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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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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人社建设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人社建设方案一

  一、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1.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落实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每年6月、12月集中学法两次;实施人社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对基层人社平台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高依法为民服务能力。(责任部门:法规处、组织人事处、就管中心、高训中心)

  2.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轮流出庭、旁听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轮流出庭应诉制度和公务员轮流旁听制度,确保领导干部出庭率100%,确保局机关公务员、执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责任部门:法规处、各处室、执法事业单位)

  3.继续强化干部任用时引入依法行政能力考察机制。加强对单位和个人依法行政考核,在干部任用时注重对依法行政能力的考察,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4.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确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将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或者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规划与信息化处、信访处)

  5.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均要公开征求意见。贯彻实施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测评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责任部门: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规划与信息化处、信访处)

  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责任部门:监察室)

  三、推动人社政策体系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释改废”

  7.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设。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核和报备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注重听取基层意见建议。(责任部门:法规处、相关处室)

  8.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释义和解读。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相应的释义和解读要同步发布。(责任部门:相关处室)

  9.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对事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执行过程中争议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进行反馈和调整。(责任部门:法规处、信访处、办公室、相关处室)

  10.做好日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替代性规范性文件时,及时废止原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法规处、相关处室)

  四、实行政务主动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

  1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数字人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和电子政务服务,拓宽网上办事渠道,丰富网上办事内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依法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责任部门:办公室、规划与信息化处、法规处、各相关处室、信息中心、执法事业单位)

  12.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按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严格按责任清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部门: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监察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1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人社部门行政审批清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不超过法定时限的50%。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建立对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下放事项的指导和监督。(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五、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4.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完善监察执法体系。初步建立以工资预警为主体的劳动关系预警体系,通过“数字人社”平台改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采取委托等方式推进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配合劳动监察工作。(责任部门:劳动关系处、法规处、监察支队、各市(县)、区人社局)

  15.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程序标准,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及资格管理制度。(责任部门:法规处、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16.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说明理由制度,减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监察支队)

  1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制度。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经法制机构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经过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监察支队)

  18.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将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等刚性管理手段充分结合,通过政策辅导、工作提示、行政建议、警示告诫、案件回访等柔性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的积极作用。(责任部门:法规处、各相关处室、执法事业单位)

  19.强化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联动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做到应移交必移交。(责任部门:法规处、各相关处室、执法事业单位)

  六、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协力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广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网络,发展兼职仲裁员、基层调解员、网上调解服务平台调解专家队伍。(责任部门: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监察支队)

  21.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准司法的作用。加强仲裁案件质量管理和仲裁活动监督,进一步推进仲裁阵地示范化、仲裁程序规范化、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责任部门:调解仲裁处、劳动人事仲裁院)

  22.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引导引导群众选择法律途径依法维权。(责任部门:信访处)

  23.加强组织行政调解工作。探索研究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把调解贯穿到行政管理全过程,充分运用行政调解化解争议纠纷。(责任部门:法规处、信访处、工伤保险处、监察支队)

  七、发挥多平台法制宣传,加强专业法教育培训

  24.依托媒体平台发挥法制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发挥主流媒体优势,精心组织和策划好重大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并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进行人社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新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实现法制宣传的高效化、便捷化、多渠道、广覆盖。

  25.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法制教育培训。通过人力资源培训、就业指导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人社法律法规公益性宣讲和专业人才培训。

  26.通过服务窗口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提高窗口经办人员的政策法规宣传意识和宣传能力,让群众在事务办理过程中熟悉政策法规。

  八、完善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27.强化行政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纳入听证范围。实施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评审工作。加强内控管理,通过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加强日常监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加强对市(县)、区人社局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依法做好被复议案件的答辩工作,自觉履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监察支队、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28.接受司法监督。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部门出庭应诉机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法整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意见建议,加强研究涉诉案件类型、特点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探索改进行政行为的方式方法。(责任部门:法规处、相关处室、事业单位)

  29.完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建立法治人社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开展点对点的监督。

  法治人社建设方案二

  为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千人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司法局法律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在全市司法行政党员干部,相关法律服务人员中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制定了完善的管理、激励和运行机制,对志愿服务活动作出整体部署和安排,有力促进了我局志愿服务活动迈上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化、常态化。

  一、积极动员深化党员志愿者行动。局党组以“学习贯彻、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题对全体党员进行了行动动员,要求全体党员以身作则,率先行动,积极投身于这一行动中,群策群力,响应上级号召,争取圆满完成任务。同时借志愿服务系列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扩大了党员志愿者的影响,弘扬了社会新风,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注重爱心工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着重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了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了全民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市中心组学法87次2970人次,进行学法用法考试(竞赛)8610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78场5750人次,演出法制文艺节目118场12200人次,办固定法制宣传栏171期,组织农民工等大型广场法制宣传20场1.1万人次,开展防控藏民兜售违禁物品等专题法制宣传26场3500人次,利用新闻媒体、农村无线调频广播开展法制宣传2400余次。

  三、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跟踪项目促发展”活动。发挥“直通车”法律服务机制作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跟踪式法律服务。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政府、园区建设顾问92家,审查制作规范性文件7个,起草修改重要经济合同6份,进行项目法律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次,代理行政复议2件,协助处理了七星台船舶园巨星公司、安福寺果蔬园海通公司意外身亡事故赔偿等重大纠纷3起。推动律师、公证等服务进村入户,为保障民生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年,法律援助事项1000件,接待上访群众16批次,代理诉讼659件,非诉讼代理216件,办理公证450件,司法鉴定380件,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1%、6%、28%和7.5%,正确引导了群众采取正常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

  四、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探索开展“点援制”改革,建立执业人信息档案,实行供需见面,按需指派,增强了援助效果。积极介入应对突发事件,发挥援助作用,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维权,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典型宣传,打造法律援助团队,参加全市“千名志愿者”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发放援助宣传资料6万多份,制作更新宣传展板50块,举办巡回宣传19场,解答咨询1500人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条例》,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援助服务,加强与工、青、妇、残、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服务网点窗口建设,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服务效能。元至十一月办理援助案件94件,援助事项700件。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千名党员志愿者大行动活动,我们将继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兴办实事惠民生、积极服务群众转作风,在工作中继续做到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法治人社建设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省人社厅在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1号)的基础上,出台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发展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在新的法律和政策背景下,既总结了近年来的人社法治建设的经验,又对人社法治建设进行了理论总结和提升,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人社法治建设分解为52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划定了全省人社法治建设工作的中长期格局,明确了任务书、制定了路线图、排出了时间表。《发展规划》还以台账的方式列出了2017年至2020年我省人社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清晰精准的将67项人社法治建设任务具体到处室单位,明确到时间结点,人社法治建设目标更为清晰,问题找得更为精准,措施提出更为具体。

  在主要任务和措施部分,《发展规划》从依法全面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法规配套力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七方面,明确了我省“突出法治人社建设重点,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的七大重点,包括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维权、绩效评估等业务板块,将法治人社建设中的重点进行了概括和总结。为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落实到位,《发展规划》还明确了要加强党对人社法治建设的领导,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法治经费保障力度。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层层制定实施方案等措施保障法治人社建设的顺利开展。

  《发展规划》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纲要的“湖南”创新版,省政府实施方案的“人社”落实版,是“湖南”名片与“人社部门”元素的交织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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