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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局长会议讲话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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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局长会议讲话稿篇2

  同志们:

  这次分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总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分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20xx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找准服务和保障分局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不断推进分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分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20xx年工作回顾

  红兴隆分局司法局从促进分局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构建和谐垦区的大局发展,深入贯彻年初垦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把“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做为工作的主题,强化工作职能,拓展服务领域,做到了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工作上有新突破,为全面建设分局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司法局在垦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评比中,取得了综合评比第一名的好成绩。五九七农场场长孙乃生同志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饶河农场和红旗岭农场场长葛怀安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局党委等10个单位和19名个人被总局党委评为垦区“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五九七司法分局和二九一司法分局王丽同志分别在总局荣立集体和个人三等功。二九一司法分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第一司法所和第二司法所被评为总局级规范化司法所。五九七司法分局冯志敏同志被评为分局政法战线十佳干警。

  (一)基层规范化创建工作

  分局司法局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规范化司法分局建设“3345”标准的力度。一是做好司法分局省级规范化创建工作,对各农场司法分局严格标准,做好申报和验收工作。二是通过检查对已是省级规范化司法分局和垦区级规范化司法分局进行了复查,全部合格。这些单位又新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卷柜等。分局司法局在去年7月份集中两个星期的时间对13个农场(厂)司法分局和部分局直单位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做到面对面督办,现场指导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至今,已有5个司法分局进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行列,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12个司法分局(所)进入总局级规范化司法分局(所)行列,一个律师事务所被评经总局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被评为总局级文明公证处。学创工作取得了好成绩。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去年,各农场法律服务所共担当法律顾问320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200件,提出司法建议85条,全部被采纳,依法清欠2000万元,提供法律援助54件,代写法律文书312份,法律咨询1254人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人次,共为分局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一是以规范土地承包合同为重点,全面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去年,在分局司法局的建议下分局专门以党委名义出台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合同管理办法》。这个《合同管理办法》,解决了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无从下手的尴尬局面,深受企业领导欢迎。总局司法局根据我们的合同管理经验,向总局党委提出了《关于统一规范管理垦区合同的司法建议》,并行成文件下发到各分局、农场,在全垦区进行推广,这一合同管理经验也在分局党委会上做了局面交流。去年11月,司法局组织全局13个农场的司法分局(所)长召开了“红兴隆分局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现场会议”,分局副局长杜增杰同志陪同总局司法局刘锡荣局长等领导和各兄弟分局司法局领导一行观摩了司法局规范化建设、五九七司法分局和八五三司法分局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总局司法局刘锡荣局长对我局开展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是垦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具体实践,真正纳入到了“和谐红兴隆”、“法治红兴隆”、“平安红兴隆”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是首创,并在全垦区进行推广和借鉴。去年共规范合同37类,参与签订各类合同36763份,参与审查、修改合同9698份,督促履行13166份,办理强制执行公证9746份,办理抵押登记13925件,为分局避免经济损失1.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200万元。

  二是加大基层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所章程、制度、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把《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制度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公示制度实施办法》下发到各司法分局、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单位均已落实。去年共印发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182张,建立信用档案40份,制作公示板12块。

  三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的保障。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解决调整农业结构、招商引资、改善农场市场环境、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实施农业高技术产业化及保护职工群众权益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等方面的优势作用,主动上门为农场、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认真开展辖区内农场及各行政管理部门,社区、管理区,企业、事业单位,农业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农场重大决策负责管理农场的合同,为实现农场依法治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人民调解工作

  全局基层调委会进一步提高了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约率,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基层调委会去年共调处矛盾纠纷551件,调解成功542件,成功率达到9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8起。

  一是成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针对土地承包纠纷这个难点、热点问题,分局印发了红垦局办发[20xx]3号《关于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局、农场设立两级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专门调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并对两级土地承包调解组织机构设置、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受理纠纷范围、办公经费和规范化建设标准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专项治理。各农场司法分局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与信访、纪委等部门联合,分组深入到各农场基层管理区调查摸底,为职工群众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就土地承包纠纷逐队逐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基层调解组织牢牢抓住矛盾纠纷调处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方法,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防止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局部矛盾酿成全部性事件。

  三是积极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各司法分局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一次到两次,并进行考试。全年共有12个农场司法分局开展了培训,共培训调解员1000余人次,培训内容有《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四是重新规范了三级调解网络。以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管理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核心,管理区设置基层调委会,作业站设调解组、联络员或信息员,以企业调委会为补充的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调解信息网络,做到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纠纷不留死角。目前红兴隆分局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3个,100%达到了规范化调委会标准,人民调解员共921人。

  (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健全刑释解教安置工作制度。去年各基层司法分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全年释解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并对这些人员跟踪调查,上报调查报告,严把衔接关、安置关、管理关和帮教关,使刑释解教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我局去年刑满释放3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责任制,无一人重新犯罪。

  二是开展“丙戌行动”工作。按照总局司法局和分局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红垦司通[20xx]4号 《分局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丙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释解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和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和保护工作作为本次活动的工作重点。在此次行动中,以从思想根源上预防青少年犯罪为根本宗旨,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向青少年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各单位利用节假日为青少年学生举办维权培训班5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4000余人,建立了4个青少年维权岗。

  (五)公证、律师工作

  去年,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事项10445件,业务收费7.5万余元。其中民事公证159件,经济合同公证10286件,法律咨询325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公证处把“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起来,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为期半年的“公证岗位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全处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了党性。

  旗舰律师事务所和红兴隆律师事务所全年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57件,担当法律顾问单位18家,法律咨询570人次,业务收费14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旗舰律师事务所积极介入公司化改制工作,为勘察设计院改制提供咨询服务8人次;修改公司章程1份;为红兴隆糖厂改制提供咨询服务5人次。去年是新《公司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律师事务所把宣讲新《公司法》列入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日程,并与公司领导达成共识,通过新《公司法》的学习,提高了股东、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公司法律意识。

  (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xx年是我局“五五”普法启动和依法治局规划实施之年,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先后以党委名义多次召开重大会议和出台重要文件,使我局“五五”普法工作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依法治局办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且狠抓落实。

  一是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任务。分局党委依法治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依法治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和“分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局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建设工作,为我局新农村建设、“五五”普法和创建法治红兴隆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刘锡荣局长带队参加了在五九七农场召开的“依法治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二是狠抓了分局、农场二级党委中心理论组的学法工作。以分局党委名义制定下发《分局20xx年党委中心理论组学法计划》,分局、农场二级党委中心理论组全部都按此计划组织了本单位中心理论组的学法工作,先后学习了《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信访条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分局党委中心理论组学法二次,分别学习了《劳动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三是认真开展了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局依法治局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分局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实行了目标管理,形成了本单位开展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督机制和考评体系。另外,各农场都普遍开展了“法制文艺宣传、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讲法、以小带老促学、送法下基层进万家”等五项活动,保证了我局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分局新农村建设创建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开展了公务员、企业管理者和中小学生的学法用法工作。结合“五五”普法的“一学三讲”主题活动,分局依法治局领导小组下发了《分局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分局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和《分局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意见》,使我局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据统计,去年1至9月份,分局共办公务员学法培训班125期,企业经营者学法培训班96次,全局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全部实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五是继续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今年分局依法治局办专门下发了《分局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验收标准》,使我局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标准更加明确,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到目前为止,全局有70%的基层单位进入分局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行列,有40%的基层单位进入总局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行列,有8个单位进入省级民主法制示范单位行列。六是深入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进入千家万户。分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分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两个文件对我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思想、时间步骤、方法措施、工作目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局“法律六进”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认真落实分局“法律六进”活动的部署,普遍建立了组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按要求在本单位成立了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报道员队伍、兼专职法制文艺宣传员队伍、基层兼职法制干部队伍。为了抓好这项工作,分局在农场、局直单位建立了联系点,认真总结“法律六进”活动的具体措施。现在,已有70%的单位做到了“法律六进”活动图板上墙,制作各类图板340余块。

  (七)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结合《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局专门制定了两项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了总局、分局党委的文件精神,下发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复习提纲。九月份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按照分局党委的总体要求,在分局司法行政系统集中解决了党风兼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两级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打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分局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是以“双评”工作为重点,狠抓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分局司法局积极认真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总局、分局关于纠风工作的具体部署。分局《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分局司法局及时召开了由各农场司法分局长、公证处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的“双评”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分局、总局司法局“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切实提高了对“双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双评”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局司法局专门成立了分局司法行政系统“双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红兴隆分局司法行政系统“双评”工作实施方案》,分局和农场两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公开向社会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明确了系统各行的目标。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分局党委、分局和总局司法局及分管领导和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得益于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归功于系统上下团结奋斗和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司法局领导班子向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致以祟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

  二、存在问题

  (一)大局意识不强。个别单位把工作方向只盯在了钱上,抓法律服务工作没有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注重从服务中求发展,小家顾大家。

  (二)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差。掌握广泛的法律知识对于我们的工作来说非常重要。个别同志既没有法律底子,又不接受新知识,与我们要建立一支学习型、知识型队伍的完旨差距太大,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三)组织观念淡薄,法治观念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要不折不扣的完成。有些单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要求,仍然私下协助办理公证,造成当事人上访,社会影响很坏。这个问题协办单位有责任,更重要的是公证处的责任。当事人如果追究起来,协办公证应以错证处理,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根据《公证法》的要求,严禁委托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承揽公证业务,应交由公证机构或公证员出证。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以“提成”、“协办费”或“劳务费”等名义为承揽人变相开付工资的行为一经查实,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公证法》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以上是省司法厅黑司办通[20xx]5号文件)。

  (四)合同管理是我局开创的,工作开展了近十年,但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合同管理办公室只流于形式上的合同管理,不注重实效。合同管理的实质内容是为企业管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个别单位只是对合同的纠纷进行调处,没有全面介入合同管理各项内容,工作缺项。合同管理作为农垦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已经提上日程,受到了垦区各级党委的重视,我们一定要做好、做实。

  (五)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程度和所起的作用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单位重形式、轻实质。把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认为是重复、摆花架子。这种认识上的错误倾向必须纠正。今年必须全面提升土地承包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这项工作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当中。

  (六)宣传报道、调研工作比较滞后。20xx年相当一部分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是零。这项工作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领导要带头、机关要带头,这项工作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要重奖重罚。

  三、20xx年分局司法行政工作主要任务

  20xx年分局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和谐法治红兴隆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进一步更新理念,改进工作思路和方式,重点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分局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一)全面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局工作,为构建和谐法治红兴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是我局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局纲要》的关键一年。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抓好各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提高分局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分局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分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要从制度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公务员这条“主线”,不断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对全民普法的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为龙头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保证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举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论坛,交流学法用法体会、经验、论文;要协调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开展高层次、大规模的法制讲座。分局、农场全年至少要组织2次大型法制讲座;要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办法,组织参加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学法考核要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分局、农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或节目,主要街道或办公地点要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橱窗(栏、板),加强法制教育的阵地建设。

  二是以各级机关、管理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等形式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律进机关”工作作为“法律六进”工作的重点,与各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法律工作者上法制课”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宪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专门法律法规每季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共同组织开展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要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要在机关中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比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工作深入开展。要在管理区中开展“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要在管理区中开展给外出务工人员一封信和一份适用法律知识答卷活动。要在中小学开展以每周法律一题、每月讲一个法律故事为主要内容的“小手大手互牵活动”。要在社区中开展给外来社区暂住流动人口一封信活动。要按照“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和全省“法律进乡村”现场会要求,进一步做好“法律六进”活动的推进落实。将通过会议推进、调查研究、检查评比等多种方式发现、培育、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是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通过抓系统,系统抓,长期抓的方式,促进全民普法活动的开展。从今年起,每年5月到10月,分局、农场以“法律广场”活动为载体,农场以“法律大集”活动为载体,与相关执法部门合作,每月开展一次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是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探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分局、法治农场、法治单位建设的方式方法,创新法制工作理念,提高依法治垦工作的实效性。总局党委依法治垦办将于今年6月初召开垦区依法治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我们将推选出优秀论文参加评比。

  五是各单位要继续组织好“五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为“五五”普法教育做好基础工作。各单位要在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五五”普法教材征订任务。

  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基层依法治理的推进力度。要在总结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单位” 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年底前要有70%的管理区、社区,60%的企业、执法单位,80%的学校达到总局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要认真抓好创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先进局、场(单位)”活动。总局党委依法治垦办公室将与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创建活动,通过有效整合各类执法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从整体上优化局、场区域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七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成员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要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内在规律、方法途径等进行理性的探索研究,不断把普法依法治理引向深入,要抓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每个单位保证每年被国家采用的论文或稿件不少于一篇、省级不少于三篇,完不成任务,目标联评不能进入前三名。

  (二)以维护和谐法治红兴隆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完善农场、管理区和社区人民调解工作“366”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今年各农场调委会和80%的管理区、社区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和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在集市贸易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拓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服务领域,提高排查、调处土地承包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和群体性矛盾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专项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针对分局比较突出的土地承包、城建拆迁、国企改制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筑牢维护分局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登记簿册和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进一步提升土地承包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和水平,积极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今年调解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提高土地承包纠纷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大对土地承包纠纷排查力度,不留死角,力争把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在基层;加强横向联系,与农场相关部门及法院密切配合,有效防止纠纷苗头扩大化;推进基层“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运作,加快分局、农场、管理区三级调访工作体系建设步伐。三是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按照六中全会《决定》中“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要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深入开展矛盾纠排查调处工作”的指示精神,搞好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信访工作中的应有作用。要主动向分局、农场党委汇报,抓好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津贴报酬等方面的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好“调访一体化”机制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积极探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把平安建设的重点放到基层,全面推动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从排查、协调、处理、交办、转办、督办等方面完善措施,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提高调访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开展与法院、公安、信访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启动“三调联动”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与行政调解相协作、与其他调解相配合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要大力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探索选配调解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优化调解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建立起一支选举与聘任并用、专职调解员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相结合的调解队伍。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培训网络,对调解员尤其是调委会主任和调解小组长进行定期、系统、正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调解技能。六是要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职能作用,并深入挖掘、有效利用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衔接率,改进对社会危险性较高人员的管控工作。要密切与劳动部门和再就业培训指导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进过渡性安置实体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为构建和谐法治红兴隆提供法律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保障分局各级党委中心工作。按照总局党委提出“垦区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升、经济增长全面提速”的总体要求,全方位的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单位要组织好司法行政干警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总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抓住党委中心和全局重点工作,围绕构建和谐垦区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为农场党委重大决策服好务,为和谐分局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为分局广大职工群众服好务。在今年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好合同管理办公室的“十四职责”和“十六项制度”,提高法律业务素质,注重对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把好合同的签订关和履行关,为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行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合同管理工作将纳入今年的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当中。二是服从服务于“两提”,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今年,要紧紧抓住垦区实施“十一五”规划、分局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分局、加快分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升,经济增长全面提速”的契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主动进入分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实践中去,为分局实施(科教兴垦、人才强垦、产业升级、城镇带动,“走出去”)五大战略服务;为分局加快(农业现代化、农垦工业化和农场城镇化)“三化”服务、为分局(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在全省率先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服务;为分局(加快建设新农村、打造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区、全面构建和谐垦区)一个战略目标服务。要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思维抓落实,服好务、保好驾、护好航。三是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依法服务分局新农村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树立服务为民意识,研究和拓展法律服务分局新农村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便民利民的优势,继续开展基层送法进万家、法律服务进万家、法律援助进万家、人民调解进万家和刑释解教工作进社区活动,要落实好分局批转的司法建议、努力为分局新农村建设,发展农场经济、合同管理、职工增收开展优质法律服务。通过法律顾问、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服务方式,为基层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四是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预防、疏导、化解社会矛盾的专业优势,依法维护分局社会和谐稳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探索在诉讼外和非诉讼活动中以调解、协调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注重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群体性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引导纠纷主体用理性的、合法的、程序化的方式寻求纠纷解决,避免和防止纠纷的恶化,减少和降低纠纷形成的负面影响。

  (四)巩固和加强基层规范化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基固本,推进垦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加快司法分局(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协调沟通,抓好《垦区司法分局(所)建设规划》的实施。二是进一步提升司法局分局规范化创建创建水平和质量。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促进司法分局工作整体上水平的重要载体加以推进。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在抓好硬件建设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班子队伍、业务工作水平、公正执法能力、管理规范化等软件建设,使创建工作真正发挥促进基层单位管理建设整体水平提高的作用。三是巩固创建成果,做好省厅复查准备工作。省厅今年将根据近年来创建成果,对创建规范化方案进行调整,并对审查、验收和复查的方法进行改进,因此,各单位在加强规范化创建工作的同时,要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创建工作做到真实、扎实,真正达到提高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目的。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要着眼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质建设和从严管理工作。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努力实现以党风促政风,以党风带行风,以党风正警风,为全面推进分局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和谐垦区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永葆垦区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是要开展创建“学习型、研究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活动。在全系统中,大力发扬甘于奉献、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勤奋学习、深入钻研的进取精神,厉行法治、遵章守纪的自律精神,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坚韧不拔、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三是要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抓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已定,关键是落实责任。全系统各级各单位都要把握好工作全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打开突破口,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科学性,规范目标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强化综合考评绩效,充分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和保护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意培养和挖掘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整体发展。各司法分局长要转变工作作风,搞好调查研究,要高度重视基层宣传、调研工作,将宣传、调研工作落实到人头,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级、省级等信息窗口和交流平台,切实做到把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宣传出去,把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出去,把典型经验宣传出去,把典型人物宣传出去。同时,各单位也要加强对外地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的学习,不断充实和改进我们的实际工作,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要求每个司法分局年内必须有一篇国家级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发表,有三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有五篇在总局以上报刊上发表。这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中,奖优罚劣,完不成任务的,将取消年终评比资格。

  同志们,今年是我局“十一五”规划和建设和谐法治红兴隆的关键一年,做好分局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作用,继续发扬创一流、站排头、扛红旗的敢为人先的精神,务实创新,努力拼搏,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以更加辉煌的业绩为分局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1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