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2)
2017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三)
根据研究生院指示,我院现开始安排20XX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申报工作,导师须与实践辅导教师联合指导工程硕士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请各位同学于7月5日下班前将《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一)、专业实践安排汇总表(附件六)电子版发至邮箱:XXX。同时,将打印稿交至土木馆1201办公室教务员孙怡嘉老师处存档备查。注:若不及时上交,过时则不予接收,若无《专业实践计划书》,则专业实践成绩不予通过。
专业实践相关要求及具体实施计划如下:
1、专业实践时间
不少于半年,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
2、专业实践方式及要求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可灵活选择以下方式:
(1)、结合导师具有工程实践背景的科研课题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可以是导师本人或其他教师。
(2)、依托校内实验室、实践平台,由学院统一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验室或实践平台指派。
(3)、进入校企联合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学院和实践单位分别指派。
(4)、学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实践辅导教师由实践单位指派。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专业实践,导师均为指导学生专业实践的责任教师,负责与实践辅导教师共同制定实践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实践进展情况,是学校与学生沟通联系的纽带。
3、专业实践计划
工程硕士专业实践计划由导师与辅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制定,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进度、预期成果等。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4、专业实践考核
(1)、工程硕士专业实践考核以执业能力评价为准绳,参照执业工程师(特别是相关的注册工程师)的考核内容和要求,拟定相应考核指标体系,可采取以下形式:
鼓励学生参加相关行业的执业资格考试。对于在培养期间通过某一国家规定的执业(注册)工程师考试的工程硕士,实践成绩为“优秀”或“良好”。
各学院组织由专家、导师、实践辅导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专业实践进行考核。学生在专业实践报告会上汇报专业实践工作,展示专业实践成果,回答专家组提问。专家组根据学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成果及实践基地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2)、实践考核成绩记入《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附件二)。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的学生方可获得实践学分。
5、专业实践资料存档
学生专业实践结束后两周内须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1)《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登记表》(附件三)。
(2)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四),具体字数要求学院届时将统一制定并下达。
由学院将《计划书》、《考核登记表》及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6、专业实践安全
学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必须注意人身安全。无论以何种形式进行专业实践,学生都是主体,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有组织进入校外签约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跟随导师项目或自行联系外出专业实践,由导师或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五)。
2017年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