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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佩珊分享

  在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院院长具有多元角色。总体上看,法院院长首先扮演着管理家与政治家角色,法律家角色则处于相对次要地位,大致形成 管理家→政治家→法律家 这样一种角色体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精神和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省委赵洪祝书记有关法院工作的最新指示,回顾总结上半年法院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省高院7月13日至14日在安吉召开了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省高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中级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各刑庭庭长参加了会议。这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读书会的主题,是学习贯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和省委洪祝同志在省高院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7月5日至8日,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到浙江参加法院文化建设会议,同时就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到宁波、绍兴、杭州等基层法院调研,看望慰问基层干警,了解查看我省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生动实践,听取省高院的工作汇报。王胜俊院长认为浙江法院落实八项司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了新的发展。关于下步工作,他强调从四个方面下功夫:一要更加注重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努力在提高调解水平上下功夫。二要更加注重加强审判管理,努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上下功夫。要强化审判管理意识,要建设审判管理机制,要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三要更加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在推出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上下功夫。四要更加注重关心爱护干警,努力在确保人民法院可持续发展上下功夫。要更加关心干警学习培训,要更加关心干警人身安全,要更加关心干警身心健康,要更加关心基层工作。

  省委赵洪祝书记陪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的工作。他指出,省高院和全省各级法院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平衡利益、服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对浙江法院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王胜俊同志在浙江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把最高法院对浙江法院工作的关心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劲动力。二要认真加强我省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保证法院更好地履行法庭职责。三要高度重视法院工作,为做好法院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形成整体的合力。

  省高院班子成员就分管的专项工作谈了各自意见,齐奇院长在班子成员讲话后,也发表了讲话,主要强调了五个问题:一是贯彻好两个刑事证据《规定》。二是落实好省高院“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贯彻学习。三是提高司法舆情引导能力。四是要严格法院安保措施。五是要抓好廉洁司法不动摇。

  昨天(7月28日)下午市里召开的“综治工作暨平安建设形势分析会”,我借这个机会把会议精神简要传达一下。这次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平安建设形势,进行平安创建再动员、再部署。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在会议上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合力攻坚,不断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力以赴再创平安创建“满堂红”,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不懈努力。

  自温州上半年首次评上平安大市后,省里对平安创建工作有关考核指标又作了修改,修改面达50%。这些考核指标与法院相关的主要有三项,大家要引起注意:1、未成年人犯罪率,这是平安建设达标的重要指标。这次市里对1-6月份工作进行模拟评分考评时,有8个县(市、区)没有达标,分数扣得很厉害。当然,未成年人犯罪不是我们法院一家的事情,公安、检察都有责任,但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

  2、有效执结率。去年这项指标比较落后,各法院作了很多工作,最后是达标了。在今年上半年考评中,没有提到这个问题,说明我们做得还是可以的,但还要引起重视。特别是执行五大体系建设问题,要认真抓好落实。3、人民调解窗口建设。目前各法院立案大厅建了6个,法庭中建了11个,其余尚未建立的还要抓紧。

  昨天下午,张保尔副院长根据党组意见对上半年全市法院工作作了回顾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了具体部署,邱志丰、潘光林同志分别就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案件质量评查和执行质效单独评估考核等工作专门作了强调和部署。这些意见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当前法院的重点工作,再谈9个问题:

  一、关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部署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案件评查活动,这是我们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机遇。就温州法院来讲,我认为这项工作有四个特点:1、数量多。我们全市省里交办的案件有521件,法院系统有268件,占一半以上。评查案件全市1160件左右,法院系统有400件左右,占三分之一以上;2、难度大。这些涉法涉诉老案,上访户要求很高,工作很难做,有些案件也是党委政府解决不了问题以后再诉讼到法院的,这样对我们来讲处理难度更大;3、时间紧。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是到明年6月底,要把这么多的案件化解90%以上,确实时间是比较紧的;4、要求高。要求是彻底化解,虽然化解的方式很多,但是要求还是很高的,关键要看效果。这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安排,邱志丰副院长已经提出了很具体的意见。我就不多说了,这里再提几点要求:

  一是领导要重视。中央、省市领导都非常重视信访工作,包括我们温州也是一样,每次召开涉诉信访会议,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亲自出来讲话,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是法院的重要工作,这些领导都是为我们法院在说话。如果我们“一把手”再不引起重视,不把它当成硬任务来抓,这是讲不过去的。我刚才讲,数量多、难度大、时间紧、要求高,如果只靠分管院长,只靠具体承办人员,而主要领导不重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我们“一把手”要把它当成硬任务,在当前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同时,要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好。二是目标要明确。上级文件规定很清楚,20xx年10月份底以前,化解50%,20xx年春节时化解70%,20xx年6月份以前,化解90%,几个阶段的目标很明确,所以请大家对照这个目标进行检查。在昨天的综治会议上,朱贤良副书记对整个情况也进行了分析和通报,到7月23日,我市521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了230件,化解率44%,法院系统268件,化解了94件,化解率35%,公安系统223件,化解124件,化解率58%。从全市基层法院来看,发展也不平衡,化解率最高的是泰顺法院,达到60%,瓯海法院55%,龙湾法院50%,永嘉法院47%,苍南法院45%,瑞安法院36%,鹿城法院34%,文成法院29%,乐清法院27%,平阳统计是0(经了解,该院已经化解3件,但该院没有及时上报)。三是措施要具体。每件案件都要落实到责任人,邱志丰副院长在报告中提出三个确立,我觉得讲得很好,希望大家都要引起重视,每项措施都要落实好。案件评查也是一样,400起案件我们分解到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也要一件件落实。四是方法要多样。可向地方争取司法救助资金,调动多方力量做好息诉,要做好无理访甄别工作。五是化解要彻底。我们不要在数字上面做文章,要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要在彻底化解上下功夫。六是成效要明显。要超前完成任务,不能按部就班。七是信息要畅通。每个阶段的工作,市委、市政法委都在通报。院长们要重视信息工作,避免上下衔接不好,反映不了我们工作的全貌。

  二、关于执行质效评估单列的问题

  潘光林局长已经专门讲了这个问题,我都同意。这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时间上来说,从现在开始准备到9月份开始运行,确实时间比较紧。因为很多准备工作都还没有展开,包括软件一些东西。从任务上来说,我们审判工作质效评估包括执行工作一共26项,这次执行工作单独评估以后,它列出来有18项内容,而且有些内容难度都很大,统计和录入的时间很紧。从要求上来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要反映这么多的情况,要有一个过程。但是我还要讲,重视和不重视不一样,包括审判质效评估也是一样的,我希望院长们回去以后,跟执行部门沟通,提前做好准备,打好这一战。

  这里我提三个要求:第一是准备要早。这次会议以后,马上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人、财、物上给予保障。第二是速度要快。人员到位以后要及时进行培训,前段时间的18项指标的信息,现在开始就要统计和录入,以跟上省高院的步伐。第三是数据要真。执行工作的18项内容反映要客观真实,能反映全貌,不能有随意性。希望到了9月份,我们两级法院的执行数据录入和评估工作在全省法院不落后,至少要跟上全省法院的步伐。

  三、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是今年省高院齐奇院长抓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齐奇院长的牵头调研和推动下,省高院今年 5月底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四项工作原则,尤其是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创新了司法保障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省委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和最高法院有关领导都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极大肯定和表扬。省高院6月初以“浙法发”的高规格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赵洪祝、吕祖善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高院这个《指导意见》。这次7月初召开的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对这项工作作了强调和部署。可以说,贯彻省高院《指导意见》,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已经是当前全省法院落实“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主要抓手,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对此一定要有清醒地认识。

  从温州具体情况来看,我们贯彻落实省高院《指导意见》还有着另一层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温州是民营经济强市,GDP中民营经济比重近81%,民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最近,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对温州今后城市功能的一个重要定位就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要求温州“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等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浙江温台沿海等发展”。这个《规划》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国家级规划,规划期为20xx-20xx年,并展望到2020年,可以说为温州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基调。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在温州今后发展中的份量将更重,作用和影响将更大。同时,又由于温州的民营企业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所以从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入手,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其意义和重要性也将更加突出。因此,大家一定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保障和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各项司法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加强中小企业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各项工作。具体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抓好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学习贯彻工作。省高院的《指导意见》涵盖了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司法内容多。全市法院一定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做好《指导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要通过审判例会、专题研讨、辅导讲课、座谈讨论多种学习形式,把《指导意见》学深、学透,使全体审判人员领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精神实质,逐条把握条文含义,做到融会贯通,切实找准加强中小企业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一要按照齐奇院长的要求,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真正确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建立中小企业诉讼“绿色通道”,通过快捷立案、简易审理、速裁、调解等方式,对涉案中小企业尽可能使用快捷程序,避免过长的司法周期,影响企业生存发展。三要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它们自身的资产重组改制。四要通过公司诉讼案件的审理,规范中小企业的公司化治理。同时,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财产保护的力度,依法制裁各种侵占、挪用中小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五要充分发挥司法判例的引领作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引金融创新,引导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保护它们的信贷融资的权益,缓解融资困难。六要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推动作用,依法支持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自主品牌,加快技术进步。七要加强民事执行工作对中小企业利益的保护,确保它们打官司的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继续发展的现实利益。八要落实对中小企业的司法救助措施。对涉及经济困难中小企业的诉讼案件,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困难企业打得起官司;对经济十分困难的中小企业作为债权人,而债务人无偿还能力的执行案件,积极运用执行救助基金,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二)调研制定本地服务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工作细则。省高院《指导意见》考虑到我省各地地域、经济等方面的差异,设置了一些指导原则和宣示性、指引性条款,并要求全省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出台相应的操作性细则,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方面,嘉兴中院、嵊州法院、宁波法院等已经率先探索,出台了一些贯彻意见。我们温州是“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是中小企业的集聚地,这方面的工作不仅不能落在后面,更要争取走在前列。今年上半年,中院研究室已经配合省高院开展专题调研,并承担了调研课题第三部分的起草工作。可以说,省高院《指导意见》的出台,也有着我们的一份功劳。《指导意见》下发后,中院民二庭结合商事审判特点,也提出了一些贯彻意见,但没有真正形成实施细则。这方面的工作,请研究室和民二庭等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为贯彻这12条,提出我们自己的一些指导意见。各法院因为地域经济差异,也可以就自己辖区内的贯彻省高院的12条指导意见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出来,并且上报中院。

  另外,根据省高院要求,近期各法院还要做好向党委、人大和政府领导汇报、通报工作。重点汇报赵洪祝书记、吕祖善省长的重要指示及省高院《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创新举措,汇报本地法院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安排和打算等,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各方面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抓好委托行业协会调解工作。委托行业协会调解是中院今年抓的一项重点工作,这项工作既是对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和丰富延伸,也是我们建设服务型法院、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今年3月,中院配合省高院开展服务中小企业专项调研时,有行业协会反映,行业协会内部纠纷很多,但行业协会说了不算,很多纠纷调解了又向法院起诉,效果不好。所以有的行业协会包括温州市中小企业联合会负责人都提出,法院是否可以委托行业协会调解,通过司法权威和行业权威的联动,提高纠纷解决的效果。我考虑,这也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一项重要举措,所以我们要研究室、立庭庭、民二庭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研,调研中发现温州市本级就有行业协会140多个,其中工商领域的行业协会88个,工商行业企业有3.6万多家,企业2007年度的产值就达7600多亿元。有这么大的潜在群体和司法需求,这项工作的意义就更大了。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地上,出台了一个意见,听取了商业协会、律师协会的意见,并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我们在5月底出台了《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并在6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了通报。这项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受到了广泛好评。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广播电台等十多个国家媒体作了集中报道,《光明日报》还给领导写了内参,省委赵洪祝书记、省高院齐奇院长和温州赵一德市长都作了批示,给予高度肯定。在上周召开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市委朱贤良副书记也专门作了表扬,并要求下半年要“不断加强区域性、行业性新型调解组织建设”,把构建大调解体系这项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这项工作领导这么重视,社会这么关注,但我们法院内部还跟不上。5月底出台意见后,近2个月来,各法院内部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联络员还没有确定,各地行业协会的名册也没有建立,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具体个案调解成功的还很少。我想,关键还是在于领导重视。各法院院长有没有看过这个《指导意见》,有没有具体在抓?文件下过了,不等于工作就做过了,不能图虚名。这个意见出台以后,有很多媒体来采访我们,我们只能讲一些指导意见的具体内容。所以,我今天在会上再强调一下,请在座的各位院长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引起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永嘉瓯北法庭最早建立的泵阀等3个行业协会联络点,要做好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工作经验,为全市法院提供借鉴。要尽快建立行业协会调解名册,指定法院联络员,加强对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委托调解的快捷处理,提高其调解能力,尽量缩短调解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时间期限,防止久调不决,增加当事人讼累。同时,对行业协会要求确认的调解协议,要依法严格审查,防止虚假诉讼。总之,这方面的工作请各法院抓紧动起来,争取早出成果。有关工作请中院立案庭牵头负责。

  四、关于“28个法庭28个亮点”创建活动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基层基础建设都很重视。去年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三个年”活动,其中一个就是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年。今年,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了“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省高院也召开了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根据上级的要求,我们今年部署开展了“28个法庭28个亮点”创建活动,开始有些同志有不同意见,有同志讲28个亮点做不到。我讲没关系,只要每个法庭都有自己的工作亮点,28个法庭就有28个亮点,其中某些亮点有重复也没有关系。这项活动既是为了巩固和深化去年人民法庭便民诉讼20条的工作成果,也是为了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是“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本地化、特色化。这项活动开展后,齐奇院长、朱贤良副书记等领导也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肯定。但是,从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来看,各地发展还很不平衡。苍南、永嘉等法院走在前列,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有些法院还没有真正落实,仅仅是每月上报数据。我们要求每个法庭在今年3月底前要确定亮点创建方案,包括确定的依据、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及责任人。但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法庭没有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没有找准努力方向。我们法庭的个别庭长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工作还跟不上。另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法庭要在12月份上报创建活动的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中院要对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编印创建活动经验文集和论文集,并表彰十个先进单位和十个先进个人。这方面,请相关法院主要领导和中院民四庭、研究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务必引起重视,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早做准备,争取把相关工作抓实抓好。根据上级要求和温州法院的实际,我考虑下半年这项活动还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上下功夫。便民诉讼是近年来温州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和亮点。特别是中院去年制定的“便民诉讼20条”,省高院今年3月特意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了介绍推广,中院自己也编印了一些材料,会议资料供全省法院学习,各新闻媒体也很感兴趣。所以我们在深入推进便民诉讼上,特别是“便民诉讼20条”我们还要进一步引起重视,继续抓实抓好,争取抓出更大成效。

  二要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上下功夫。从中央到基层,各地对人民调解工作都很重视。《人民调解法》草案已在今年6月25日提请全国人大会第15次会议审议,并于7月1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省里、市里对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也抓得很紧。朱贤良副书记今年多次强调法院要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建设,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我们也把“加强法院调解窗口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中院主要领导“一线工作法”的重点项目向市里上报。从前段时间来看,这项工作进展还不理想。目前还有近半数基层法院的立案大厅和人民法庭没有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驻庭的人民调解员落实到位的也不多,人民调解员办结的案件更少。这方面,请各法院院长、分管院长要切实引起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抓好落实。

  三要在深化模范五好法庭创建上下功夫。最近,党委部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很重视。从法庭工作来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当务之急是要把五好法庭和模范五好法庭创建工作抓上去。五好法庭要尽快实现满堂红,模范五好法庭的数量要进一步增加。最近,省高院正对五好法庭和模范五好法庭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部分模范五好法庭可能要进行淘汰,我们要抓紧查缺补漏,“未雨绸缪”,改进不足,以良好的工作实绩、一流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通过上级法院的考核。

  四要在加快法庭用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我在年初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说过,市财政补助建设的23个人民法庭用房,要争取在本届内完成或动工开建,这点我是向市委有关领导都表过态的。从目前进度来看总体是好的,但还有3个法庭用房没有立项,有6个立项后至今没有动工开建。相关法院领导一定要引起重视,工作要抓紧。法院大楼也是一样,瓯海法院的审判大楼装修等工作要抓紧。各法院有基本建设项目的,要与党委政府沟通好,在十二五规划编制时要及时报告,争取编进规划。

  五要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法庭良好形象上下功夫。6月下旬以来,省高院的司法巡查小组和高院法庭指导组的同志对全市部分人民法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查访。从反馈的情况看,总的较好,但也有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另外,从省高院通报的第一季度模范五好法庭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来看,我市几个模范五好法庭排名也还比较靠后。这方面,请有关法院领导也要引起重视,要督促相关法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以更好地应对省高院的检查评估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五、关于审判质效管理

  审判质效管理现在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重头戏,齐奇院长很重视,抓得很紧,每月都在评估数据报表上有批示。这方面,我们温州法院特别是一些基层法院的考核排名相对落后。从前年开始,我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强调,要求院长带头多看报表、多做分析、多抓管理。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应当说有一定好转。今年1至6月,我市法院在收结案数增幅较大,质效评估考核排名总体上稳中有升。这与在座的各位院庭长的努力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平阳法院动了许多脑筋,想了很多办法,上半年13项评估指标在全省法院考核排名同比进步30多个名次,16项评估指标跃居全市法院第一,进步非常明显。中院已专门编发工作简报介绍推广他们的经验,各法院院长要好好看看,对比一下。另外,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我市法院的审判质效总体水平在全省法院仍处于相对落后位置。一方面,基层法院的评估数据平均水平总体上尚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较多的基层法院考核排名仍处于全省法院相对靠后位置,另一方面,中院本级各项指标总体排名在前三位,但今年上半年中院在收结案增幅的情况下,未结案数也大幅上升,个别数据在全省中级法院的考核排名有所下降。这方面,我自己首先要重视,各分管院长、庭长也要引起重视。要把工作抓上去,改变未结案过多的这个面貌。

  (二)个别老问题仍未能纠正。一是简易程序适用率长期偏低。全市11个基层法院中,除了平阳法院外,其余10个法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均低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瑞安、乐清、洞头法院的简易程序适用率甚至比去年还有较大幅度下降。这个问题我强调了很多次,但一直未能改观,各法院院长一定要好好分析原因,抓好整改。二是民事调解率还是偏低。这也是个老问题,我也强调过多次。应当说,如果看总体上的民商事调撤率的话,我市法院还是有一定进步的。目前有5个法院民商事调撤率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民商事撤诉率更是全部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单看民商事调解率的话,除永嘉法院外,其余10个法院均低于平均水平。三是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这方面,我也强调了很多遍。从报表来看,上半年我市法院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较去年同期总体上有缩短,但还是有8个法院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也还需要引起重视。这方面,民四庭专门发过通知,立案庭也提过要求,但个别法院上诉移送时间仍很长。中院本级向省高院移送时间也延长了4天多,各业务庭也要引起重视。这也反映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一些突出问题需引起重视。一是未结案数居高不下。上半年,全市法院未结案数总体上是呈下降趋势的,但中院本级和洞头等法院却大幅上升,上升幅度均超过40%。再审案件多,未结案数量大,再审案件未结案数增幅甚至达492%。这些情况请中院的分管院长和业务庭长一定要引起重视,要抓紧部署开展未结案清理工作,发扬以往行之有效的清案方法,尽快把未结案基数降下来。二是结案均衡度偏低。结案均衡度是齐奇院长很关注的一个评估数据,它反映了收结案均衡发展的态势和水平。从6月份的报表上看,我市9个法院结案均衡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1个法院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家要引起重视。三是基层人均结案数。这方面,包括人均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两项,我市均有10个基层法院较大落后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这两项数据均明显落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什么原因?中院本级这两项数据是第三,也要引起重视。四是申诉率和申诉裁定再审率上升。最高院王胜俊院长在今年上半年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讲到信访工作时,特别是强调要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要“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形成有利于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控制和减少申诉率、申请裁定再审率上下功夫。但从上半年的报表来看,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还不理想。9个法院的申诉率和申请裁定再审率在上升,6法院的申诉率和10个法院的申诉裁定再审率超过平均水平。这个问题要引起重视,要想办法解决。四是程序终结率过高。除平阳、瑞安法院外,其余9个法院的程序终结率均高于全省基层法院平均水平,也要引起重视。

  六、关于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目前各级法院对法院文化建设都很重视。最高院7月初在宁波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会议,王胜俊院长亲自出席会议。他在会上强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并要求全国法院深刻认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高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旗帜,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省高院齐奇院长和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对法院文化建设和政法文化建设也很重视,7月21日,朱贤良副书记带队到永嘉调解政法文化建设,市委政法委还准备在永嘉召开政法文化建设现场会,推广永嘉法院文化建设的经验。

  这项工作最高法院有要求,市委也这么重视,全市法院一定要从更高的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法院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着力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提高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当今社会管理精细化的知识时代,法院工作优劣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和队伍的竞争。我们的队伍从司法的理念、观念、精神状态、素质素养、纪律作风等等方面,与司法公正的要求,与精品案件质量的要求,与司法公信和公众形象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在有些地方可能还很不适应。所以法院文化建设一定要把精神文化建设放在首位,要想方设法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把全法院每一位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都调动到最佳状态,形成干事业、争一流的浓厚氛围,象爱护自己的眼睛和生命一样爱护人民法官和人民法院的形象。要认真落实王胜俊院长的要求,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通过司法良知教育,切实提高法院干警的职业道德水平,为人民法院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要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培育人作为开展思想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多渠道为干警鼓劲减压,努力在推动解决干警学习培训、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实际困难上取得新突破。

  (二)要结合文明机关创建,加强行为文化建设,着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最近,中院正在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有关部门目前正通过电话随访等方式明查暗访,将在8月份到中院检查验收。中院创建办已经发出通知,请各分管院长、庭处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分管线、本部门的管理,不能给创建工作拖后腿。另外,类似的明查暗访、监督考核还有很多,如前阶段的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的检查、省高院对部分人民法庭的随机检查、齐奇院长自己带队到法庭随访,以及市作风办、中院监察室组织的明查暗访,等等。可以说,现在的监督是无处不在,各法院都要引起重视。要进一步按照创建文明机关的要求,按照“转作风优环境”等专项活动的要求,规范法院内部管理,加强院风院貌巡查和司法礼仪明查暗访,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以更加良好的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争创人民满意。

  (三)要推进法院“两庭”建设,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应当说,近年来我市法院在这方面是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中院去年以新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审判区制作了四组法制文化浮雕,邀请了20名温州知名书画家创作了100多幅以廉政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张挂在办公区内,并把“公正、廉洁、高效、为民”确定为中院院训,镌刻在办公区一楼大厅,让干警上下班时时可见,入脑入心。基层法院中,永嘉法院办公审判大楼的文化塑造很有特色,齐奇院长、朱贤良副书记等领导都给予了肯定。文成法院这方面也抓得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现在全市还有不少法院的审判大楼或法庭用房正在建设装修,我想可以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多在大楼法文化装饰设计上下功夫,尽量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我一直强调,新大楼要建设好,老大楼也要管理使用好。一些法院的老大楼法文化建设也要搞好,特别是大楼的整洁卫生是事关法院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管好。通过大楼法文化建设,不仅自己看了赏心悦目,当事人和群众来了,也会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增进对法律权威、司法权威的信任和景仰。

  七、关于廉洁司法

  廉洁司法是法院、法官的立身之本,我也是大会小会逢会必讲。温州是个人情社会,人情关系特别复杂,工作、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之中,要想确保全市法院队伍不出问题,有时觉得确实是如履薄冰,一刻也不敢放松。就在前不久,鹿城法院又出了一个问题。今年的6月25日,鹿城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林振华因涉嫌受贿等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批捕。平阳法院去年工作很好,但年底时1名审判员出了问题,自己投案自首了,在考评先进时被一票否决。这暴露出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仍不到位,在管理上仍存有漏洞,特别是对干警八小时外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所以我还要再强调廉洁司法,强调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下半年,我考虑还要加强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要把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行动的一面镜子,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做好表率,时时对照、常常提醒,逐项进行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具体岗位廉政教育制度,结合《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和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党性党纪教育。二是继续认真落实“五个严禁”和“六条禁令”。 注重发挥各庭室廉政监察员的作用,不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确保司法权不被滥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下半年,要在全市法院继续开展案件回访和异地交叉督查等工作。案件回访的范围由中院统一确定,各法院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已审(执)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同时,继续组织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对全市法院范围内发改案件实行交叉督查和集中督查,预防和减少督查的人情干扰。另外,还要开展委托评估拍卖专项检查。对全市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改进工作,加强指导,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干警的精神境界。五是结合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查办违法违纪行为。

  八、关于司法舆情应对引导

  近年来,各级法院对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非常关注。最高法院今年全国“两会”前专门开了一次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法院司法舆情应对引导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各级法院在全国“两会”期间建立舆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大司法舆情要在1小时内报送到最高法院。这样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省高院去年专门开办了《网摘时评》刊物,齐奇院长每期必看,还经常作出批示。齐奇院长近两年来已经三次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中院院长读书会上专门强调司法舆情应对工作了。市委朱贤良副书记对此也很重视,他还把网络舆情作为社会管理的一块重要内容,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专门部署。今年下半年,市委政法委还准备围绕“突发公共事件与舆情应对”,组织政法领导干部专门进行培训。

  从我们温州法院情况来看,这块工作应当说总体上还是好的。上半年,中院办公室指导瑞安、鹿城、瓯海法院公开回应一些涉及法院的负面网贴,得到了网民的理解和称赞。齐奇院长批示肯定了瓯海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负面贴文的做法,温州电视台《温州零距离》对鹿城法院公开回应网民贴文进行了评论报道,称赞这种做法是司法理念和法制文明的进步,要求其他机关向法院学习。上半年,最高法院对全国“两会”期间法院舆情引导应对进行总结表彰时,中院、龙湾法院受到了表扬,2名宣传员被评为先进个人。

  但我们也要看到,新时期涉及法院的突发事件和舆论炒作不断增多,网络舆情也非常复杂。同时,我们法院还缺乏一些网络舆情应对引导的规范制度和工作经验。为此,我们要不断总结提高舆情应对引导的能力和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舆情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高院今年6月下发的浙高法(20xx)171号《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对司法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工作条线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协调落实。各法院要拔付必要经费,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信息网络等方面提供保障。有条件的法院,要为网络阅评员配备外网电脑,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争取第一时间发现涉及法院的网络舆情,打好主动仗。另外,省高院还特别强调,重大敏感事件的舆论应对引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法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妥善地做好涉及本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不能一推了之或胆怯回避,要力争把事件平息在发源之地。中院办公室要对全市法院的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统一协调管理。

  二要掌握好突发事件应对“黄金四小时”法则。今年第3期的《党政干部参考》中刊登了处置突发事件的“黄金4小时”法则一文。齐奇院长对此非常重视,专门加了批注,要求送各级法院院长参阅,并要求一旦发生涉案、涉法院“触电”,各地院长要敢于担当,及时应对。“黄金4小时”法则,是由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最早提出的,它的主要观点就是要借助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黄金4小时媒体”,就是以微博客、QQ群、人气高的BBS论坛等为代表的网络媒体,在危机来临时,速报事实、慎报原因、再报后续(动态),通过早讲话、会讲话、讲真话,并依托网络媒体的快速传播,让群众了解权威消息、主导舆论,尽快平息事态。省高院《关于加强敏感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见》也有详细的规定和阐述,并附有法官如何接待、应对媒体记者采访的规范用语,请大家要组织本院、本庭的干警认真学习,提高引导应对能力。

  三要落实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加强舆论的正面宣传引导。上半年,中院在阳光司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召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通报行政审判、委托行业调解等情况;行政庭、民三庭负责人做客温州网,加强了网络民意沟通;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网上直播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庭审,2次在都市报等媒体上公告邀请市民旁听庭审,同时加强了法院宣传工作,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这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反响。一些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及网民都称赞法院工作透明度高了,新举措很多。朱贤良副书记在上周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也对我们的做法予以了肯定。下一步,我们还要在阳光司法和正面宣传引导方面多下功夫,争取为法院工作营造更好地舆论氛围。现在,全市法院互联网门户网站都已建立,这是法院的对外窗口,是法院对外通报工作情况和群众了解法院信息的桥梁纽带。请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个门户网站,一定要管好、用好。信息要不定期发布,不能一个月、几个月都不更新,那就不是给法院添彩,而是抹黑了。在信息发布中,也要重视保密。发布的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能引起负面影响。中院办公室已经制定门户网站的管理规定,各法院要认真执行,抓好落实。

  九、关于法院安保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伤害法院干警的恶性事件,不但直接危及了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而且极大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审判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这些情况特别是湖南永州的枪击法官事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周永康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法院的安保工作。最高法院连续下发《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做好安保工作的文件。省高院也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就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也要抓紧与公安的沟通,争取与公安一起,结合温州的实际,联合下文,作出一些有关安保的措施和细则。这次全省中院院长读书会上,齐奇院长又专门强调了法院安保工作。6月10日,省高院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专项督查。根据上级的要求,中院最近新购了安检设备,加强了安检工作。同时,成立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准备对各法院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查。

  法院安保工作事关法院工作秩序和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事关无数个家庭的幸福和安宁,请大家对这项工作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上级的要求和中院的部署,我这里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加强法院干警安防意识教育,严格机关内部管理。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安全保卫工作的严峻形势,警惕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教育干警掌握常用的应急处理方法和防身技巧,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要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内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检工作制度。建立严格的门卫、值班、检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法院要实行对办公区域的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法院,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办公区接待当事人及其亲属、律师。各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管理。

  二要扎实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根据中院制定的督查活动实施方案,前期我们是要求各法院就安保工作开展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平阳、瓯海、文成、苍南法院动作迅速,但有的法院动作比较迟缓。这次会议以后,各法院要切实按照督查活动所确定的内容,结合当前法院的安保工作,抓紧时间开展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确保不留死角。要对办公和审判场所的安保情况、强制措施的规范适用、安保预警机制的建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刑事审判羁押场所的安保设施和防护措施、押解通道“三道门”建设、是否建立易激化矛盾案件的预警机制、对群体性诉讼及当事人情绪不稳定的诉讼案件是否采取防控措施等问题,各位院长要亲自过问、认真解决。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敏感案件当事人和其他高危人群要保持警惕,加强防范工作。

  三要加大防护力量和装备投入,提升法院安全防范能力。各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充实司法警察力量。警力不足的法院,要及时招录保安人员,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大对安保人员特别是聘用保安的管理力度,严格审查把关,定期组织集训,增强防护能力。要坚持把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纳入到机关安保范畴,按照齐奇院长提出的要求,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1名保安专门负责门卫、安检和执勤等工作,有条件的法院还应为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安排1名法警负责安保、维护审判秩序和值庭等工作。各级法院要加强安检装备、器材的配备,安检入口处必须配备X射线监测仪和安检门,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要对重点部位实行红外线监控、24小时可视监控和报警装置,加大巡查力度,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防”相结合,全面提高法院安全防范能力。

  四要坚持安保与便民相结合,尽量争取当事人和群众对安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安保工作和当事人不得进入办公区,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和群众不理解,甚至责怪法院“门难进”。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交流沟通,要使他们认识到安保工作既是保障法院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安全。同时,安保工作还可以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了物理隔离带,有利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接触,有利于司法公正。另一方面,要尽量通过远程立案、电话咨询答疑、网上办案进度查询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和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此外,要改善接待区硬件设施,如放置饮水机、报纸、签字笔等,美化环境,优化服务,尽量吸收和减少群众对安保工作的意见。

  同志们,做好当前法院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全力以赴认真抓好“八项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公信型法院,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开创温州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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