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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佩珊分享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孙绍骋副省长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刚才,通报了去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考核情况,省厅与各市签订了年度承诺责任书,6个城市介绍了经验做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住建部精心指导下,全省建设系统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稳居全国前列,安全生产工作创历史较好水平。去年我省共获鲁班奖4项、国优工程17项、国家装饰奖40项、市政金杯奖8项;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33%,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为0.51,低于全国3.28的平均水平,11市实现零死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先进。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都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全局的突出位置,纳入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经常组织明查暗访,及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有力促进了工作措施落实。

  (二)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去年省厅提请省政府出台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两个政府规章,编制了2项国家级、12项省级技术标准,下发了13个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济南、泰安等市以政府名义出台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其他市也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三)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各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网格化监管,加强过程监控。济南、青岛等市建立视频监管系统,淄博、德州强化警示约谈制度,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各级累计组织抽查巡查13.8万次,监督检查工程7.4万个,整改隐患4.6万处。

  (四)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持续开展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电气、水暖等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覆盖率超过85%,群众投诉明显减少。深入推进防坍塌、防坠落、防起重伤害等专项整治,组织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排查工程1.3万个,责令停工整改342项,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五)民生工程监管有力。去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规模60万套,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非常重。各地充实监管力量,实施重点监控,全面落实分户验收和永久标牌制度,努力为群众建设放心房、满意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中,济南、临沂两市代表我省接受检查,得分位居全国第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从全省看,去年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特别是济南,在工程量达到全省12%的情况下,连续两年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德州连续九年无事故。但部分城市没有完成控制目标,滨州、济宁、临沂、聊城4市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烟台没有实现下降目标。二是安全形势不平稳。我省建筑施工连续两年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但去年邹平县一个只有三层的建筑,因浇注混凝土时违章操作,致使模板支撑体系失稳坍塌,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的较大事故。去年前四个月全省建筑施工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今年1月份连续发生2起,其中日照死亡2人、泰安死亡1人,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苗头。三是主体行为不规范。从全省建筑市场检查情况看,未批先建、规避招标、肢解发包、赶抢工期、压缩造价等行为屡禁不止,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屡有发生,违规施工、违章作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屡纠屡犯,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特别是村镇工程、园区项目、市政设施建设没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游离于监管之外。如去年冠县和今年五莲的安全事故,建设项目虽远离城区,但是按建筑法和质量安全条例规定都应纳入监管范围,建设方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部门监管还有盲区和死角。五是整改处罚不严格。目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健全,关键是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违法不纠、处罚避重就轻现象还比较普遍。这些年各级搞的检查很多,发现问题不少,但整改和处罚力度不够,以致于隐患变成险情,险情酿成事故。有些虽然处罚了,但也仅限于经济处罚,涉及到资质资格的不多,清出建筑市场的更少,没有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

  工程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百姓最直接、最关切、最重大的利益,不仅是建设问题、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质量安全工作中不确定、不稳定、突发性因素较多,任何细小的疏漏都极易诱发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容不得半点马虎,决不可掉以轻心,必须时刻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以更加扎实有力的措施,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深入推进转调创、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关键之年。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着新挑战、新要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座谈会上强调,工程质量安全是必须坚守的生命线。郭树清代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要求,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中央和省领导的讲话,提出的目标高、要求严,为今后的质量安全工作确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当前,我省城镇化进入提质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城镇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房建设投资将高速增长。今年全省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4万亿、房地产开发投资506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1090亿元,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65万套,新建农房50万户。如此大的工程投资,监督管理任务非常繁重,而各级监管力量相对不足。据统计,我省每年在建工程近8万个、5亿多平方米,政府质量监督一线人员不足2600人,人均监督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济南、青岛等大城市达到50万平方米,远远超出国家有关要求。全省安监人员不到1500人,缺口更大。随着高、大、难、新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广泛应用,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新成效。

  20xx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大力实施质量兴业、安全发展战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施工安全、材料进场、建筑扬尘四个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要达到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工程主体确保结构安全,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住宅质量通病治理覆盖率90%以上;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狠抓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抓质量安全,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落实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凡是因队伍选择、材料供应、工期要求、工程款拨付等问题影响到质量安全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勘察设计单位要确保设计成果符合标准规范,加强建设过程技术服务,对重大质量风险源、安全危险源要提出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要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专项方案审查,落实工序验收、隐患排查、风险分析、应急救援等制度。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过程控制职责,做好方案审核、材料把关、现场巡查、平行检验和旁站工作。图审机构要严把图纸审查关,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通过。检测机构要做到程序合法、数据可靠,绝不允许弄虚作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要现场盯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加强检查巡视,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二)着力强化部门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城管执法、市政公用、房管、建管等部门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辖区内每一家企业单位、每一个施工现场,都要落实好监管职责。一要实现监管全覆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额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无论投资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资金来源是国有还是个人、建设地点是城市还是乡镇,都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确保做到无缝隙、无盲区、全覆盖。未经批准、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的各级建设部门要依法责令整改。这几年,小城镇和农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多在城市规划区外,是监管环节中的短板。要尽快建立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对村镇工程特别是农房集中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监管,并为农民自建房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的建设活动,要依法纳入建设部门统一监管,杜绝封闭管理。二要突出监管重点。要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保障体系不健全、现场管理不规范的,增加监督人员,提高监督频次;对大型公建、市政设施、保障房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程项目,要落实包靠制度,实施全程监督;要重点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实体质量以及质量安全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机械设备维护使用、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竣工验收不符合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一律不准交付使用。三要强化"两场"联动。在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管理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将质量安全与资质资格审批、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管理混乱、质量低下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要限制承接新的项目,管不好今天的现场,就让它失去明天的市场。

  (三)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整治"。一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整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生活品质有了更高的期盼和诉求,不仅要求工程结构牢固,而且更加注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是一项民心工程,我省已开展多年,得到群众广泛认可,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今年在全国推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集中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组织编制防治措施,确定年度整治计划,切实把通病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落实到招投标文件里、设计图纸上、施工过程中,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的通病问题。二是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部里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在企业自评基础上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将考评结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结合起来,考评不合格的要坚决暂扣或吊销。深入开展以高处坠落、起重伤害、施工坍塌"三大顽疾"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深基坑开挖支护、洞口临边防护、塔机安装拆卸、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认真编制专项方案,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质检员、安监员和总监理工程师要全程参与作业监管。要建立预警机制,针对不同季节、气候特点、施工进度,提前排查、提前预警,防患于未然。现在正值春季,气温回升、风干物燥,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防火问题,落实好防范措施。三是建筑材料进场专项整治。近期,部分省市出现工程使用粉末砖头、瘦身钢筋、海砂等不合格建材情况,引起社会高度关注。1月16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了潍坊市麻刚砂问题,部、省领导高度关注,省厅和市县主管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进行检测,虽然没有发现麻刚砂用于工程主体,但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一定要引以为戒,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建筑材料进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证质量安全。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做到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标识"三核验",重点加强钢筋、砌块、水泥、砖、砂、石、防水、电气和建筑节能等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保障性安居工程见证取样率必须达到100%。要汲取深圳"海砂门"事件教训,加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筑构配件生产质量管理,切实做好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能力认证工作。四是建筑扬尘专项整治。当前大气环境形势严峻,去冬今春各地雾霾天气增多,引起社会高度关注。4月13日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明确提出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工程。各级城管、房管、建管、环卫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下功夫整治拆迁扬尘、施工扬尘、渣土运输、垃圾堆放等突出问题。施工单位要落实现场围挡、遮盖、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硬化等措施,渣土车辆要密闭运输并对轮胎、底盘进行冲洗,房屋拆迁作业要设置围挡、喷水降尘,确保建筑扬尘治理年内见到明显成效。

  (四)切实加大督查处罚力度。监督检查要做到"四个结合":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促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发挥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帮助诊断问题、查找隐患。企业要认真对照专家意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工程,主管部门要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委派专人到现场督导,隐患不消除,人员不撤离,工程不复工。今年部里要对保障房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省厅已印发通知作出部署,各级要制定工作方案,搞好自查自纠。执法处罚要做到"四个一律":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不讲情面、敢于碰硬,凡是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律停工整改;凡是参与非法违法建设的,一律计入不良行为并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凡是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一律公开曝光;凡是有问题拒不整改或屡纠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清出建筑市场。事故查处要做到"四不放过":已经发生的事故,必须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去年邹平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滨州市政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被吊销资格证书,有关企业受到了处罚,邹平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机构负责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教训十分深刻。今后发生事故,各地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报告,并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省厅和省建管局,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一要健全规章制度。省厅将提请省政府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等规定,建立工程建设信息统计和质量安全通报制度,各级要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二要完善奖惩机制。要将优质优价和优质优先政策落实到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结算等环节,积极引导企业争创鲁班奖、泰山杯、安全文明工地,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立即暂扣资质资格证书。对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市县,取消其在建设领域一切评优获奖资格。三要加强科技支撑。在结构质量评价、砌体强度检验、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地方标准,完善我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体系。全面推广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质量安全检测数据实时传输和起重机械安全防护信息系统,加快节能、节材、节地、节水、环保等先进适用技术转化,推动住宅产业化、建筑工业化和绿色施工。四是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隐患。要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工程质量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持证不上岗。广泛开展质量安全公益宣传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公共教育、警示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五是建立诚信体系。尽快建立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省市县一体化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实现建设类企业、从业人员和工程项目信息库互联互通。完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将工程建设置于政府、市场和公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三、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作风,推动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制约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拿出主要精力,深入基层、亲临现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质量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出了质量安全事故,无论涉及到谁,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要依法追究责任、一查到底。

  二要强化部门协调。建设系统行业多、部门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多。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村镇工程、燃气热力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业管理到哪里,质量安全责任就落实到哪里。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今年省里要启动市、县安监机构和人员考核认定,各级要以此为契机做好准备工作,机构不健全的抓紧健全,监督力量薄弱的抓紧充实。

  三要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厅党组实施意见。各级领导要多到一线,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要勇于直面困难、破解难题,敢于承担责任、触及深层次矛盾,在推动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先争优精神推动质量安全工作,争先进、创一流,抓出优质的工程质量,抓出稳定的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在全国的先进地位。

  四要加强廉政建设。工程建设投资大、环节多、周期长、涉及面广,极易滋生腐败问题。这几年省内外发生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很多都涉及到工程建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洁身自好、防微杜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在工程招投标、建设手续办理、资质资格审批、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规范权力运行,不插手、不干预,决不触及廉政高压线,做到工程优良、干部清廉、群众满意。

  同志们,质量和安全是一切工程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工程没有任何意义。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开拓进取,狠抓落实,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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