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项目融资现状
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下面学习啦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国内项目融资现状,希望能帮到你。
国内项目融资现状
在经济发展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世界各国都在寻求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但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不同程度的资金短缺问题。项目融资作为利用外资的一种新形式,为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受到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日益重视,不断应用于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中。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也陆续采用了BOT、ABS等项目融资方式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应用项目融资的时间较短,从总体上看,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怎样尽快推进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应用与发展,这是学界急需探索的共同问题。
作者期望通过研究国内外项目融资的发展情况,增进大家对项目融资实质及其应用条件的了解,从而因地制宜,制订出适应各自工程项目的融资模式,促进项目融资与我国实际情况的结合,推进其发展。
中国国家计委与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
上述几种定义虽然表述不同,但总体说来都可以归纳成以下几点基本内容:其一、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项目的导向决定了项目融资最基本方法。其二,项目融资中的贷款偿还来源仅限于融资项目本身,即项目能否获得贷款完全取决于项目未来可用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或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
归根结底,项目融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也是本文中确定其为项目融资形式的根本准则。
虽然人们普遍认为20世纪60年代中期英国北海油田的开发项目是最早的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实例,但是作为一种商业运作模式,项目融资早在13世纪就在欧洲出现了。据文献记载,1299年英国王室为了开发位于德文郡的一座白银矿与一家名为弗雷斯科巴尔迪的意大利银行(也有人说是一家英格兰商业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与一般贷款协议不同的是,该协议没有约定利息,却约定这家银行拥有银矿一年的经营权,银行可以取走这一年中所有开采的矿产,但它必须支付矿山开发的所有费用,英国王室不对矿山的质量和产量做任何保证。这种贷款安排其实就是如今所说的“产品支付贷款”的原型,也是现代项目融资模式的最早雏形。
早在17世纪,英国的私人业主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项目融资中的BOT形式也极为相似。当时,私人业主建造灯塔的过程是:私人业主首先向政府提出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在申请获得政府批准后,私人业主向政府租用土地建造灯塔,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许期后由政府收回灯塔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
项目融资的主要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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