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创业政策最新消息
教师可不可以做创业?当然可以!现在各地都出台了政策支持教师做创业了,小编为你带来了“教师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看完你就明白了!
广东出台政策:支持高校教师离岗创业
近日,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高校教师在岗离岗创业、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
离岗创业最多不超6年
期间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规定,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期限”以三年为一期,最多不超过两期。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工资及缴交社会保险费用返纳,人事档案由学校管理,工龄连续计算;同时享有与学校其他在岗人员同等的参加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到期后返回学校的,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降低;从批准回学校的次月起按所聘岗位核发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社会保险政策。到期后自愿与学校解除人事关系的,学校和个人双方按签订的合同协商解决。
享受这一“福利”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经学校同意。高校科研人员须经学校同意,签订离岗协议变更聘用合同,方可离岗从事创业工作。
二是必须每年向学校报告。离岗人员应每年度向学校报告创业情况。
在岗创业最多不超过三年
支持科研人员兼职或在岗创业
此外,《意见》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兼职或在岗创业:允许其在认真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利用本人及其所在团队的科技成果在岗创业或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担任学校处级或以上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在岗创业的,应辞去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可给予其三年期限在岗创业。
科技转化收益应不低于50%
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高校科研团队在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应不低于50%,具体比例额度及分配方式由高校与科研团队以合同形式予以明确,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目前,不少科研成果“沉睡”在高校而未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今后这一现状可能会得到改变哦~
在读大学生可休学创业
明确休学创业学生的免修课程
与在校老师相似,大学生创新创业也面临一些难题,例如要克服学籍、教学课程设置、课程考核等高校教育教学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有利条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
同时,高校应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休学创业的学生免修课程的范围以及相应课程成绩考核评定方式。将学校支持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兰州再出创业新政:高校老师可离岗创业
10项扶持政策主要内容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和注册流程,推行“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性。
2.扶持众创空间发展。设立3.29亿元专项资金,对众创空间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开展的交流培训活动进行奖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众创空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网租费和房租费等给予适度补贴。力争到2020年,培育200家众创空间,总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万家,新增创业2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
3.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主要支持在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
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通过落实4项财政扶持政策和9项税收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拓宽创业创新利润空间,切实增强创新创业主体资金集聚能力。
5.构建创业资金保障平台。从2016年起,市县(区)每年整合6-7亿元的扶持小微企业、非公经济、就业创业资金,构建以政府资金为主的创业资金扶持平台;从2016年起,每年集聚一支不少于100人的天使创业投资管理队伍,促使一批科技新兴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构建以社会资金为主的创业投融资平台。
6.开展深度创业培训。到2020年,全市组织27500人以上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其中深度培训2500人,为兰州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7.成立兰州市众创孵化联盟。整合全市各类创业园区、创业苗圃和创客空间等孵化器,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市级众创联盟。
8.扶持创业孵化人才,设立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专项扶持资金。
9.扶持大学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资助计划。对通过评审的创业项目给予5万元的资金扶持。计划到2020年,新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400家,打造专业化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创业苗圃15家,引领大学生实现创业2000人。
10.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争取到2020年全市实现返乡人员创业累计达到1万人,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增返乡创业1000人以上,辐射带动5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高校教师可在职创业
国务院4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决定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更好服务和便利群众。以促改革、调结构,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会议认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会议确定,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改为长期执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二是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四是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五是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通过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就业目标。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重要的改革和制度创新,可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激发社会活力,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经济发展“双引擎”。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是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二是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三是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四是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五是严格履约监督,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环,有助于为创业创新减负清障。会议决定,集中清理与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审查、评价、评估等中介服务。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斩断利益关联;除法律规定外,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规范收费,强化监管,完善信用和考评体系,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便利广大群众。
猜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