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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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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是应党建的要求,对干部人事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提高党政职能和工作效率,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总结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经验做法,从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方面全面从严加以规范,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档案人员管理。由于档案工作具有一定的机密性和较强的政治性,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具备守口如瓶、严守国家秘密的政治素质。各档案管理单位应该从专业角度按规定配齐有档案管理资质人员,而且必须保证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档案管理的每一个岗位、流程都要落实到制度上,从根本上落实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通过定期不定期学习《条例》、《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档案整理规范化。为进一步规范《条例》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按照统一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档案进行梳理、自查,细致做好《条例》归档立卷工作,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清晰,案卷标题准确,装订整齐规范,案卷排列科学有序,确保了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实现了档案管理和档案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

  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干部档案管理员应具备全面的业务知识和过硬的专业技能,一方面,采取多方式参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素质。积极参加专业档案管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互动交流,做到学懂会用;加强与档案部门联系,主动参加档案部门的培训活动,开拓视野,丰富知识,学习借鉴,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保持档案专兼职人员的相对稳定。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细致、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同志充实到档案管理岗位,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了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运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必须做好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保驾护航。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门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围绕“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细化造假行为表现、框定责任主体,提出“十一严禁”纪律要求,引发广泛关注。(中国纪检监察报 12月11日)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极为重要。但个别干部却盯着干部人事档案做文章、动手脚,为其“乔装打扮”,将背景材料“洗白”,妄图“瞒天过海”,想借此获得职务晋升,甚至不惜走上违纪违法道路。

  笔者看来,这类干部一旦从档案“造假”上尝到“甜头”,便欲罢不能,归根结底为一“利”字。或为提拔、晋升提供“便利”,或从“造假”档案中获得更多“利益”。干部“私欲”膨胀,对“位子”“帽子”“面子”的无尽索求是促其进行档案造假的内在动力。往往档案造假非一人之力所能完成,往往有“操刀团队”来打通各个“关节”。如此肆意妄为,藐视国家纪律法规,视党和人民的利益为“粪土”,着实需要“金箍棒”当头一棒,锤打现原形!

  首先,要让造假档案“无皮可画”,严格的监督必不可少。构建一个上级监督、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其他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监督体系,让造假无处遁藏。

  其次,要让干部档案“大白天下”,透明的存储必不可少。从干部从政之初的“来历”,到每一步的提拔、晋升全程纪实留痕,做到真正的公正、公开、透明,将一切“苗头”都扼杀在阳光的洗涤下,让“画皮”彻底腐化,无处“附身”。

  最后,要让干部自身“正大光明”,铭心的教育必不可少。干部无论身处何等岗位,政治思想教育都要衔接上,时刻“洗洗澡、出出汗、静静心”,从内心深处“修炼”“升华”,真正做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愿腐”,远离“乌烟瘴气”,让清风正气常随身边。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拧紧了“源头之关”、扎紧了“制度之笼”。

  一段时间以来,档案造假现象时有发生,干部“带病提拔”“年龄美容”“学历造假”等情况时见媒体报端。

  档案造假问题,归根到底是诚信问题。党员干部档案造假,不仅是个人诚信问题,更体现了对组织的不忠诚、不老实,倘若对此不管不顾,必将对党、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恶劣影响。

  首先,“档案造假”降低的是干部工作的“威信”。干部任免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党委的权威性。古语云“公生明,廉生威”,对“档案造假”行为的姑息放任,不仅是对选人用人标准的漠视,更是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践踏。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在干部队伍中树立“造假者得利,老实人吃亏”的负面风向标,滋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圈内乱象,既影响了干部队伍建设,也终将使干部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荡然无存。

  进而,“档案造假”削弱的是党委政府的“公信”。古有商鞅南门立木,今有国家天下立法,唯有取信于民方能永固政基。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想要保持“血肉之联”,必离不开“鱼水之信”。如果党员干部档案造假、履历不实,这样的“公仆”在群众心中就是“赝品”“冒牌货”,这样的行为影响的不仅是少数党员干部的个人形象,更是我们党委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如此“害群之马”必须从严“斩除”。

  最终,“档案造假”损害的是国家社会的“诚信”。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精神基石。党委政府理应成为国家和社会各界遵守诚信的标杆引领者,而“档案造假”无疑是在党委政府的“诚信红榜”上抹黑。“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党委政府高标准严要求地带头践守诚信,才能有效地引领社会各界、各行各业自觉“向前看齐”讲诚信,否则将重演古代寓言《卖柑者言》中的类似一幕:小贩一边痛斥官员“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边又理直气壮地贩卖劣质柑橘。

  《条例》的印发无疑将从制度层面清除“造假”问题的滋生土壤,但正所谓“制度的关键在执行”,想要真正让《条例》落到实处、让“造假”无所遁形,就需要从三方面统筹发力。

  一是要端平“标准之尺”,坚持档案管理“一个标准严到底”,不能因为是“特殊人物”而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是“历史问题”而一概不究。二是要织密“责任之网”,规范落实档案管理责任机制,从档案建立、查阅到审核、监管等各个环节都要环环相扣、无缝衔接,不留职责盲区。三是要磨利“惩戒之剑”,彻底打破“低成本”尴尬,“档案造假”一经发现则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从严从源遏止“造假”之风。

  “一档不诚,则难以信天下”。唯有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严查严管“造假”行为,才能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守牢真实可靠的“生命底线”,才能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筑牢坚不可摧的“制度堤坝”,才能为推进国家社会的高质量发展递交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诚信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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