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修合同范本_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格式(2)
第五条 违约
1、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即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维修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修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
3、 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总合同额X%的经济损失,造成的任何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责乙方各项损失的赔偿。 第六条 合同造价
本合同最终造价:¥XXXXXX元(含耗材),大写:XXXXXXX。 费 用 预 算 表
第七条 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废止
2、 维修保养费用每12个月付一次,共付一次。 结算即XXXX年X月X日前,即XXXXX元(大写:XXXXXXX)。
第八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说明
1、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消防法》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名称、汇款人、收款人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需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该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依本合同第四款第2条规定。
二、合同标的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年维修服务的范围(详见设备一览表): ⑴消防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扭等触发装置。)
⑵消防栓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栓按扭。消防水泵等)
⑶水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泵。喷淋头等。)
⑷消防用各类门系统;
⑸移动灭火器材。
2、服务内容:乙方对以上2.1条所定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支持”。
三、消防维修保养价格及期限
1、乙方在进行维保前,将各消防报警系统进行全面的修复,更换的设备、器材、材料全部由甲方承担;
2、消防维修、保养价格: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人民币大写____ _ ____¥ 元(以3元/M2计算,不含税价)。
3、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及结算;
2、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
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
⑴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技术支持人员每天24小时、每周7天随时可通过电话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解答疑难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⑵现场支持服务:遇到问题,如电话支持解决不了的,乙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⑶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甲、乙双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乙方同时做好甲方告之人姓名、受理时间、故障处理方法的记录;
3、乙方应确保甲方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能及时修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为: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尽快完成维修使系统恢复正常(市政水压不够除外);
4、乙方必须做到派专人每月不少于壹次的正常巡检,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填写回访卡存档,建立用户档案,帮助甲方建立有关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甲方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检查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按标准制定每月以及年度维保计划,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年度消防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供甲方参考备案;
6、每年对各系统未端设备和主机、线路等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都以表单形式记录,并提交甲方存档;
7、乙方应确保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能报警,且乙方应确保由于设备自身原因等而造成的每只探头误报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8、需更换的设备、器材、材料首先申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更换;;
9、下列因素不属于维保范围:
⑴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详见“第六章 不可抗力”;
⑵乙方授权外的第三方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
10、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通过每年度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检测,消防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11、在维修保养工作中,若需设备厂家协助,由乙方与厂家直接联系;
12、乙方每月应对系统主机进行外观清洁,保持整个系统的清洁度;
13、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对消防操作人员进行消防操作培训。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并不可预见的事件,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动、罢工、行业纠纷等;
2、合同生效后,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甲方设备故障,乙方应给予及时有效的维修,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或致使甲方所购备件不能按时到货,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设法及时通知甲方;
4、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天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不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达成协议;
5、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120天以上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对于各类故障,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赶赴现场,则从发现故障当天算起,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维保费用全部付清,则每延误付款一个月,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仍不付款,则乙方随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或赔偿金金额达成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4、在上述违约金的计算中,应扣除第六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误。
八、争议和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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