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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委换届选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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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村支委换届选举,所用的是公推直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村支委换届选举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村支委换届选举方案(一)

  xx乡村党支部任期今年已经届满,为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我乡村党支部班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乡党委决定从xx年3月下旬到xx年5月15日内,开展我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要充分认识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把它作为当前工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工作能力强、致富带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党员选进村党支部班子,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2月,我乡已在大禾村开展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就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两推一选”办法,严格把握侯选人资格条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侯选人的考察、扩大党员参与面积累了很好的实战经验,各村要推广和借鉴试点村大禾村已取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作法,结合本村实际,搞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二、切实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乡党委安排党员干部驻村指导村党支部换届指导工作,各指导员要深入到村里,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村情,研究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落实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成立以党委书记徐运友为组长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村党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完成任期财务审计。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负等。审计结束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开,未完成财力审计的村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本村民小组村民推选,每5户—15户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2000人以上的村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代表应要有代表性,要有妇女代表。

  4、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侯选人提名、大会选举等环节,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选任标准,拓宽选人渠道。按照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提出的选任标准,进一步明确侯选人资格条件,加强对对侯选人的资格审查,从源头上把好村党支部委员入口关。侯选人的推选要做到“七选七不选”,即选公道正派、组织观念强的;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服务、带头致富的;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员退伍军人;到村任职大学生党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不选宗族势力代表;地痞地霸;自私自利的;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含免于起诉)的;因经济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重点治安对象。新任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连任村支部书记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村支部原则上设支委3人,其中书记1人。

  (三)改进选任方式,推进交叉任职。原则上采取“两推一选”模式做好推荐和考察换届人选工作。一是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党支部班子成员述职后,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一般应多于6名,第一轮提名不足6名的建议进行第二轮投票,直到提出的候选人多于6名为止。党员个人可以向支部自荐。二是组织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测评人数一般应多于6名。未经过群众测评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做好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1人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审批。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侯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四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条件成熟的村,可在党员大会上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批,村支部书记选举结果要报组织部备案。不宜实行不经过组织程序而进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探索和做法。条件成熟的村,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即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党员个人的自我推荐、党员群众的联名推荐、党组织的推荐这三个环节产生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党员直接参与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办法。对于工作基础、群众基础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乡党委将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实际的选举方式。推广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和村级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的模式。选为村支部委员的,原则上要通过合法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委员侯选人,选为村支部书记的,原则上要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

  (四)、严格工作要求,依法依规选举。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获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经得票多的当选,如得票数相等就应就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党员因下例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三、切实加强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乡党委书记为全乡村党支部换届第一责任人,各村指导员和村支部书记是本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村党支部换届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重中之重来抓,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加强驻村指导。为加强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把全乡17个村分为二片四选区,正副片长各负责指导一个选区,每个村由一名党员干部驻村担任指导员,加强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重点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在村民代表推选、侯选人提名、大会选举等重点环节上要严格把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社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拉票贿选或各种势力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村,要提前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拉好“高压线”,念好“紧箍咒”;对于党组织软弱涣散、干群矛盾比较突出、以往选举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难点村,要先进行组织整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

  (三)严肃换届纪律。针对今年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组部、民政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提出了细化换届工作的程序、规范侯选人竞争行为、严格投票组织管理、完善防范监督措施、严查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的要求。对于在提名确定村党支部侯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行为的村机构和个人,乡党委将责令及时改进,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党员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乡党委进行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

  (五)加强经验总结。各村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为准绳,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村党支部换届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全乡开展村党员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借鉴。全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在5月15日前全面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支部要在5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及时上报到乡党委,以便乡党委汇总成文字材料于5月19前上报至组织部。

  村支委换届选举方案(二)

  为确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镇党委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五个好”为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扩大民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把群众基础好、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实、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党员,推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选配强,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村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支部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二、职位职数及任职条件

  (一)职位职数

  ***村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1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宗旨意识强,群众基础好。

  2、致富能力强,要有较强的致富能力和帮贫带富能力,其中支部书记还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市场驾驭能力。

  3、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要积极推进年轻化进程,形成良好的梯次结构,提倡连选连任。委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同时对身体状况良好,工作经验丰富的也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倡导优秀女党员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干部参加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进入支部班子。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11月11日-11月13日)

  1、制定工作方案。在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村党支部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培训骨干。召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广播、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3、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村党支部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选举阶段(2011年11月14日)

  选举阶段是“两推一选”的关键环节,分五步依次进行。

  第一步,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换届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宣布支部换届领导组、宣布支部换届工作方案,并表决通过,上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作工作报告,规划方案

  第二步,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由领导组组织通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等形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支部的初步候选人,参加推荐的党员要达到本村党员总数80%以上,(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作这样的规定,是为尊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多数选举的意志。但从实际情况看,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智力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因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经报上级党组织统一,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初步候选人人数按得票多少确定,必须比所定职数至少多50%。

  本支部初选候选人为5人。

  第三步,群众推荐预备候选人。在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推荐预备候选人。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可以是全体村民代表(包括村民代表、村组非党代表、老干部代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单位代表、私营企业代表、教师代表等)、可以是户代表、可以是全体村民。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群众人数,全体村民推荐的、应超过半数;以户代表推荐的,应超过三分之二;村民代表或群众代表推荐的,应达到五分之四。民主推荐可选择会议集中投票、流动票箱投票、座谈会推荐、谈话推荐、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

  党员不参加群众民主推荐。

  根据群众推荐对得票过半数的,按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党支部成员预备候选人(原则上应多于所定职数的50%);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候选人人数时,不足名额,由换届选举领导组根据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第四步,镇党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镇党委要组织考察组(或派专人)对民主推荐的预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通过考察,要对每个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报告。然后根据考察情况和优化班子结构的需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比例20%的比例,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

  第五步,召开党员选举大会选举党支部班子成员。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然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并将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群众推荐不达半数的,原则上不应担任村。

  (三)总结阶段(11月14日—11月15日)

  1、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搜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建章立制,村党支部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切实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一)要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村党支部成立了由王志毅同志任组长,毛富昌、李建军同志任副组长,团武妇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在镇党委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下,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期完成。

  (二)做好思想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讲究方法,注意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做认真负责的解释,做好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工作。

  (三)严肃换届选举纪律。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严肃选举纪律,及时掌握选举动态,采取组织措施防范,杜绝“暗箱操作”拉票票等现象发生。对通过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影响正常选举的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教育,对破坏选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情节恶劣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村党支部

  村支委换届选举方案(三)

  ××镇20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xx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实施%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6gt;办法》等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20xx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和谐换届,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村党组织成员人选的资格认定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

  (二)公平竞争原则。引入有序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和岗位承诺,认真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民主选举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选贤之路,真正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

  (四)依法依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目标任务

  (一)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二)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中45岁以下、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

  (三)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提倡”(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职数进一步精简。

  (四)村“两委”选举联动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进一步结合,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和谐换届的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总体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努力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竞选,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切实把好素质关。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强;(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4)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规定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

  同一村“两委”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成员和科技特派员中发现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换届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推选优秀大学生进入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不断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班子都有35岁以下的干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

  (三)规范村干部岗位,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村干部“一人多岗”,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组织中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负责人,精简村干部职数。(1)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是指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人口在20xx人以下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3名;人口在20xx—4000人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4名;人口在4001人以上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5名。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是指不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2)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委会一般由7-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4名。具体职数根据本村党员总数和村民总数、村规模确定。

  (四)引导党员群众有序竞选,推进和谐换届。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设候选人公开、公平参与竞选的平台。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推行竞职演说,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规范候选人竞选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村干部自觉践行承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严格遵守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有序参与竞选,推进和谐换届。

  (五)改进和完善党组织选举制度和方式,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制度,即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上级党组织考核后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范围,规范推荐程序,完善推荐办法,改进选举形式,充分落实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党员群众意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本村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应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五、时间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各村要按照这一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力求做到灵活、紧凑、高效。所确定的日程安排表要及时报镇“两委”换届选举办。

  六、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5月21日--6月5日)。

  1.成立组织机构。各村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动员部署和骨干培训。镇党委在6月5日前召开全镇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时间,落实选举经费。对选举工作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全体镇、村干部、市、县驻镇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各村也要召开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的程序。

  4.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掌握村干部的现实表现,摸清村的突出矛盾情况,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

  5.进行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察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6.实行村财务审计。各村都要进行村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实际,及时做好村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相关选举工作,合理划分党小组并选配好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行村民小组党组织、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村综治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工作覆盖。

  8.召开第四届村民代表会议。(1)听取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2)听取村财务审计小组任期财务审计报告;(3)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由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村党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的代表和第四届村民代表,其中村民代表不得少于40%,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召开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一名。(4)确定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5)确定选举日。(6)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向村民公布,组织村民讨论酝酿。(7)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推行“公推直选”的有关事宜、通过民主推荐村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和研究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选民公布,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间:6月5日—6月25日)。

  1.选民登记。凡到20xx年7月16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当在户口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切实做到“五增五减”。“五增”的内容是:(1)新进入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居)民;(2)户口或结婚新迁入本村的村(居)民;(3)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本村村民,仍住在本村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要求登记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4)原被剥夺政治权利,现已期满的本村村民;(5)精神病患者,现已恢复,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五减”的内容是:(1)新迁出本村村民;(2)户口在本村,但因婚姻或在外工作,人不在本村,又不愿参加本村选民登记的村民;(3)新死亡的村民;(4)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5)新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选民名单要于选举日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选举日的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依法做出答复或者补正。

  2.推选第五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要求确定,但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全组选民过半数参加推选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推选选民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村选举委员会及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办公室备案,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新一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到会代表应当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始得开会,决定问题应当获得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会议召开前,村民委员会应向村党组织报告,并请镇党委、政府派人参加。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产生(时间:6月25日—7月15日)。

  1.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10人以上联名直接推荐。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对联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汇总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由有选举权的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员自荐方式进行,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由镇党委负责收回统计。直接推荐村“两委”成员候选人,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组织村民代表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然后按照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布以后,如果候选人初步人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当有一定妇女名额。候选人初步人选如不愿意参加竞选,要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声明不参加竞选,并视为自动弃权,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实行直接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在初步人选名单公布后,交由村民反复酝酿协商,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投票选举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3日,以姓氏笔画为序向村民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公布之日起,应当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不能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或选举工作人员。

  第四阶段: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时间:7月16日即选举日)

  1.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让正式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并回答村民提问。投票选举时,各村必须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然后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

  2.计票。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并于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中心会场,当众开箱,由监票、计票人员公开核对,计算票数,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颁发当选证。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差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举人数的三分之一。

  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不足应选名额,而当选人已达3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但应当在90日内补选。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第五阶段: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时间:7月16日—7月26日)。

  1.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公示。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群众和党员推荐结果、镇党委考察、公示结果、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提出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正式候选人以不少于20%的差额。镇党委按组织程序对村党组织上报的人选进行研究批复。

  2.进行党内选举。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全体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投票前正式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投票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第二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副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委员正式候选人。第三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第六阶段:工作交接,完善制度(时间:7月26日—7月31日)。

  1.建章立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移交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报送换届选举情况等。

  2.检查验收。换届结束后,各村要及时总结,搞好自查,接受抽查。对查实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对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县驻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人员和相关单位的领导任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包村的领导干部、抽调的镇直单位干部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各村也要成立“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选举纠纷问题。

  (三)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自治区、市、县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镇党委、政府对各村享受财政全额补贴和半额补贴干部进行审批,并报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经济补助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管理“五权”模式,即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权,保障村民会议的决策权,落实村委会的执行权,保证村民小组的议事权,完善党员群众的监督权,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要优化组织设置。村党组织换届后,要根据各村的地域情况,建立健全自然村党支部和党小组,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各村每月要向党委、政府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材料和经验典型材料于20xx年9月底前上报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