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店招商加盟合同
因为举步维艰,因为四处碰壁,因为加盟本身就是从苦涩中创造生意的经历。做好加盟需要把合同制定的有效完整才能保证利益。那么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化妆品店招商加盟合同,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化妆品店招商加盟合同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加盟化妆品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化妆品加盟店”体系,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加盟权限
1、授权经营的区域为县(区/镇)
2、加盟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共同有效期与加盟授权期相同。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关人员: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B、年、季、月销售目标的达成能力:
2、乙方须一定的进货量。首次进货不低于(三个月运作期)以后每月进货不少于 元。如连续三个月进货额不足 元者,甲方将保留处理权。
3、乙方按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销价销售,享受全国统一加盟价500元一套。
4、甲乙双方以独立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品质保证: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等文件,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
2、负责对乙方及时供货,及时供应各种形象物品及宣传资料,并按规定做好对乙方的调换货服务。
3、负责对乙方在本店内品牌形象的独家荣誉保护及品牌使用权。加盟店区域保护为2.5公里内,形象店区域保护为5公里。
4、甲方有义务督促、协助向乙方与甲方制定的各类终端促销政策。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甲方按所规定的标准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知识培训、专业产品知识培训、销售技巧培训(特定的培训除外)。派驻在乙方的甲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6、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到当地区域内举行终端会或促销活动,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要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前七天申请。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定的零售价体系,不得擅自调高供货价格。
8、乙方在遵守甲方《韩秀渔美人化妆品连锁机构化妆品合同》《韩秀渔美人化妆品跟踪服务书》并按甲方授教的方法操作,甲方对乙方终端顾客操作中出现的效果问题负全部责任。
9、客户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化妆品行业新资讯、投诉等。
10、技术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派店老师的安排,给予产品方面的全面指导与大力支持、活动方案的策划等。
11、订货热线: ,发货时间:每个星期的一、三、五。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树立品牌意识和长远经营观念,掌握正确的产品使用技术和方法,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2、每月须按规定的任务额进货,乙方连续3个月不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品牌经营权。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标识权提供给第三者。
5、乙方应努力维护信誉,积极宣传推广产品。
6、乙方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开展化妆品服务,严格执行该产品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月底发放化妆品师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提成10%。
7、品牌需要在乙方经销区域举行终端会、品牌推广会、促销或活动时,甲乙双方须互相配合,乙方须负责宣传场地、接待、食宿、模特等费用。
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标、品牌和企业标识,并合理、规范使用;维护甲方企业及品牌形象,若发现有违法、侵权等行为,乙方须协助甲方遵循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9、乙方如需甲方帮助,可向甲方技术部门提前七天提出培训申请。
10、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配送品及赠品、奖品不得用于其它非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中,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提供任何支持。
11、乙方及时反馈经营服务中的有关信息,以便获得甲方帮助。合同期内,乙方应尽力推广产品,在经营不善不佳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2、合约期内,乙方须从甲方进货,若发现串货,甲方有权制止取缔。
13、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者,可进行投诉,甲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五、付款及发货方式
1、乙方签约时即付定金元,其他款项在3天内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
2、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交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至甲方指定账号以外的其他账号,否则甲方视为未收到货款。所签新合同之定金,可由业务人员代收,同时业务人员必须出示收条。
3、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三日内发货。如未收到货品,请立即致电客户服务部,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货品遗失或乙方不同意货品保价的情况下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收到货品后,应立即验收,如发现产品数量短缺或包装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否则供货方不承担责任,如货运途中发生意外,由双方共同追讨货运公司责任。
六、退、换货方式
1、本合同产品在保质期内变质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甲方负责对乙方无条件退货及换货。
2、因乙方服务不当或顾客自身体质或曾使用不良类的产品、化妆品品或服食其药品造成的相关问题,一概与本合约甲方技术指导和产品品质无关。
3、一切货品的调换,均建立在包装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前提之下。
4、以发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可全额调换,超过3个月以上的另外与厂方协商解决。
5、退、换货数量、品种以我方盘点数为准。
6、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甲方一经收取乙方定金,如出现乙方违约情况,定金概不退还。如出现甲方违约,甲方将按乙方所付定金额数额双倍赔偿。
2、合约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须支付违约罚金,具体违约金经双方协议或提交当地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即将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乙方享有优先保留权,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根据本合同所赋予一方之名称、商标、标章、形象物品等的使用权限及其他基于合同所产生的专营机构加盟资格权利全部结束。
2、乙方须于合同终止后15天内,撤除使用的标识性物品等以及类似之标识等。将授权铜牌归还与甲方。
3、下列情况,本协议自动终止:
1)合作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法人主体消亡;
3)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
4)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方的规定;
5)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影响使本协议无法执行;
6)乙方连续半年未能完成每月平均进货额,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任何一方受到刑事追诉或有损及对方的名誉及主要行为时。
十、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理解的原则下制定,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理解信任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律。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全额首批货款到达乙方账户后方能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将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
建行账号:
邮政账号:
签约日期: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签约代表: 户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