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优惠政策是什么内容
创业孵化园是为了创业们而成立的,创业孵化优惠政策是什么?有什么政策的内容分享呢?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看完你就明白了!
创业孵化优惠政策
贵阳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
近日,万山区出台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进一步促进智、资、才高度集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创新转化成果,促进人才成长,产业振兴。
打造“零成本”创新创业环境。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在孵化园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办公场地租金,在3年孵化期内,前2年免缴房租,第3年享受50%的减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在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扶持力度上,以国家优惠数额为基数,按30%的比例给予奖励。全力打造“零成本”。
提供低成本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府给予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个人和企业,允许其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不再给予贴息。
以引导的方式对种子期、初创期、有融资担保需求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互联网众筹创新项目,有资金需求的,可向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决策后,由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其资金支持以及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实施多渠道创新创业资助。对进入孵化园自主创业项目属创新型、成长型的人才,且三年内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累计缴纳税金30万元以上的,发放3万元“购房券”,用于购买自有住房。实际投资额每增加500万元或累计缴纳税金每增加30万元,增发2万元“购房券”,最高10万元。
本科以上(含本科)高校毕业生,租赁普通住房的,按租赁合同给予每月200元补贴,最长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大学科技员、大学生创业企业的,以贵州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给予每个团队5万元、每个企业1万元的奖励。自主创业人员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提供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最长3年的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及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持续正常经营、其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按万山区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享受免费定向创业培训。
完善创新创业配套服务。对当年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受理阶段后,每项补助1000元。政府及部门不涉及招投标的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倾斜孵化园企业。入驻孵化园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参加国家、省、市的创业大赛,并获得表彰的,可根据表彰金额给予同等奖励。
此次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且在2010年毕业后5年以内入驻万山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的企业。适用本政策支持的企业和个人,同时也适用其他财政支持政策的,可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同时区政府出资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创业孵化园办公室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首期基金规模将达100万元。本政策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进驻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优惠政策
一、租金费用补贴
按建筑面积(含公用均摊)给予协议房租、物业、水电、取暖费、网费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对25平米以下(含25平米)的补90%;25平米以上35平米以下(含35平米)的补80%,35平米以上70平米以下(含70平米)的补70%,70平米以上110平米以下(含110平米)的补60%,110平米以上的补50%。
二、带动就业补贴
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与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不重复享用)。招用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至少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为准。
三、社会保险补贴
按企业为毕业2年内(包括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审批期限截至2015年底。
四、自主创业的一次性补助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网络创业就业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需达到以下标准:卖家信用积分1000分以上,好评率(好评数与交易数的百分比)98%以上。给予每人5000元的补助。
五、科技奖项补助
科技项目或创新成果获得市有关奖项,给予最多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中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市长特别奖的最多给予10万元,对获得市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多8万元、6万元、4万元;对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以上及相当的其他奖项,给予最多20万的一次性补助;对获得国家及相当的其他奖项的最多给予50万元补助,获得一等奖的适当提高标准。
六、小额担保贷款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农民,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经办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大学生一般不超过10万元,普通人5万,女性8万;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可展期一年。
重庆七大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
优惠政策包括:
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补贴、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按年限和比例返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对大学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项目并入驻孵化基地创业的,设有专门的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大学生创办的创意类小微企业,每户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资本金补助
毕业后想进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今年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3月27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我市出台七大优惠政策以鼓励大学生创业,计划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1000户。预计到“十二五”末,我市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微企将达到5000户,吸纳2万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了解,为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自去年起,我市大学生从毕业学年起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借款期限也由1年放宽到2年,担保基金投放比例从1:5提高到1:10,贷款额度也从不超过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5万元。
“今年我市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总共包括七大项。”市教委大中专指导就业中心负责人介绍,这七大项优惠政策包括对大学生进行创业补贴、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按年限和比例返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此外,对大学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等项目并入驻孵化基地创业的,设有专门的创新创业奖励资金;对大学生创办的创意类小微企业,每户将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资本金补助
据了解,只要户口在重庆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都可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大学生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并提交给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再报送当地工商所进入常规的申办程序。相关创业扶持政策还可登录“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网”查询,也可向市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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