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接待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制定了《商务接待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如下
、接待原则
(一)统筹管理。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管理,相关处室具体承办。
(二)事前审批。所有接待事项,事先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事项不予执行。
(三)勤俭节约。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
二、接待范围
(一)到广安投资考察、项目促进等活动;
(二)外出开展项目投资促进、开放合作等活动。
三、接待标准
(一)商务接待用餐按照对口接待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用餐遵循节俭原则,尽量安排在机关食堂或体现地方特色的宾馆、饭店,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确需安排酒水,可提供本地酒水,原则上不安排高档瓶装酒。
(二)住宿费、交通费原则上由客商自行解决。确需安排的,住宿在定点饭店安排,并以标准间为主,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乘坐飞机不得安排头等舱,乘坐火车不得安排软卧。
(三)大型团队接待用车争取由市委、市政府协调安排;小型活动接待用车由客商与机关后勤共同协商解决。外出活动用车按差旅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原则上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商务接待审批制度。商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由承办处室制定接待方案、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进行统筹安排,承办处室具体负责接待。接待经办人严格按照审批内容安排接待,不得扩大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按正常程序审批的商务接待,须征得主要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并在接待工作结束后,由承办处室补办审批手续。
(二)建立商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接待任务完成5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接待审批表、接待方案等凭证。接待清单应当包括主要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报销。凡报销单据及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三)建立商务接待规范支付制度。接待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四)建立商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由委纪检机构牵头,定期对商务接待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审批程序及报销管理是否规范及接待经费使用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实施。
二、接待范围
(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二)按照“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的“三不接待”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三、接待标准
(一)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遵循节俭原则,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安排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确需安排酒水的,可提供本地酒水。
(二)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机关后勤协助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宾馆、饭店,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三)交通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特殊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可开支必要的交通费(不得开支机票费用),交通费开支实行“一事一批”,并说明具体情况(作为接待清单附件)。
(四)接待中,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赠送礼品、土特产和纪念品等;不得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和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品、茶叶、香烟、礼品等与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
四、接待管理
(一)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由承办处室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拟定接待方案,如实填写接待审批表,经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办公室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和接待限额标准进行安排,未按要求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
(二)建立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制度。接待任务完成5个工作日内,接待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据,并附原始票据、接待清单、接待方案、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等凭证。接待清单应当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接待单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初核后,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后报销。凡报销单据及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
(三)建立公务接待规范支付制度。接待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具备条件确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的,经办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批。
(四)建立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制度。公务接待经费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及时向社会公布开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
(五)建立公务接待内部审计制度。由委纪检机构牵头,定期对公务接待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审批程序及报销管理是否规范及接待经费使用等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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