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招商代理合同书(2)
四、代理条件: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文件和资料:
(二)代理权限:
1、委托期内项目招商权仅本乙方独家代理;如甲方参与招商,凡乙方客户由于任何原因直接与甲方达成合同,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由甲方没收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甲方必须指定相关负责人员为乙方签订《商户租赁合同》,签约日期为乙方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无故推延签约日期而导致乙方客户流失,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就该客户应得佣金并计入乙方业绩;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后,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
(三)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供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为________;
3、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4、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五、代理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佣金:甲方需按协商要求支付乙方佣金,佣金计酬办法,以合同约定资金(租赁/销售的总金额)为计算依据,其中____%做为佣
金,次月____日前支付。(或:乙方将收取甲方以本项目商业物业租出楼面面积相当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佣金); 或:代理费用:除佣金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按实际面积收取;次月____日前支付;(或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0-2000㎡:____元
2000-5000㎡:____元
5000-10000㎡:____元
10000-20000㎡:____元
20000-50000㎡:____元
50000㎡以上:____元
2、奖金:按照甲乙双方协定,如乙方引进知名品牌、大企业,甲方应给与乙方一定奖金,引进的次月___日前支付,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
3、溢价分成:乙方实际租赁/销售额超出约定基价部分,乙方按成交额的____%提取;
4、广告费用: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印刷宣传材料、楼书等)由甲方自主支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其他费用:考察费、物料费等。
(支付途径:现金或汇款到指定账户,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
乙方。)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报告情况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提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三)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甲方都应书面确认签字。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保证项目建筑可租赁、出售,因相关手续(符合相关部门批准、许可、验收等手续)问题而导致的影响由甲方全权负责,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负责办理各项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手续;
3、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4、甲方所有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5、对于甲方洽谈中之客户名称及相应条款应及时向乙方汇报,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6、若乙方已洽谈上报之商户因某种原因直接与甲方进行商务接洽,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继续跟进。若甲方违反此项规定且该商户成交入驻,则甲方须按应付佣金的全额向乙方支付该佣金;
7、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户等待签约期间,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说明其原因的情况下就同一铺位与另一商户签约,则甲方须支付该铺位应付佣金的_____%给乙方作为补偿;
8、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繁、大幅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乙方有权要求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____________元;
9、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欲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对该商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做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佣金的1/2作为服务费;
10、本合同约定外的事项,如有需要,乙方要求甲方确定相关标准并签字确认,甲方拒绝的,乙方自行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制定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
5、按照甲乙双方谈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相应工作;
6、乙方在销售/租赁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项目的特性和状况 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和过度承诺;
7、乙方应按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8、本案项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_____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9、当因招商需要,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与客户签订合同;
10、如甲方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对乙方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则乙方有权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整定价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纳,则双方应在友好协商下将乙方佣金及任务重新调整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11、乙方招商期限以及进度因特殊原因(如国家及集团的节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风雨等)影响,甲方应适当顺延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委托期限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2、因客户原因,对合同违约,乙方不负责任;
3、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4、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_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5、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如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招商或委托第三方招商,否则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6、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7、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整;
8、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____ 个工作日, 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____ 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九、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作出相应补偿;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招商面积全部招商完毕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改变本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5、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特别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 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2、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招商代理合同书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依据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标的及委托时间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金鹰天地广场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的____区编号______铺位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国土部门最终查账面积为准)的商业招商。本合同的委托项目是确定的,不因项目任何名称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人代理此铺位招商工作,但甲方可以视情况参与招商过程。
3.本合同委托项目的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约期满,如需续约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代理合同。
第二条:委托内容
1. 委托项目的招商范围:餐饮、娱乐、零售、服务配套等,乙方在进行招商过程中,意向商家的业态需提前向甲方报备。
2. 双方约定:
1) 委托项目的租金标准价为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意向商家的议价租金高于标准价时,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租金低于标准价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2) 委托项目的租赁标准期限为_______年,意向商家的议价租赁年限低于标准年限时,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租赁年限高于标准年限时,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3) 委托项目的租赁免租期标准期限为_____月,意向商家的议价免租期标准期限短于标准期限,乙方有权自行确定是否接受;意向商家的议价免租期标准期限长于标准期限,由甲方决定是否成交。
第三条:成交确认、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委托项目成交确认:
1) 承租方与有权就该套物业签订合同的民事主体签订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能表明租赁关系成立的任何合同性质的协议视为招商成交,由乙方完成的招商(包括加盟或合作等方式签订合同视为招商成功),甲方须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乙方委托费用。
2) 乙方每桩招商的成交,甲方须按其预租合同或租赁合同载明的全部租期内平均月租金(租金总额除以租赁总月份之得数,免租期除外)的 倍支付乙方佣金。即:代理佣金=租赁合同内租金总额/租赁总月份(平均月租金)× 个自然月
3) 佣金结算
a.定金支付佣金结算,当签订租赁意向书时,商家所交定金需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定金额即为甲方应支付佣金额,待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开服务业发票至甲方,甲方开具租赁发票至商家。
乙方帐户为:
单 位: 连云港博思堂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连云港海昌路支行
帐 号: 110010509000053052
b.若无定金产生,需在招商成交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佣金支付至乙方的帐号中。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委托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滞纳金额的0.5%计算。如甲方自应支付委托费用之日起30日内仍未全额支付委托费用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于合同解除后的20日内支付全部应付的委托费用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
(一)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履行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代理权。
(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方(盖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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