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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后税务登记证变更

晓敏分享

  增资后,如何办理税务登记政策变更呢?有什么程序要走吗?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增资后税务登记证变更”,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企业信息变更后办理税务变更登记程序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三)改变经济类型;

  (四)改变地址或经营地点;

  (五)改变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六)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七)增设或撤消分支机构。

  (八)电话号码发生变化。

  (九)税务登记其他内容发生变化如开户行信息。

  变更税务登记应办理哪些手续:

  (一)变更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报以下资料;

  ①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有关单位批准变更后的文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变更内容(项目)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③跨所变更的需经原主管征收所批准,并填报《局内跨所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④填报《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公章、代码章;

  ⑤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及复印件;

  ⑥携带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购领发票卡;

  (二)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有关证件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将变更事项在税务登记证件的副本中“变更记录”页上填列变更内容和时间(或只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变更修改)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税务登记证中登记项目的,应重新换发税务登记证,同时收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税务登记变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2、改变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3、改变登记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5、改变银行账号

  (1)银行开立账户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变更ETS缴税账户时提供)。

  6、变更核算形式、投资方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

  7、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无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2)《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二份、涉及税种变更的填写)。

  9、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其总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总机构变更其分支机构相关登记信息

  (1)分支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1)因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或因行政区划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提供相应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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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或变更)税务登记证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增资后税务登记证变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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