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产假多少天_2017广西产假可以休多少天
自从二胎政策全面放开的消息传来,2017年相继的产假和陪产假也出台了,关于广西的产假天数是怎么规定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广西产假多少天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广西产假多少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1月15日起施行。
在《条例》中得到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调整后,原《条例》规定的晚婚假、晚育假、独生子女母亲产假取消,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50天奖励假,一共148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陪产假待遇。
2017年广西产假新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于1月15日起施行。
在《条例》中得到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调整后,原《条例》规定的晚婚假、晚育假、独生子女母亲产假取消,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50天奖励假,一共148天。
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陪产假待遇。
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会议闭幕后,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修改后的《条例》即日起正式实施。
2017年广西产假包不包括周末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国家出台政策法规,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以及婚假、产假等假期。但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假期遇到法定节假日都可以顺延。
产假,是指在职准妈妈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方面的有关规定,婚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也就是说不能累积顺延假期。
1、根据最新的产假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晚婚晚育产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情况,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没有晚婚晚育产假),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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