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会议局长讲话(2)
司法行政会议局长讲话(三):
同志们:
这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通辽市和我市政法工作会议及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分析当前形式,部署今年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凝神聚力,攻坚克难,努力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好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下面,我代表司法局作工作报告。
一、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20xx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挑战与考验,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市委、政府和通辽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统筹发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建设“平安霍林郭勒”、“法治霍林郭勒”、“和谐霍林郭勒”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市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创新了法制宣传的形式和载体。继续完善了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年初以来,多次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还利用多媒体教室开办调解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法律培训班,各街道轮流,已开办6期,培训人员达150人次。进一步完善了群众诉求法律调解厅,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流程、职责、制度,法律调解厅受理诉求达到86人次,法律咨询120人次,调解成功22件。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下发了《霍林郭勒市中小学校开展“七个一”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会同党委宣传部门,组织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优化法制环境”专题讲座;与市人事劳动部门一起建立健全了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为了适应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需要,我局还编印了《常用法律 案例解析》、《奥运法律知识手册》、《房屋拆迁常用法律手册》、《行政执法常用法律知识手册》等普法系列丛书,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提供了有益帮助。还利用普法网站,扩大普法深度和广度。深入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五五”普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筑牢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基层司法行政维稳作用日益加强。为了筑牢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我们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进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协调其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能动作用,争取财政一次性投入23万元,用于购置警用面包车,目前5辆面包车全部用于基层司法所。
进一步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全市人民调解员130多人。聘任法院民庭、立案庭的高新江等五位法官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并颁发了聘书。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每个月的15日为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疑难纠纷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并限期调处,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53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6件,邻里纠纷12件,土地承包纠纷3件,赔偿纠纷2件,合同纠纷3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其它纠纷14件),调解成功5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现在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共计有38人。社区服刑人员均得到就业。从事个体经营31人,固定工作有7人。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我局极积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漏管,开展多渠道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两劳解释人员共有47人,其中劳动教养8人,刑满释放39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无脱管、无重新犯罪。
(三)突出法律服务这个关键点,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四支队伍,从维权服务、公证服务、咨询服务、援助服务等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向全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在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参与信访、法律工作者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法律援助强化宣传,扩大援助范围四个方面下功夫,促进了政府及机关单位团体管理职能的法律化、规范化;促进了政府在经济管理、城市建设方面,如重大合同的审查、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城区建设拆迁等政府行为的评议、把关,调节作用,防止政府经济损失的发生与社会资源的浪费;促进了为民分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积极参与了涉法信访的息诉及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较大贡献。法律顾问团列席市政府各类会议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受理市政府委托办理的各类法律事务3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推行便民措施,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6起,解答咨询460人次,代写文书42份,发放宣传资料2200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10万元。 公证处的社会服务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共办理公证926件,接待来访300余件。两家律师事务所共为24个机关、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114 件,刑事辩护 14件,代理文书 57 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6 件,解答法律咨询 46 人次,业务收费达18万多元;三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党工委、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诉讼事务 21 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 20 余万元,实现业务收入2 万元。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
20xx年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和通辽市司法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基层党委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我市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不辞辛劳、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霍煤集团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形势迅猛发展,司法行政事业前进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法律服务水平亟待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素质需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和律师在建设法治社会、和谐霍林郭勒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出来。二是普法宣传教育的硬件建设、手段和方式还比较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三是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需要我们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改变思想观念,找准司法行政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目标定位,为建设平安霍林郭勒做出贡献。
二、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xx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通辽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市为统揽,以新一轮“平安霍林郭勒”建设为已任,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20xx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四年,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对于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非常关键。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普法教育理念、载体、手段和机制,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一是突出重点抓创新,进一步增强法制教育实效。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律宣传员、法律志愿者队伍作用,深入开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充分发挥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作用,通过在企业、学校和社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将依法为广大群众释疑解纷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二是,要抓好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三八”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传统节假日,进行重要法律和相关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三是,要突出有关促进发展、民生、和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有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知识产权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视企业改制和城市拆迁、农村征地、促进就业、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有关经济利益调整和民生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创新、支撑发展、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四是,要加强阵地建设。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办好普法专题(专栏),积极开辟法治论坛、以案释法、法制文艺等栏目,增强生动性和感染力。扩大网络普法,努力构建比较规范的普法平台。五是,要突出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在继续抓好各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同时,今年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适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次,对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二是继续完善市民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继续扩大开放,完善群众性法制教育平台,丰富表现形式,重点宣传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治安处罚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狠抓创建,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学用结合,抓重点、树品牌、结合平安创建,深入开展“百团万场”法治文艺下基层、“百城千校”法律进学校、“百街千居”法律进社区、“百企千场”法律进企业等活动。继续巩固、完善和提高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机关、单位、学校和企业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机关、单位的民主法治创建主要实现“五有五进”工程,即有学法用法制度;有法律知识学习计划、安排、检查;有学习园地;有网络阵地;有学法笔记、培训内容、考核记录。部门专业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二)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司法行政发展的根基。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按照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努力把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厅确定今年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契机,把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查缺补漏,不断完善。二是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尤其要抓好衔接、帮助和教育三个重点环节,尽可能帮助解决社保、低保、培训、就业等困难,消除社会歧视,给予生活出路。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措施,建立社区矫正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群众诉求法律调解厅。按照“大管理、大服务、大执法”工作思路的总体要求,重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建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群众诉求法律调解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四是进一步突出人民调解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完善调解信息网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联合调处机制,以定纷止争为目标,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综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涉法涉诉问题,要积极调处疏导,及时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释疑解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积累激化,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探索和推进以司法所为工作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建立一所(司法所)、一中心(法律援助站)、一团(律师顾问团)三位一体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机制。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司法所接访、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服务科学发展,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首先是根据刑诉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在市看守所内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即通过在看守所监区内粘贴明示牌,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牌上清楚看到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是什么,能获得的法律服务有哪些,怎样聘请律师及律师收费标准,对违纪的律师如何进行监督及公布投诉电话等。其次是维护看守所内的治安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起到积极作用。三是使法律服务工作形成互补、协作的“大服务”格局,为基层群众服务;要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保障;要通过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民事、经济纠纷等,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预防和化解民事、经济纠纷,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打下良好基础。四是要着重把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部门的法律服务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各窗口部门形成合力,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立足点,以服务好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五是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强化律师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识,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到信访、化解纠纷、法制宣传和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来,发挥职业优势,加强对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访工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力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投拆查处工作,提高投诉查处工作效率和水平。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改善民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我们要树立“人人平等享有、获得法律保护权利”的民生理念,不断增强法律援助解决困难群众民生诉求的能力。今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要扩****律援助事项范围覆盖面,在《法律援助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若干规定》确定的援助事项范围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整合法律援助资源,继续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健全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三级援助网络体系。同时,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发放法律援助证、便民联系卡,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无障碍通道等,尽最大可能地方便人民群众快捷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
(五)注重培训,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司法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要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建设,完善行业党员的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维护稳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坚持从优待警,真情关心、真心爱护司法行政队伍工作人员。要积极营造有益于队伍自身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激发全体人员建功立业、体现自身价值的积极性,实现队伍全面发展、工作充满活力、队伍团结奋进的建设目标。
同志们,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坚定信心,团结一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五项之最”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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