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创业优惠政策相关规定
高校的教师要是想要创业,有没有什么相关的创业政策?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高校教师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高校教师创业最新政策
完善政策促进高校教师创业
高校教师由于其丰富的创新成果、一定的社会阅历及较高的个人素质,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具备了有利条件。近年来,高校教师创办企业数量不断扩大,其中也涌现出了大批的行业龙头企业,如华中数控、博云新材料等优秀科技型企业。我国政府审时度势,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正在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职务发明条例》,并依据《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单位在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学校如何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后,若创业失败,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如何解决;高校教师创业后的身份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有如下建议:
——高校教师技术入股,学校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企事业单位所得税。按现行规定,学校技术入股掌握一定股权,在实际获得现金收入前,一次性缴纳所得税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并将削弱学校实施技术入股的积极性。因此,应借鉴中关村先行先试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获奖励者在未取得股权分红或股权未发生转让前,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只需在实际取得相关收益后再行纳税。这将更有助于发挥股权激励效应。
——建立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国资管理机制。我国目前对于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与实物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一样的管理办法,要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和科技成果转化客观上存在的高风险性形成悖论,严重地束缚了校、所及科技人员的手脚,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建议出台明确国有知识产权的管理办法及宽容成果转移转化失败的相关政策,以解除教师的创业顾虑,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教师创业,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能够保留其至少三年教师身份。高校教师作为开发高新技术的主力军,有着得天独厚的技术优势,并在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引导下,完全有能力以技术入股形式创办企业,但由于许多教师担心创业后无法保留教师身份,导致许多优秀的科技成果不能有效产业化。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教师创业至少保留三年教师身份,并明确相应的实施细则。
高校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日前,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陆续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在校教师离岗、兼职创业、离岗创业,其共同特点是:3年至8年内保留其原有的教职工身份和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对离岗创业教师的支持力度居全国最大。此外,这些院校还鼓励和支持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处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的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
黄金十条:研究成果不再睡大觉
武汉市出台《关于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被外界称为“黄金十条”。半年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等部属高校及江汉大学相继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与“黄金十条”相互呼应,让研究成果不再继续躺着“睡大觉”。高校有很多教师有能力创业,以往由于制度限制,很多老师不敢公开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只能偷偷摸摸搞创业。“黄金十条”解决了他们顾虑最大的身份问题。五所高校的实施细则都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创业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将个人和团队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除教师外,对大学生创业也有具体政策支持。武汉大学规定,在校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认可,本科生经教务部认可到示范区创新创业,视同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计入学分。华中科技大学鼓励和支持有创业条件的学生到示范区进行创新创业。对其创业空间、创业课程、创业基金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学校支持创业的力度前所未有的大。”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董事长童俊表示,该校每年将拿出1000万元作为基金,支持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
武汉大学校长助理孙庆桥明确提出,凡是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产权和股份转让,采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的方式进行处理。武汉大学还将今年确定为改革年,准备全面推动人事制度、职称评审、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江汉大学服务社会成果推广处处长王万舫表示,江汉大学为鼓励更多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采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等转化方式,将职务成果在武汉转化的效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提高到80%。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亚民介绍,创业失败的顾虑束缚了高校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各高校出台的政策能最大程度解决高校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促进高新产业跨越式发展。
“过去,科技成果转化困难,大量科技成果只反映在论文、职称上。所以现在政府和高校才会这么重视‘黄金十条’,想办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夏亚明说,东湖高新自1988年正式成立以来,“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需要相结合”一直是他们考虑的重点。
“和硅谷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夏亚民表示。在现行条件下,科技人员创业的风险较大,如果不解决科技人员后顾之忧,科技成果难以转化。高新区初创时的第一批创业者已经所剩无几。从这可以看出,在中国创业,尤其是科技型创业,风险很大。解决科技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鼓励大家勇敢创业。现在各高校出台办法,允许学生、教师保留身份创业。而且提出成果收益权70%,甚至80%归科研人员团队,解决了创新创业动力问题。“如果这几条规定可以落实到位,我相信,5到10年,就会有非常显著的成效,完全有可能真正做到世界一流的园区。”
“黄金十条”给创业者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实惠。华中科技大学一项光电与生物结合的技术即将转让,金额约1000万元,而研发团队将获得700万元左右的奖励。这项技术是华科国家光电实验室研发的。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童俊告诉《教育》旬刊记者,目前此技术的转让还在准备中,但已经进入尾声,预计近几天就可以正式转让。“制定优惠政策之后,这是我们学校享受优惠的第一单。”
至于具体政策受让方以及其他细节,童俊表示因事项正在准备中不便透露。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华科落实“黄金十条”的政策,千万元的转让费中,学校会将其中的70%奖励给研发创业团队。“以前别说70%,50%都难以落实。”“教师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学校现在是被教师赶着跑。”童俊表示,在优惠政策的具体推动下,今年以来,学校已经有许多教师要求对技术成果进行转化和创业。“华科每年的技术成果非常丰富,而很多企业都需要掌握技术成果的教师,优惠政策的效果将逐步彰显。”
科技九条:鼓励师生加入创业大学
无独有偶,南京市也推出了“科技九条”,鼓励高校老师、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南京市委市政府就这一政策出台了实施细则,并与50多所在宁高校达成一致,将在全市高校院所推广,鼓励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加入到“创业大军”中来。
细则规定,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备案,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3年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延续。
目前,高校对老师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教学和科研,如果去创业的话,算不算考核?会不会影响业绩评价?据了解,这是让不少想创业的老师纠结的一个问题。对此,细则专门列了一条,即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运用科研成果创办与学科紧密相关的学科型科技企业,鼓励所在单位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在创办的科技企业中专职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如果要创业,就可以到专门的科技创业岗上来,将会按照不同的评价标准对该人员进行考核。”南京市科委副主任黄榕说。据悉,所在单位可对其工作绩效以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
“科技九条”出炉后,很快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反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南京市共有144名本地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在南京创业。
南京农业大学副教授黄明与学校正式签订协议,保留身份进行创业,成为“科技九条”出台后南农大教师中首个“下海”的科技人员。据了解,目前,黄明在南京紫金白马特别社区拿下了33.8亩土地,进行肉制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等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的目标是3年内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
今年5月,南京理工大学老师刘和义,与学校和企业签署协议,利用其多年研发的,获得国家专利的氧化锆超高温隔热材料技术创业,个人拥有18%的股份,产品投产后估计将实现收益1.5亿元。
如果个人创业成功,想要收回企业、学校手中的股份,有没有可能?细则对此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即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学科型科技企业成立3年后,所在单位可以适时转让或减持所持股权。同时,职务成果转让的比例也予以明确。细则提到,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成果以技术转让方式实施转化,所在单位可以将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益按不低于60%、最高不超过95%的比例,一次性奖励职务成果完成人和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以自主创业方式转化的,可以将职务成果形成的股权按照不低于80%、最高不超过95%的比例,一次性奖励给职务成果完成人和为职务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细则同时规定,各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到南京大学生创业基地、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或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创业的,创业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政策。
从“被口水淹死”到知识富翁
何清华是中南大学的教授,他除了在学校搞科研,还有大量的工作是跟国有企业合作,以学校的名义转让技术。可国企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能力太弱,一个图纸可以生产几十年不变,4个月还生产不出一台静力压桩机。
“他们做不好,何不自己做呢?”何清华底气十足,因为自己有技术,也有管理才能,办个企业还不简单吗?但问题是没钱,要学校支持才行。为此,他多次给学校和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写信,遗憾的是那时候政策不允许,寄出去的请求一直没有下文。
后来,中南大学校园里传出技术产业化的风声,政策终于有了松动,凭借着多年来与国企交往经历,何清华的科研口碑给他带来了第一笔资金,创办了山河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在传统的思想里,教授应该是教书育人的,下海多少会沾上点铜臭味。在人们固有的思想中,教授应呆在书斋中,呆在实验室里,怎么“下海”了?岂不是角色错位?“满身铜臭味”的教授还能教书吗?一时间,何清华差点“要被口水淹死”。纠结,忐忑,不安,五味杂陈,但科研成果如果不转化成产业,躺在实验室里就是废品,办企业能实现理想,又能创收,何乐而不为?管不了外界的闲言闲语,在何教授开了先河后,教授们创业思潮爆发了,科技型公司开始扎堆出现。
何清华说,研发人员最大的理想是将自己的产品转化为生产力,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推动技术革新。为人师表的教授谈钱,有一种担心是怕被人说俗气,但钱的确是个好东西。为保证科研人员积极性,中南大学向教授们大比例开放技术股权。科技人员办企业,其技术类无形资产作价入股,70%给予技术持有者,30%归学校;科研课题的结余经费入股科技型公司时,课题组成员持有入股金额的70%,学校持有30%。
随后,一大批由院士和教授领军、以重点学科为支撑的高科技公司纷纷亮相,在中南大学形成了一个学科型公司群体。近几年,中南大学教授们创办的企业进入一个上市密集期。上市带来了个人财富的增长,山河智能登陆中小板,通过产学研一体化做出的产品,让山河智能的市值一路上升,也让何清华教授的财富倍涨数十亿。但他至今还带着研究生和博士,致力于学校的产学研一体化建设。
“我办企业,没有想过一定要挣多少钱,只是想将我自己的科研成果更好地转化成生产力,当然如果你努力了,财富自然会来,但是不要把钱看得太重。”何清华始终认为,财富并非是评判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
大学教师兼职创业从此名正言顺
一张崭新的营业执照送到了北京农学院食品学院教授刘慧的手上,这是以她为企业法人代表注册的生物科技公司的“身份证”。和她同一时间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还有学校其他21名教师。一边当教授,一边办企业当老板,这个念头在一年前,刘慧和她的同事只敢想想。
耗时近10年,刘慧团队研制的是一种益生乳酸菌。让猪吃下这种益生乳酸菌,不仅可以提高猪肉的品质,还能在养殖过程中减少抗生素用量,让人们“吃得放心”。研发成功后,这项技术被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验收专家评定为“国际领先水平”,斩获5项国家发明专利。创办和经营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让科研成果尽快落地、发挥价值,对刘慧带领的科研团队来说早已是盼了又盼。
刘慧收到了一家企业传来的合作意向书。企业的要求很简单,双方签订一个长期合作协议,帮着刘慧团队把技术推向全国。然而,市场递来的橄榄枝,刘慧团队不敢接。“要签合同就得注册公司,咱毕竟是大学教师,一旦和做生意的扯上关系,好像‘不务正业’了。”
“教师兼职办企业,学校能认可吗?”“教师如果把大量精力放在办企业、技术成果转化上,会不会影响以后的职称评定?”面对一个又一个有创业意愿的教师前来咨询,北京农学院副校长郑一淳紧皱着眉头。此前,国家虽然有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论述,但教师和企业法人代表两个身份是否可以兼任?这一关键的细节,始终没有以白纸黑字的政策规定明确出现过,学校也不敢擅跨雷池半步。
一封题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简称京校十条)》的邮件,出现在了刘慧的邮箱里。同一时间,全校8000名师生的邮箱也全部收到了这封载满“惊喜”的邮件。
根据1月14日公布的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又一改革破冰政策——《京校十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束缚得以进一步解开。北京市不仅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创办企业,还规定科研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政策的破冰,让有创业意愿的教师可以名正言顺地办企业。如今,刘慧的公司已经拥有了多家生物科技公司客户,业务合作咨询电话更是一个接一个,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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