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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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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深入开展法治建设与活动。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1、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及时起草并以枝法治办〔2014〕4号文件下发了《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任务。

  2、为了充分发挥普法联系点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为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提供了平台。

  3、为做好国家、省、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我市“六五”普法前期工作受到的好评。

  二、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安装运用

  1、以枝法治办〔2014〕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8日下午召开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培训会议,特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邵波工程师对软件的安装、使用进行了技术讲解和操作演示。

  3、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在各镇(街办)和市直一级单位共安装调试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小型终端用户版软件66套,通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系统运行正常。

  4、5月13日至17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平台,自主命题,成功组织78个单位,1605名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平安”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为深入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和迎接全省年度法律知识统考奠定了基础。

  5、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市22个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进一步进行了维护,并对参加12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积极行动,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新的亮点

  1、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枝法治〔2014〕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以枝法治办〔2014〕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栏建设的通知》,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

  2、利用五柳公园北门和马家店工商所户外LED大型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动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依法治市办在胜利路利用20个广告灯箱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在礼化路和司法局门前更换法制宣传栏三期,各市直单位更换法制宣传栏200期,各镇(街道)分别建设法治文化长廊9个,更换法制宣传栏27期,各村(社区)更换法制宣传栏558期。

  4、加强与市城市管理局的联系沟通,在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的方案正在规划制定之中。

  5、确定党校、市法院、市实验中学、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宫、市看守所、市消防大队8个单位为全市面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挂牌,今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60余次,近30000人接受教育。

  四、各司其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中心组带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市人大把举办法制讲座列入了工作议程,聘请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并对人大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政府主动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了好头。党校将法治内容融入主体班教学内容,统筹组织了“政府公共职能与依法行政”、“应对突发事件与法制意识”、“侵权责任法”、“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专题培训,全市公务员集中学法达到了40小时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77次2870人次;对国家公务员集中开班培训6次,320人;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竞赛)10842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8场5850人次。

  二是进一步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农村普法的重要载体。计生、人社、国土、环保及政法各部门,采取向基层干部、农民“发放一批普法资料、送一套普法书籍、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讲一堂法制课、搞一次法律咨询、调处一批矛盾纠纷”等方法,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做“法律明白人”。组织市镇两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在全市9个镇(街道)开展集中下乡宣传活动32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农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近2万册。

  三是进一步把“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到实处。各学校认真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校成立家长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争取家长支持,加强对学生普法教育。学校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派出所等政法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50余场;9月份,在全市60所中小学全面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通过五个一(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升旗仪式、举办一次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禁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市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市直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单位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政法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和优势职能,进行重点突破,大力开展“直通车”服务,通过开展“四联四访”,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活动,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在企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市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并于2014年9月17日,市在市公安局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期《知识产权保护法》学习培训。

  五是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法务网格建设活动,我们重点在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普法工作与法务网格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成立法务工作队伍,配备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年社区共组织法制宣传活动55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排查矛盾纠纷128件,调解成功125件,提供法律咨询145人次。建立了社区法律图书角;成立了由老干部、老党员、网格员为主要成员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办一次普法专刊。

  五、强化措施,加大法治创建活动的推进力度

  今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等法治实践。

  1、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3月21日全市正式启动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以来,对50个单位上报的3973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在第一、二阶段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31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657项。各单位在第三阶段编制对内、对外流程图时,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确认。对2003年以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建清理专班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将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基层单位法治创建逐步推进。及时制定了《基层法治单位创建百分考核标准》,大力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学校”建设,24个创建试点单位工作进一步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典型引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创建方案。行政“执法四制”、村务党务“两公开”及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得到推行,有效提高了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市国税局、市审计局等8个单位积极申报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积极推荐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并积极组织网络投票。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用相结合,推进了“法治”建设。

  3、强化专项整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持从维护全市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针对关系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今年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开展了6次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质量。教育、工商、公安、文体、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净化了社会文化和校园周边环境。商务、工商、食药监、烟草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走私卷烟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全市依法治理。市公安局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缉枪治爆、禁赌铲毒、行业场所整治、道路交通、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六、认真谋划,全面规划好明年的普法工作

  一年来,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全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尚有差距。一些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普法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忽紧忽松。二是农村普法和青少年普法有一定难度。农村普法对象多为务工人员、老人和妇女,很难集中培训和学习;青少年校外普法存在难点。三是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普法进展不平衡。四是普法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明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2、以“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解决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3、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使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的规划方案得到落实,适时更新法治文化一条街、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内容,建设完善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和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法治学习需求。

  4、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促进全民普法,扩大覆盖面。

  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一、强化法制教育,提高法治能力

  (一)加强学习提高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15年我局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培训、网上自学、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法律法规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平时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一是每季度组织党委中心组及局务会议学法。学习传达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文件精神,专题研究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性修养和党纪底线意识;进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险、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例讲解,社会保险法解读,提高业务法治水平。二是每季度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法。集中学法两次采用讲座形式,分别是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作行政诉讼法讲座和市法制办毛主任主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了调动领导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习的感染力,创新集中学法活动形式,还开展了两次主题学法,分别是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每次学习都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三名处级干部结合各自负责的人社工作谈体会谈认识,反响较好。三是组织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为了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和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我局与组织部、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发文将各地各单位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公务员学习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做到有制度、有课程、有培训、有考核,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网上考试。我局机关(含仲裁院)2015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数17人,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数101人,参学率、参考率与合格率都达到100%。

  (二)党风廉政筑牢底线。党风党纪严于国家法度,严守党风廉政底线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力保障。一是狠抓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与35个单位(处室)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下发《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制订出台《市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共组织局级干部述职述廉13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129人次,集中管理干部出国境证照166本。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利用人社信息一体化契机,积极筹划开发预警信息动态监控系统,运用工作流引擎和在线监控程序,构建起“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模式,做到预警前置、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廉情信息的动态分析、动态评估、动态研判和动态预警。三是落实严把廉政关口机制。纪检组长与每位党委委员进行约谈,与35个单位(处室)“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对13个局属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工作谈话,听取履行监督职能的情况,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对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开展现场监督,今年共实施现场监督31场次,用时25天。

  (三)普法宣传奠定基础。按照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同步推进的原则,大力宣传普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使人社政策法规在广大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中广为传播、广泛接受、自觉遵循。一是以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制定年度法治文化计划,包含各类培训、宣传教育活动34项。2015年结合下企业下基层活动,将27项惠企政策、社保宣传资料10余万册送到企业,听取企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共组织各类经营管理者培训班116期1万余人次,还结合年度用工书面审查及业务推进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完善规章制度。响应市普法办法治征文,有3篇理论文章获奖,报送260余条法制信息,被评为法制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二是打造12333专业热线普法。2012年1月,市人社局组建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集中回答我市热点人社政策法规。2015年全市来电总量达210多万人次,咨询电话评价满意率达99.1%。其中,市中心来电总量132万人次,受理的网上咨询、一号通电话等近8000件,社保卡自助语音挂失1万余件。12333连续荣获省级优质服务窗口、巾帼文明岗,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中心的“精、细、严、新”咨询服务工作经验在全国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三是及时发布人社政策。局网络点击日平均浏览量近10万人次,通过网络获得政策法规、办事信息、咨询或反映问题,已逐步成为市民及用人单位的主要渠道。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服务企业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企业政策查询平台”,我局整理了280多条涉企政策(全市第一),还印发了加强企业政策查询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联络员队伍,落实职责,建立了内部考核机制,得到了市政府办公厅领导的一致肯定,年年考核优秀。

  二、强化科学决策,推进科学发展

  (一)急需先立,突出民主立法。按照市人大有关要求和立法工作程序要求,我们坚持“立足本市、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实用管用”的基本原则,按照程序要求扎实开展立法草案起草工作。一是率先在国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立法工作,提出了建立职业培训考培分离制度、降低职业培训市场准入门槛、发展职业培训市场等新举措。始终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各阶层的意见,先后10余次赴各县市区、全市技工院校、重点企业、培训机构开展调研,摸清我市职业培训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专门赴天津、广州、重庆人社局等就职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等工作开展学习调研,为立法工作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同时,我们还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国内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律师参会,听取《条例》立法的可行性建议,增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此外,《条例(草案)》初稿形成后,先后3次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征求了企业、行业、培训机构、法律专家等各类人群意见,目前立法项目进展顺利,市人大会已二审通过《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草案)》,上报省人大审议。二是对《宁波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修改调研,组织上报省厅“十三五”立法建议3件,废止了《宁波市人才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生育保险办法等四件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三是2016年我局的立法项目,视国家、省的立法情况而定,如医保规章有待于国务院医保条例的出台,劳动仲裁办法有待于省仲裁条例的制定。

  (二)统一标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贯彻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标准,强化管理,提高质量”的要求,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引》,较好地体现了行政决策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一是有效落实2015年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按照三统一标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其中市级5件,局级36件,经市法制办和省人社厅备案审查全部符合制定要求。二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完成对调整养老待遇等49件规范性文件的法核,提出法核意见116条,重点审核四项内容,即制定主体及权限、制定程序,内容及形式、制定依据等内容的合法性。严格杜绝五类问题,即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没有论证或论证不充分的问题;提供的依据和材料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征求意见情况没有明确记载,只讲程序,不讲具体内容的问题;违法违规增设权利、课以义务的问题;文件施行时间不明,对提前实施或溯及既往的情况不作说明解释的问题。三是对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委托第三方宁波海运学院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报告认为: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调整的整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在决策方能采取有力的化解措施,尤其是加强对国家、省的法律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政策宣传、利益享受的解释工作后,可化解社会矛盾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可以定为低风险。

  (三)依法改革,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依法推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社会保险配套制度、人才人事管理体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改革任务。推进社保制度统一并轨,出台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办法,建立15种特殊药品大病保险制度,全市721万医保参保人员实现大病医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341万新农合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实现政策制度及经办管理与服务的统一;落实国家、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精神,制定了工作方案。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1978人符合晋升职级条件,占总人数的11%;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增资1262元;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配合国资委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配合法院、检察院研究提出法官与检察官薪酬制度改革思路。二是依法加快推进人社领域重点改革。推进人才社会化评价试点,指导市测绘学会、工艺美术协会开展专技人才水平行业协会评价试点,首批有79人申报中高级职称评价;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合一”改革试点,全市有16人取得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2184人取得高级教师职称(职务)。三是积极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其他改革。配合全市医改工作,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首批40个试点病种在6家三甲医院实施;配合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和开展医联体试点改革,制定出台部分常见慢性病门诊用药管理和差别化医保支付待遇等政策。配合做好民营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残疾人就业以及国有林场等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三、强化职责权限,确保全面履职

  (一)就业社保保民生。坚持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坚持“稳量增质”总体目标,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体系。一是就业稳岗兜底线。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突出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前10月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5.08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96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86%。出台失业保险扶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市本级促进就业经费支出6.26亿元,惠及17.41万人次;降低失业、工伤社保费率,为企业及职工减负6.9亿元。比去年同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减少5.97%。二是优惠政策促创业。成立全国首家城市创业联盟,搭建人力资源大厦228号“日有创客咖啡、周有创业沙龙、月有创业集市”三位一体的创客交流对接平台,积极打造创业指导与培训、投融资、项目落户为一体的创业服务生态链(已举办创业沙龙22期、创业集市4期,有400多个创业项目参加了对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联合32家创投机构和社会团体,探索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首届中国(宁波)大学生创业大赛,27个创业项目共获得意向投资2.83亿元,其中单个项目最高意向投资达到5500万元。三是完善社保惠民生。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4.1万、380万、250.3万、291.6万和253.7万,本市户籍居民养老保障参保率达到92.9%,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608.7万,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调资242元/月,人均增长10%;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人均达到170-210元/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市统筹区新农合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6.8%、72.3%和75%。

  (二)人事人才促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兴国战略,围绕转型升级中心工作,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一是推进市场化配置。加强规划引导,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一核多级”集聚区建设等重点任务。推动简政放权,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制度,建立政府资助培训项目招投标及绩效评估制度,加快培育职业培训市场;放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门槛,下放机构审批权限到县(市)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发展模式,开展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支持民营机构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项目。二是优化发展环境。为进一步巩固宁波人才政策竞争优势,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研究出台人才发展新政,从引顶尖、引高端、引紧缺、引外籍、住房保障“四引进一保障”五个方面出台25条优惠政策。累计超过1.13万人享受购房优惠待遇,预计发放购房补贴1.1亿元。依托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完善“妈妈式”人才服务。健全企业人才工作联系制度,营造人才来的了、留得住、用得好良好氛围。三是推进人事效能。建立县(市)区、市级机关、重点开发区三级分类目标考核指标,健全目标准入、考核评分、结果反馈、绩效奖惩等制度,初步形成“1+3+X”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落实《全市公务员转任规定》,会同组织部做好市直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公务员公开遴选及村官选调、警察学员考录等工作。出台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有序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全面推进“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督查通报,市级机关及10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公务员已纳入考核系统。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公务员津补贴,建立事前报备、委托面试及人员调动公示三项制度,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行动。

  (三)两张清单一张网。按照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强化职责权限,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推进部门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职责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比对规范与信息梳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将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保留、但无法与三级目录对应的特有权力事项按要求报市编委办。根据省厅最新公布的《全省行政权力目录库事项》,对我局入库权力事项进行比对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权力清单。对责任清单中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二是推进人社系统“阳光政务”网与浙江政务服务“两网”对接。推动113项行政许可事项与政务服务网办件库的对接(市本级14项),并将办件数据上传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市本级138项权力清单事项的梳理、审核和录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目录库工作;实现了“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页面风格与政务服务网的一致;完成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等5个外网申报类业务系统和就业等4个内部业务经办系统与“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的整合。三是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经办。积极推动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上网实时运行,我局除行政处罚外的权力清单事项共有96项。其中,71项已在“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实时运行。未实时运行的25个事项中,8项已下放县市区办理,11项在省部级的系统办理,6个事项正在调整中。

  四、强化综合治理,提高法治水平

  (一)多管齐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5年全市企业合同签订率达98%,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均达94%,规模以上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稳居全省第二。一是深入开展“双爱”活动,从源头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如《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宁波市劳动定额管理工资指导意见》等。2012年开始,全市开展以“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为主题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关爱职工,实现“六有”,引导职工热爱企业,做到“六要”。制定“双爱”六大工程三年推进计划,细化目标考核管理。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双爱”活动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工资的宏观指导和调控,促进职工工资稳步增长。我市在2011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最高档从1100元/月上调到1860元/月,增幅达69.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2011年的38151元增长到2014年的53748元,年均增幅达到13.63%。三是不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劳动合同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盲点”和“死角”大幅度减少。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市所有县(市)区都建立了三方会议制度,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同开展各项活动、协调处置劳动关系突出问题,劳动关系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教育预防并重。今年以来,为应对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支队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劳动监察部门以防范处置企业欠薪为重点,扎实推进劳动监察各项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了6次专项监察活动,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7778户;完成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采集17940户;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589件;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6129件,结案率达99%;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26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4603人;为32180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4.23亿,清退童工48名;行政处罚219户。 一是“两网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今年6月19日,支队在奉化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基层经验,促进各地相互借鉴“两网化”建设工作经验,推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全市网格内企业全面实行了A、B、C、D分级监管,有70%的劳动矛盾都在基层乡镇(街道)网格内得到了有效化解。二是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支队主动联系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去年出台的《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作用,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全市人社部门共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2件,公安部门受理立案54件,已判决13件。既有力打击了欠薪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地震慑作用,也减轻了政府垫付周转金的压力。三是注重宣传工作,讲好监察“故事”,营造全社会关注劳动权益保障的舆论氛围。支队在开展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宣传引导的教育监督作用,通过营造舆论氛围,增强企业主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例如:今年7月,在全市开展的职工高温作业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支队通过宁波电视台、宁波电台、宁波日报等报刊媒体,宣传高温作业劳动禁忌和高温津贴发放等政策。11月10日,支队办理的首个欠薪逃匿案在海曙法院宣判后,宁波日报以“欠薪逃匿三年仍被抓捕归案”为题进行了宣传。

  (三)劳动人事仲裁以化解矛盾为中心。2015年前11个月,全大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总量为28515件,同比上升1.4%,涉及劳动者47714人,同比上升5.1%。其中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588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3587人,涉案金额约为4.75亿元,年度结案率为92.3%,调解率为70%。全市基层调解机构受理17927件,与去年基本持平,调解率为98.4%。市本级共受理案件706件(含人事争议3件),涉案金额约为1723.4万元,年度结案率为93.5%,调解率为58.1%。2015年前11个月,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受理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312件,涉及劳动者12694人,同比分别上升30.5%和30.3%。未发生因重大集体争议案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抓好基础保障,夯实调解仲裁工作基础。市本级标准仲裁庭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各县市区装备数字化庭审系统的标准仲裁庭也在起步中。发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通过巡回庭、劳动实务沙龙、仲裁进企业、参与各类培训班进行授课等多种途径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全市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已建工会规上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96%以上;已建工会中小企业调解组织组建率超过5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已建10家,正在筹建3家;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新模式,设立“法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宁波仲裁院调解工作室”,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减少市本级劳动争议案件量。

  三是推行仲裁建议书制度,全大市全年制发仲裁建议书110份,督促违法单位改进用工管理,提高依法用工水平。同时,市本级今年还将争议频发的宁波华丰建设集团的案件情况通报劳动关系处,由劳动关系处牵头约谈单位负责人,督促用人单位整改。

  五、强化法制监督,促进依法履职

  (一)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司法监督。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案件总体平稳,但行政诉讼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并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一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2015年,全市人力系统共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17件,比去年增长29%。行政复议案件56件,其中市本级被复议6件(比去年增加了20%),市本级复议下级15件,目前,已结案57件(包括2014年结转15件),其中败诉2件(镇海1件、江东1件)。行政应诉案件161件(一审110件、二审47件、再审4件),比去年增加66%,市本级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4件(比去年增加了100%),其中一审12件,二审2件。目前,已结案140件(包括2014年结转的15件),全市无败诉案件。

  二是做好案卷查评工作。对2015年度局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评、自查,并对各单位在案卷查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三是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按季将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录入省法制网,做好局系统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的统计分析,完善了2014年的情况分析,并对2015年1月至9月案件情况进行分析,下发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及时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事关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收入分配等民生问题,牵涉面广,热点难点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2015年我局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165件(主办60件,协办10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共54件(主办20件,协办34件),政协提案111件(主办40件,协办71件)。截止4月29日,105件协办件都已按要求网上办复;截止6月30日,60件主办件也已按要求网上办复,其中被编为A类的29件,被编为B类的9件,解决率为63.3%,高出全市平均解决率20个百分点,提议人反馈满意率100%。一是局党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在局交办分办会上认真动员、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职责,确定“三类重点工作、三个时间节点、四项办理要求”。二是我局在办理工作中建立了五项办理工作机制:重点难点提案的事前调研机制;政策法规处牵头指导、协调、督办机制;主办件局领导带队面商机制;办理进度定期公布机制;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回馈机制。三是圆满完成市人大代表鄞州中心组走进人社局活动和《关于市人大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配合做好人大262号建议的专家组评议及重点提案322号的办理、总结、上报工作,协同做好市人大议案办理,研究起草《宁波市职业培训条例》,认真办理市领导重点督办提案“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建议”。

  (三)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推进阳光政务、阳光考录、阳光军转、阳光医保、柜员制模式、党务政务公开等“阳光人社”项目建设,创新推进“三重一大”和“八廉”、“五小”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阳光运行、高效运行。一是大力推行“柜员制”经办模式,按照“分段操作、相互制衡”的原则,对内设科室进行重新整合。深化“阳光政务”建设,完成社保网上申报系统等5个业务的智能整合,推动权力事项上网实时运行。截止10月底,网上办事大厅实时运行事项有273项,办件总量为61625件,其中市本级事项80项,办件总量32706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医保监管体系。加大定点零售药店监管力度,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化监管新路子,完善第三方审计的内容和办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定点机构开展了第二轮审计调查,会同商保公司对大额票据进行核查。1-9月,全市发现并追回各类违规医疗费用240万余元,不予支付250万余元,其中市区追回违规医疗费用156.05万余元,不予支付233万余元。查实两定机构医保违规行为83起,追回违规医疗费用124万元,核减人头数2723个。查实参保人员医保违规案例148起,已追回涉案金额116万余元。三是深入推进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府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监督。按照省厅要求,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的事项信息和办件信息实现省集中,电子监察平台配置到局监察室,安排专人、专机管控,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全部纳入“阳光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自动预警。完成了“阳光政务”基层服务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市十区业务功能的整合扩充,实现“一个界面,一点登录”,使市民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人社服务。

  2016年法治人社建设的工作思路:市人社局决定把2016年作为依法行政提升年。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决定在2016年实施依法行政提升年活动,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制度规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执行;人力社保职能得到依法、全面、有效的履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明显的成效;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到80%以上。

  主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科学决策,协调推进改革。一要按照国家、部、省的立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改革创新目标,上下联动推进立法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医疗保险、工资支付、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等领域的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二要加强政策的研究,增强政策的科学性、统一性,提高政策的制定质量,避免“碎片化”、“打补丁”、社保政策“各管各”现象。三要加强政策决策前的风险评估和执行效果的评估。

  二、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制定、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党委中心组学法每季度一次,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法培训不少于2次。二是局机关公务员执法证持证率提升30个百分点;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率、考试合格率100%。三是以网络自学、集中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突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新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素质提升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12333、集中培训、局网站和各类宣传媒介为载体,向全社会做好普法宣传活动。

  三、进一步做好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完善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制度。

  四、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推进全面履职。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履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处罚网上监督系统建设。三是完善阳光政务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

  五、进一步做好法制监督,提高法治水平。一要适应法院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工作。二要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典型案例通报制度,以案析法、以案学法。三要依法办理两会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四要打造阳光政务、阳光人社,提高人社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法治人社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2014年工作及成效

  (一)夯实基础,在促进稳定上作出新贡献

  把维稳当作一项基础性工程,抓基层,强基础,为维护全市稳定作出了新贡献,我局被市表彰为争创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先进单位。全年全市调处矛盾纠纷1156件,较上年同期增长16.6%,调成率99%,无“民转刑”案件,无因调处不力造成激化矛盾的现象。

  一是全力规范调解组织建设。围绕调解组织组建率100%,规范化达标率50%以上目标,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标准,建规范化调委会152个,占调委会总数的62%;建立健全9个镇街道调委会、214个村居调委会、27个企业调解组织和医疗纠纷、劳动争议2个专业调委会。二是全面发挥调解工作维稳作用。坚持和强化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案件补贴等制度,组织调解员开展“每季一训”,加强疑难案件司法确认和案件质量定期评查工作,提高调解工作成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山林水地、家庭矛盾及邻里纠纷上升态势,主动与派出所、法庭衔接,探索民、警、司联动联调化解矛盾新模式,将调解维稳的优势和功能发挥到最大化,筑牢了基层维稳的坚固屏障。3月底,顾家店镇74岁农民向某因向司法所反映子不养、媳不孝的家庭矛盾后,被儿媳用木棒打伤。派出所接警后与司法所迅速进行联动联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终使儿媳认识错误,解决了老人数十年来的心病。三是全心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了诉调、公调对接。加强医患、交通肇事专业调委会业务指导,建立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到目前,两个专业调委会共接待纠纷咨询65件,受理8件,调成因就诊输液不适致死引发闹访纠纷等8件,调成率100%,实现了事要解决、人要控住的目标。

  (二)普法提质,在法治创建上凸现新特色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深入推进学法用法法治实践创建活动,凸现了法治建设的新特色,迎接了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并取得优异成绩。

  一是多层次创建一批法治文化载体。对五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进行了初步设计,完成了胜利路法制宣传一条街建设;在部分镇街道规划建成了1个法治文化长廊或法治文化墙,打造基层公共法治文化平台;每个村、社区完善了1个固定法治文化宣传栏建设。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依托市法院、市党校、消防大队、市文体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宣传基地。二是多形式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法治中心户、老党员、老干部、镇街道村干部等为骨干,组建了1支1.2万人的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狠抓重点对象和法律的宣传教育,推进了“法律六进”全覆盖。在机关和单位坚持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4次,基层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78次,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组织全市78个单位,党政领导、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1605名,进行“平安”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1次,以考促学,坚持了干部学法制度。在学校坚持常年开设法制辅导课,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在农村以“送法下乡”、“三万”活动、“一村一广播”、民间法制文艺乐队等为载体,积极开展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满足了农民不断扩大的法律需求。在化肥、三宁、酒业等规模企业,组织集中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三是多类别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出台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全民参与,以各类法规纪念日和“法制课堂”、“农家讲堂”、“法务网格”和“书香满机关”、“送法进园区”活动等为平台,开展了全方位、全天候的法治文化全民创建活动。以法治创建为统领,认真开展“平安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人物”、“学法标兵”、“法制基地”等命名评选工作,全市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学校等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了100%。

  (三)做大品牌,在法律服务上实施新举措

  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把法律服务这一司法行政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优势职能做强,品牌做大,我们以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为主要载体,改善服务,提高工作水平,为推进加快冲刺全国百强开展了全新的法律服务。

  一是优化一对一的法律服务新机制。扎实开展“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等活动,选派10名机关干部,与全市26名律师、2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队,对全市198家规模企业,提供优惠上门服务,与企业结对开展“1+1”模式对接法律服务。今年,工作队深入到每家企业集中走访7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手册450本,收集企业反映较集中的劳务、工伤、合同、拆迁等法律需求意见21条,周边群众关于涉企拆迁、环保、用工等法律需求意见3类;举办法制专题讲座25次,指导办法制专栏85期,解答法律咨询580人次;帮助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建立企业人民调解小组28个,开展企业调解员集中培训75人次;为企业领导层提供重大事务决策咨询9个,提供法律意见35条,帮助企业开展非诉讼代理18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二是硬化受案全程监管的新约束。以迎接市法律服务执业检查为契机,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市2家律师事务所、5家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所都做到了标牌标识、收费标准、规章制度、执业人信息等规范上墙公示。狠抓诚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坚持事前接谈告知、事中约谈备忘、事后情况反馈办案制度,强化了办案程序监管,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工作成效得到上级肯定。2014年,全市建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160家,代理诉讼178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20件,办理公证879件,司法鉴定421件,实现了零投诉,9月,我市司法鉴定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三是强化网格化法务服务的新作用。在法务网格建设全覆盖,抓好1945个法务网格的基础上,以全面提升法务工作水平、发挥网格服务的新作用,群众满意率100%为目标,进一步规范网格工程“三级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建立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提供了网格化法务新服务。共开展网格员培训10场次,利用网格排查一般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等服务,及时满足了群众法律需求,促进了基层稳定。

  (四)创新管理,在矫正质量上实现新提高

  我们发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在管理方法、服务方式、组织手段上实现新突破,促使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做到了无脱管、漏管,无重新犯罪。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09名,期末在矫351人。实有刑释解教人员950名,其中:刑释人员930名,解除劳教20名。9月,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被市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坚持高质量,扎实抓好适用非监禁刑审前调查社会评估工作,元至十月,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41件,为法院准确量刑、司法行政部门顺利开展矫正工作打下了基础。落实6名社会工作力量对1名矫正对象“6+1”管理模式,建立监管小组,运用走访、教育、劳动、奖惩等手段,加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同时狠抓司法e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提高了矫正质量。二是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与监狱管理衔接,充分利用全国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在押人员“三送”活动,防止刑释解教人员直接流入社会,实现了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率100%,一般对象衔接率70%目标。继续开展“特别家书”集中走访活动,深入、江北、沙洋等监狱,举办新春联欢、家乡形势报告会、法制讲座、赠书等活动,与监狱开展联合帮教,将帮教工作前移,促进了罪犯服法改造。元至十月,我局回复监狱服刑人员“特别家书”158封,常年重点走访服刑人员家庭1390次。三是创新帮教社会服务机制。争取支持,加大矫正帮教工作基地建设,现已落实就业基地4个,教育基地2个,劳动社会服务基地4个。积极协调,有效发挥社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千方百计帮助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问题47人,落实低保15人,提供就业帮助31人。李某,男,仙女镇人,2014年4月8日因吸毒劳教期满,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仙女司法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与民政办、村委会一起为李某筹集临时过渡费3400元现金,村委会帮助解决住房,并调出2亩地供其耕种,联系就近企业打工。

  (五)应援优援,在法律援助上取得新进展

  我们把法律援助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民心工程,协助市政府出台法律援助意见,狠抓援助率和案件优质率,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元至十月,共办理援助案件180件,援助事项149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9%和24%,完成了全年省市目标任务。

  一是扩大覆盖率。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8块,举办专栏,向村、社区发放宣传单4万份,加强了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以全市“千名志愿者”活动法律服务团队、万名法治建设志愿者队伍为骨干,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宣传提高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率。二是增强援助率。以法务网格工程为平台,加强全市各村、居援助信息站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平台,健全了工作网络。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基层法律援助站为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开展“点援制”改革,实行供需见面,按需指派,增强了援助效果。突破门槛限制,发挥援助作用,积极介入应对突发事件,争取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维权,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做到了应援尽援。三是提高优质率。坚持网络申报、网络审批、网络指派程序,实行办案听庭、质量检查、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等制度,完善了法律援助质量监控体系。组织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援助服务,加强与工、青、妇、残、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开展服务网点窗口建设,加强案件指导和跟踪督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服务效能。

  (六)提升形象,在队伍建设上展示新风貌

  我们以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忠实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为履行职责使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扎实开展“学习、争创新业绩”、“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纪律作风集中整训、春训及“三万”等活动,提高了全系统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加强班子建设,强化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严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公车、公用经费、法规纪律执行情况等的重点治理。完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优化法律服务执业环境,加大违纪违法行为和违规执业问题查处力度,队伍的“五种能力”得到提高。三是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队伍管理各项法规、制度,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机关效能得到加强。加强党务、群团组织、统战、老干工作,提供更加有利的工作环境,花大力气,投入20多万元,坚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开展机关档案升省一级和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展示了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的新成效,机关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四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五好司法所窗口创建”为载体,推动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落实了所长享受副科待遇,投入30多万元,狠抓了司法所“五室一庭”的建设,以市“十佳司法所”、“十佳司法所长”评选为契机,着力培育一批岗位明星、业务能手和服务标兵,提升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上级要求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中创新不够,争取各方在法治建设的宣传和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所基础仍较薄弱,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装备水平与司法所担负的职责任务还不相适应。对于这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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