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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上的讲话

佩珊分享

  改革开放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国家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富裕做出了巨大贡献。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民营经济发展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这次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xx年以来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刚才,大会隆重表彰了全省个体私营经济践行科学发展观示范企业和带头人。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获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青岛、临沂、诸城、博兴四市县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要认真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和做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民营经济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壮大规模、提升质量为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优化服务,全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优化发展环境。20xx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民营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大力引导民营企业加快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努力营造平等竞争的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二是实施扶持计划。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制定出台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小企业培育计划、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和科技创新计划,不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全省列入成长计划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上缴税金年均增长都在20%以上,特色产业镇达到251处、特色产业集群近 6.5万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技术中心科研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2%以上。三是推动集聚发展。省政府颁布实施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推进16个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全省销售收入过10亿以上的产业集群达到343家,实现销售收入2.5万多亿元、利税1962亿元,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新亮点。四是强化金融支持。针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加快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支持银企合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建立担保机构505家,累计为13.9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担保贷款2354亿元。全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余额达到9077亿元。五是健全服务体系。着力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创业辅导体系、人才培训体系、诚信体系上下功夫,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已经初步形成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立创业辅导基地100多家,有2万家企业纳入了省级信用征集库。

  经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新成效,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是实力不断增强。自20xx年到20xx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数年均分别递增5.7%、14.2%,总户数分别达到215.7万户、47.1万户。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5万户,出资总额达到322.2亿元,居全国第一位。在市场主体总户数中,民营经济所占比重持续上升,达到95%。目前,全省注册资本过亿元的私营企业930户,私营企业集团1042户,私营股份公司993户,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已突破万亿元。二是贡献率大幅提高。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4513.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xx年的29.1%上升到42.8%;实交税金466亿元,是20xx年的4.7倍。同时,在全省工业、投资、外贸领域的份额迅速增大,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 37.3%,占全社会投资比重提高到27.5%,占外贸进出口比重提高到23.9%,分别高于20xx年28.2、13.6、21.2个百分点。三是有效地拉动了内需。去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4309.2亿元,是20xx年的2.4倍,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34.9 %,繁荣了城乡市场,促进了城乡居民消费。四是极大地促进了就业。截至去年底,全省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039.7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1.1%,高于20xx年5个百分点。同时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民营经济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民营企业规模总体偏小、产业层次不够高、发展后劲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不够解放,还存在“恐私怕私”、“轻商抑商”的思想,对发展民营经济观念上存有偏见,固守陈规,还没有完全形成重视、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二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近年来,虽然国家和省里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有些政策措施并未完全落到实处,有的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变了形、走了样。某些领域和行业对民营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策,限制了民营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甚至民营企业合法的权益也得不到保护。三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不够,管理服务不到位,部分前置审批门槛过高、条件苛刻、手续繁杂、收费过多等,缺乏具体的扶持配套措施,存在着“名义上开放、实际上限制”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特别是个别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效率不高,甚至利用权力“寻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创业者的积极性、损害了企业利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在新起点上争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在新的形势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意义重大。第一,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胡锦涛在今年“两会”期间看望民建工商联界政协委员时强调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殷切期望广大非公有制企业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自身素质上有更大作为。这为今后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真正推动,在工作上真正落实,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第二,发展民营经济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我省民营经济量大、面广,是当前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没有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就没有全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没有民营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就不可能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这就要求我们要一手抓民营经济大发展,一手抓民营经济素质大提高。要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民营企业抓好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搞好节能减排。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才能提高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第三,发展民营经济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在要求。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是服务业发展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民生的保障与改善。只有发展民营经济,才能有效增加税收、增加就业,逐步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把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彻底摒弃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陈旧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现有的基础、优势和条件,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大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转方式调结构、壮大规模提升素质为重点,切实在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发展上下大功夫,加快形成民营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一个大台阶,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争取今后5年民营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到20xx年吸纳就业占整个社会新增就业总数的比重达到95%。

  (一)扩大民间投资要有新突破。扩大民间投资,是实现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首要条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不断提高民间投资在社会总投资中所占比重。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快对现行法规政策文件的清理,重点清理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同时,要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根据各自实际,抓紧时间制定和完善具有操作性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公开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不得针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彻底消除民间投资领域内存在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二)调整经济结构要有新突破。优化结构,是做大做强民营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是抓大扶小。抓民营经济既要“顶天立地”,又要“铺天盖地”。要加快培育和发展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民营骨干企业,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促进企业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和小企业培育计划,帮扶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尽快形成民营企业梯次发展、滚动成长的格局。二是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是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增强实力的重要载体。要突出抓好省级重点产业集群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产业链,努力提升各类园区层次,形成区域特色突出、功能定位明确、专业协作程度高、功能配套完善的产业聚集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推动有产业关联的民营工业企业“抱团”发展。从今年开始,要整合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采取集中资金、集约投入的方式,每年有计划地选择部分重点产业集群给予资金支持,力争三年支持一遍。三是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大力发展吸纳就业、扩大消费需求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在这些行业的比重。要围绕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积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两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海洋工业。要采用铁的手腕,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民营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奖惩,确保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三)增强内生动力要有新突破。持续不断的内生动力,是实现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一要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配套政策,全省工业发展规划、工业结构调整规划、投资导向计划,都要把民营企业列为支持重点;同时在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技术创新资金、工业设计奖励项目安排等方面,要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关键领域联合攻关,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今后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市级专项扶持资金,二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积极注册商标和争创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加强名牌产品培育工作,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标准化和计量等基础管理工作,重点培植100家民营企业成为重点名牌产品企业。三要推动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民营企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管理优秀的民营企业和管理创新成果,要纳入“山东省企业管理奖”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标准化工作意识和质量观念,加强对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的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申报省长质量奖。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

  (四)化解发展瓶颈要有新突破。当前,融资难和用地难已经成为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不利条件和规定,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对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项目,要给予贷款贴息、前期费用补贴等财政政策支持。二要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对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群从事个体经营者,要减免创业税收费用。对民营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担保机构以及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或农业项目,要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对经营有特殊困难的民营企业,要给予减免税和延期纳税的优惠。对民办学校,要认真落实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的税收优惠政策。三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要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发展前景好、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充分运用风险补偿、奖励补助和资本注入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担保能力。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探索符合民营企业的担保抵押方式。要不断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对有发展前景、基本符合上市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及时纳入省重点后备资源库,积极推进上市。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基金,发挥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信托融资、债转股等新型融资模式。四要加大土地支持力度。对参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其项目用地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民营企业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土地,可以适当缩短有偿使用土地的出让年限,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降低民营企业的用地成本。

  (五)提升从业者素质要有新突破。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加强培训是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一要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各级要把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重点加强有关产业升级、现代企业管理、应对国际市场竞争、国际商务惯例和外语水平等内容的培训。二要积极开展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现有高校、科研院所和社区等教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有计划地组织好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经营管理者的业务培训和务工农民素质培训等工程。以提升职业技能为重点,积极扶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选派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攻读MBA或出国研修,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的民营经济人才。三要积极开展创业人员培训。针对市场需求和高校毕业生的特点,积极组织多渠道、多方式、社会化的培训活动,为创业人员强化科学创业理念,更新创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增大创业成功的可能性。

  (六)营造发展环境要有新突破。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一要努力营造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创业的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创业光荣的氛围。要以高校毕业生等七类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提供创业就业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畅通“绿色通道”,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在全省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二要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业务系统,大力推广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等信息化手段。要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及时了解、真正享受。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制度,针对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深入企业,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切实做到帮助不包办、帮忙不添乱、帮扶不索取。要建立健全民营经济领域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和不违背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措施扶持、挽救困难企业。三要努力营造严明规范的法制环境。着力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损害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各种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切实减轻民营经济负担,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全局,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已经成立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军民同志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抓好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督考核。当前,要抓紧时间分解细化省里的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意见,尽快把任务、措施、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头,抓紧抓好落实。各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查找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要强化绩效考核。要把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切实加强对各市各部门民营经济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山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尽早下发执行。

  三要抓好统计分析监测。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进一步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指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建立协调有序的民营经济统计核算体系,确保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全面、及时地反映全省民营经济进展和分布情况。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会同统计部门切实做好民营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

  四要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为抓手,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注意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家的表达机制、参与机制和表彰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表达自己及本阶层人士的利益诉求,提高其参政议政水平。

  五要发挥各类自律性组织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以产品、产业为纽带,组织建立行业自律性协会或商会。充分发挥现有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授予行业协会或商会制定行业规范与标准、参与行业规划、维护行业权益和公平竞争等职能,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同志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开放的观念、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开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万马奔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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