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鼓励创业政策有什么内容
鼓励创业是现在的重点,国家为了鼓励大家做创业出台了什么创业政策呢?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国家鼓励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欢迎阅读!
国家鼓励创业最新政策
一、创业培训政策
1、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
2、对已进行城镇登记失业且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创业场地政策
1、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允许大学生在创业时将家庭住所、租赁房和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县建立的创业一条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
三、创业贷款政策
1、创业的支持政策
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额度一般为5-8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创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后,可按人均5万元计算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一年期还本付息后,政府给予全额贴息。
2、贷款提供的要件
创业贷款申请人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咨询、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3、贷款的审批程序
(1)借款人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有效证件等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中心推荐;
(3)街道(乡镇)社保中心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县就业局;
(4)县就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
(5)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县就业局;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由法定代表人在其户口所在地或企业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创业贷款。
四、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1、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伍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对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4800元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国家关于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
免费进行创业培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于法鸣告诉我们,目前,我国很多地市正在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创业培训补贴逐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于法鸣介绍,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定期组织开展教师培训进修、研讨交流活动,加强师资力量的培养和配备,提高培训水平。在教学方式上,采用案例剖析、知识讲座、企业家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此外,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创业培训技术,比如引入欧洲模拟公司开展创业实训,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优先安排创业场地
于法鸣介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政府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尽可能地让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降低成本。
同时,各级政府及其国土、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
此外,有关政策规定,各地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大学科技园区、小企业孵化园等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创业
于法鸣告诉我们,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在贷款额度上,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最初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妇联已经把妇女创业贷款提高到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
在国家层面上,中央财政综合考虑各地财政部门当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增长和代偿情况等因素,每年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地方财政部门小额担保基金的奖补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业绩突出的经办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社区等单位的经费补助。
减免行政收费
于法鸣说,创业初期往往是最艰难的阶段,为此,国家出台了很多关于税费减免的政策。根据规定,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免费项目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中央方面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同时,免收的费用还包括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也有相应减免。
创业税收大力减免
于法鸣告诉我们,为了鼓励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国家提高了所有个人纳税人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
同时,国家规定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新办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比例为20%。
于法鸣表示,这些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创业人员的关心。从实践来看,这些政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创业的成功率。
公务员鼓励创业政策
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还是“零优惠”
贷款有优惠,并发放各类奖金;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5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在公职人员辞职“下海”热潮掀起的当下,多地陆续出台上述政策“红利”,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深圳是什么情况?记者昨日采访市人社局,该局回复,目前深圳并未出台任何政策,以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此外,市人社局目前也并未将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政策列入制定计划。
深圳
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
“在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下,大家或多或少都动过辞职下海的念头。”宝安区体制内某年轻公务员对记者说,公务员已不再是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在国家层面,虽并未有相关政策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却有鼓励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该政策的出台,将为创业失败的事业单位人员留一条后路。
相比全国各地日渐热乎的公务员创业热,深圳似乎比较平静。针对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的情况,深圳某市直机关科级干部说,与国内其他城市情况不同,深圳不缺乏创业人才。而且,深圳正成为全国最具创业创富活力的城市。他认为,在创业领域,深圳即使没有公务员“助力”,也一样可以独领风骚。
全国
公务员离职就业有“不准”
日前,媒体曾报道2015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共有18名公务员辞职。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在这18人中,有一位是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2015年1月,罗演广辞职下海,到祥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深圳祥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从历史发展来看,公务员从体制内退出,是国家政策逐步完善下的一种正常人才流动,但罗演广的辞职却备受争议。这是因为,罗演广从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离开,摇身一变成为祥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或违反《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暂行)》。
2009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暂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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