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变更要怎么做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变更要怎么做?今天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流程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个人编制“税号”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
2015年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意见稿中明确,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2013年,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拥有税务登记代码,主要由区域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对于自然人,税务代码制度却没有实现全覆盖。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份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事实上,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已经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
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说,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夯实纳税人诚信体系,用纳税人识别号串联起各方面的信息,从而实现“信息管税”,也能为未来房地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颁布于1992年,历经1995年的一次小修和2001年的一次大修。本次修订启动于2008年,也是一次大修,修改条款比原条款还多,意见稿也将会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交全国人大完成修法程序。
纳税人识别号可变更
xx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终于在变更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从县国税局领到了增值税发票。她开心地说:“困扰公司半个多月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今年9月24日,xx公司成立,并在县市场监管局办证窗口拿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0月22日,公司营业执照换成“五证合一”的,公司经办人员一步到位,直接刻了一枚18位新税号的发票专用章。
没想到问题来了。一些客户要求xx公司开具税务发票,于是公司经办人员拿着相关材料到国税局去购买增值税发票,可国税局存着晟玺隆“三证合一”时取得的15位税号而不是18位新税号,根本无法购买发票,这一来二去整整拖了半个多月,客户也不耐烦了,甚至有了取消合作的想法。
其实,xx公司只是个案。但是,笔者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县有4000多家企业等待换照。据了解,“三证合一”时,只是营业执照上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各家的号码还是各归各管理。而“五证合一”实现了五家单位使用同一个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比之前的号码多出3个数字。
为什么xx公司材料齐全却不能购买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后,各种税收征管系统必须升级。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系统,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努力升级,现在已经完成并可以使用。”县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程峰介绍说,系统升级后,“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换照户(原分别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市场主体),在变更登记过渡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由于“换照户”在换照前,已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取得了15位纳税人识别号,并使用该旧税号办理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换照后,获取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照“五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要求,其纳税人识别号也需变更为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使用新税号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据了解,时下,已有270多家企业变更了纳税人识别号。县国税局也已经印发相关宣传资料,放在各国税办证大厅以及市场监管局办证窗口,纳税人也可登录国税微信平台查询。目前已有270多家企业已经换照。
变更手续需携带资料
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纳税人前往国税局办理税号变更手续,需携带载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发票领购薄;经办人身份证;新、旧税号的发票专用章(旧发票专用章缴销);库存发票包括未开具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运专用发票;其他普通发票(包括领用地税监制的发票),如已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也需缴销,重新领用。纳入防伪税控的纳税人还需携带金税盘、货运税控的税控盘和报税盘。
另外,缴纳国税管辖税种税款的纳税人,需重新签署银税协议;申报国税管辖税种的企业实行网上申报的,请在2016年以后使用新税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2015年底前仍使用老税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纳税人识别号解读
个人税号可能就是身份证号
缴社保、买房子、炒股票……请先提供您的税号,家庭计征个税、开征房产税、破题遗产税……先要人人有税号。3日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结束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告诉我们,个人税号时代渐行渐近。
1、每人一个“三合一”号
国家将为每个人编制一个具有唯一性的税号,这个税号终身只有一个。个人税号,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证号,或是在身份证号基础上编制的,而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身份证号与社会保障号是一样的,今年,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后,每个人都会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将有一个“三合一”的号。
税号和社会保障号合一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出于好记的原因,但还有很深刻的一层含义,这象征着因为你向政府纳税,所以政府向你提供社会保障的逻辑关系。
2、“请提供你的税号”
“请提供你的税号”,这句话我们将会经常听到,比如每个月缴纳社保费、退休后领取社保费的时候,如果是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就会代为提供;再比如向政府部门登记自己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时候。
今后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涉及合同、协议都会要求提供个人税号,买卖、租赁房屋中需要提供;炒股票、买保险时需要提供;银行也会在每笔大额转账时,向税务部门提供账户人的个人税号。
3、实现家庭计征个税
我国提出建立个人税号至少可以追溯到10年前。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谈及个税改革时提出,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2015年,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提出改革方案。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即把所有的收入放到“一个筐”里,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个人税号实际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最终实现家庭计征个税。
4、个税改革今年有动作
从种种迹象预见,2015年,沉寂多年的个税改革将会有动作,而个人税号是实现这一改革必需的技术条件,这二者必须同步推进。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建立一个档案,将个人的各种纳税行为集结在税号之下。
在全程参与《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与讨论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
身份证号、个人税号、社会保障号是否三号合一并非核心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制度和信息是否深度共通。
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消灭信息“孤岛”,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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