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管理制度合同(2)
加盟商管理制度合同三:
甲 方:_ _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_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诚信经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加盟乙方经营甲方“XX”加盟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XX”加盟代理合同如下条款,具有实质约束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声明
1-1 A有限公司是“XX”加盟独家享有“XX”加盟之系列产品的设计权、制造权、销售权、商标使用权、加盟维护权等。所有“XX”加盟产品之专利、外观、包装、名称、广告语、专卖形象、商誉等为甲方所有。所有“XX”加盟产品的销售商都需经甲方授权后方可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视为加盟侵权行为。
1-2 “XX”加盟是指甲方将“XX”商标、产品、管理模式等专利以加盟经营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则应在甲方统一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1-3 甲、乙双方只有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才能于本合同规定的加盟经营期限和加盟经营地点,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XX”商标标准装修布置店面及销售“XX”系列产品。
1-4 未经合同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依据本合同以甲方或甲方相关企业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的权利或委托本合同的义务。
1-5 乙方有义务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加盟的资料和经营技巧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销售政策、经营规范、销售合同、产品推广方案、市场开拓计划、广告计划、产品价目表、产品图册、店面设计及陈列规范、店务培训、POP宣传品及各类业务表格资料。乙方若违反此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6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XX”标志在其合同授权经营区域内于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路牌等处开展有利于提升“XX”加盟形象的广告宣传。乙方使用“XX”商标前必须经甲方对有关标识、文字、图案和文稿等进行审批并书面同意。乙方在使用时不得改变“XX”商标标识、文字、图案、文稿和添加其它明显的成份,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1-7 乙方不得生产、销售、转移、藏匿、储运假冒“XX”产品,如果乙方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追究乙方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的罚款,甚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经销商资格授予
2-1 乙方经过对甲方的经营理念、产品情形等多方考察并认同,同时结合自身条件、当地消费市场状况向甲方申请加盟经销,甲方提供“XX”经营体系下的系列产品。
2-2 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县) 区经销甲方提供的“XX”经营体系下系列产品,乙方只能在此区域范围从事经营销售,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得在其它地址从事相关销售活动。
2-3 乙方需要在第2-2条款规定的销售地址外新建销售点,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行签定新的产品销售合同。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来不及确定明确的销售地址,应在确定销售地址前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同意,以防止销售点布局重复;未经甲方同意的地址,不受甲方保护,给甲方带来连带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三条:费用支付方式和装修道具要求
3-1 本合同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两万元整(¥20000).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3-2 保证金返还:期满壹年后两万元保证金返回到乙方货款里。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终止继续合作,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按相关程序甲乙双方确定双方来往帐目无误后,甲方在三个月后把余款无息退回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乙方没有违约则全额无息退还)
3-3 乙方店面装修所需的装饰用具、喷画、宣传品LOGO、货架,、道具等统一向公司购买,以保证全国每家店铺的形象统一。
3-4 首批货款:乙方需根据经营场所面积1000元/㎡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货款将根据实际配额多退少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指导权。
4-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提供乙方开店所需的相关文件及书面资料。
第七条:商品的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货款的3-5个工作日内或根据和乙方约定的时间,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
7-2 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甲方依法承担已经发生由法院认定的经济责任。质量问题应以双方共同认定权威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为准。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应负责及时换货退货,退换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7-3 由于货物的运输大部分情况属托运,乙方无法亲自签收。如果乙方在货运处提货后1天内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无书面异议,则可以凭发货凭证认定乙方已收到此批货物,并视为 此批货物全部合格和无数量欠缺。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乙方恶性抛货,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销售资格。
8-2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以法院认定的赔偿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或政府的行政行为等。 9-2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应在事件发生的三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期限、续约、终止
10-1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提出续约要求,甲乙双方重新签定合同(优先续约权),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确定双方来往帐目无误后,甲方在45天后把余款无息退回乙方指定银行帐户(若乙方没有违约则全额无息退还)
10-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10-2-1 乙方仿冒,滥用XX商标。
10-2-2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10-2-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经营中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情报。
10-2-4 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补进货物,且无任何文字解释说明
10-2-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经营权或本合同中设定的其它权利。
10-3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XX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XX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喷画、宣传品等。若乙方不予配合或有疏忽,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平等、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11-2 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清相关款项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3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散布甲方不良信息,诋毁XX加盟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加盟资格,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甲 方:
甲方代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证件号码: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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