义务。总之,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他们互为条件,互相依存。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某县一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在逃离的过程中,林某害怕被抓获,看到路边有一辆女工红太阳摩托车没有上锁,就拿出身上的一把钥匙试着去开电门,结果摩托车真能启动,于是就开着车加速逃离,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偷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多么悲惨的事件,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何必打架斗殴,当用和平的办法解决问题,退一步海阔天空,也不至于造成伤亡和做出违法的行为,这是他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所以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养,既帮助了他人,也帮助了自己。
我们是青少年,是祖国灿烂的花朵。少年强,则国强。每位青省年更应从自我做起,努力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同行。
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篇4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这是自古至今不变的真理。拥有良好的法律法规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有良好的生活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都有违法犯罪的事。但是,不管什么事,就算人们知道,也不能引起大家的警惕,所以才导致违反法制的事屡禁不止。
“毒品”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因为它而走向犯罪道路的人更是数不胜数。我曾看过一则新闻:有一位明星去外地工作,当他抵达入住的宾馆时,有人向警方举报他携带毒品。于是,警察就突击他的房间检查,他打开门时看到警察脸上露出了一丝慌乱。警察让他打开他的旅行箱,他照做了,但是他是背着警察打开的,趁无人看到的时候拿了一样东西在手里。警察看见了就问他手里的是什么?他说,是火柴。后来警察拿过来以后发现在火柴盒里有一小袋毒品,然后就逮捕了他。
在讯问的时候,警察就问:“你知道吸毒是违法的吗?”他说:“知道,但是禁不住诱惑啊,心里抱有一丝侥幸,认为不可能会被发现,谁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还是自食恶果了,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伤害了爱我的粉丝,伤害了我的父母,让大家失望。”说完后已经泪流满面了。
如果他们能早些想到会有这样的后果的话,相信他们就不会有这些无知的行为了吧。法是无处不在的,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是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认真学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守法,只有守法,才能保护自己。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违法的事如闯红灯、酒驾等等。“勿以恶小而为之”,往往一些大的错误都是因为这一个个小过失而堆积起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在意它,扼制它的成长,不要让它像细菌一样滋生不止。心中要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正确地走好自己的路。
未来的社会,必然也是一个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创造,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作好表率让法常驻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演讲赛范文篇5
敬爱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__小学的__,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学生证,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__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她,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
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孩子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恼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老师的我们,不仅要让学生学法,懂法,更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