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饰合同范本(2)
第五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供材料的范围:
甲供酒店所有装修材料及酒店用品等酒店开业物资物料,甲方负责甲供材的上、下车,二次转运各楼层及甲方仓库)。
2、对于甲供材料如无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甲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拖延确认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且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逾期责任。
3、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量按乙方实际提供的材料规格、型号、数量等清单为准,严禁不符合规范的浪费材料,发现材料浪费严重者,并做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在任一应付工程款中直接冲抵扣罚处理。
4、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规格、数量、质量的验收,在其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收货清单上签字认可。若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将不予接受并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若未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或自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全部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甲供材料、设备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对于甲方材料,乙方须提前30天提出准确的需用计划,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量不得超过工程结算实际用量的5%(乙方提出材料计划后发生设计变更,材料已到场或订货不能退的情况除外),否则按该种材料的市场采购价的1.5倍金额乘以超过部份(含5%以内部分)的该种材料数量向甲方进行赔偿。若因乙方提出的材料量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最新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指定或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操作工艺流程作为验收标准。
3、由于工程质量造成安全等事故,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2日内,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7 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竣工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肆套工程竣工图(含水电图)及dwg格式电子版工程竣工图(含水电图)
6、以上标准、要求之间有冲突时,以其中最优的为准。
7、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又发现是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工期不顺延。
8、本工程质保期为3个月,质保期从本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场处理并尽快维修,若逾期,甲方有权另行通知其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期满后经甲方书面确认再无乙方质保责任的5日内进行质保金结算。
第七条 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
1、本工程价格约定于 195 元人民币一平方,暂定总价为 212550.00 元,大写: 贰拾壹万贰仟伍佰伍拾 元整(不含税及发票)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总体方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收方为准。
3、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5、工程完工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足量提交竣工图或竣工资料给甲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1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工程停工,由甲方负责,并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每日违约金3%,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
1、严禁甲乙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合作期内有收送红包、吃请、饮酒、赌博等非工作性质的私人接触行为;若甲方发现乙方伙同甲方相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甲方工作人员产生腐败,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拒付一切工程款,并按相关法律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
2、本工程保修期为3个月。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共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开户行: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办公室装饰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装修内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办公室增加隔墙、墙面乳胶漆、电器改造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及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清乙方工程款总造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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