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的经营与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具体化描述,约束和规范企业所有部门及成员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合理、合法、符合企业当前发展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可以显著提升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下面让学习啦小编来告诉大家服装店的经营与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服装店的经营与管理制度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七. 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违者罚两元)
八. 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
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反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小跑服务.
3. 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 (违者罚二元)
十四.店组长发现部属有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该员工承担相同处
罚,超过三次则撤销店组长职务。员工必须服从店组长管理及安排,否则店组长可上报负责人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可由店组长向负责人建议辞退。
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刁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应该尊重和帮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十六.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换接班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十七.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 (违者罚五元.)
十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二十.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一.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元,收银员?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元).
二十二.店铺于每天?分准时营业,晚?打烊.
二十三.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具体如下:
1. 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2. 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3. 特价和促销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
经营管理制度的定义
经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资产的形成、积累、评估、管理、使用和创新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的基础,没有健全的资产制度,资产管理就无章可循。
即企业在进行经济运营时所采取的合法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也是在申办公司前必须要确立下的一项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的奖罚细则
(一)经营部门员工直接投标,竣工决算追索台帐,工作中努力进取,成果显著,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有功人员300-1000元。
(二)利用合法的经营渠道,为公司开拓市场,赢得活源,公司按工程造价奖励有功人员,按工程造价 ‰给予奖励。
(三)向领导提出经营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取得显著效益,奖励建议人员100-500元奖金。
(四)利用预算技巧捕捉战机,通过其他部门的配合取得预算外的合理收入,通过主管领导核准提取一定的奖金,其比例可控制在增收额的5%,最高不得超过10%。
(五)认真做好业内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员工,由公司年末予以一次性奖励。
(六)由于工作失职,在工程招投标、竣工决算、合同签订中,给公司带来声誉和经济损失,处予责任人100-300元罚款。
(七)在合同编制、签定、履行中能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利益,视其程度,由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对出工不出力,不能及时、准确完成领导交与的任务,处罚责任人100元罚金,并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