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有什么联系的呢?总公司与分公司是什么关系?小编为你带来了“分公司和总公司”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既然没有法人地位,那么若因总公司破产而留下债务,分公司有没有偿还的义务?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而子公司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核算,和总公司的关系是投资和被投资关系。
以上是关于企业的资格和纳税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合并报表时,分公司和子公司因为法律主体不同合并方式也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以下称之为母公司)一部分,全部资产权益并入母公司,抵消内部往来。
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形成,需要按照投资比例(股权)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为“合并报表”。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抵消往来和内部交易。过程也相当复杂。
分公司的特点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关于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并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相应的制度和准则进行规范。今天刚好遇到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并报表问题。
我把我的理解说一下吧。
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没有注册资本,所以也不会涉及到权益的问题,其实就相当于总公司投资一部分资金给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运营和管理,分公司可以看做是总公司的一个部门而已,分公司的业务其实就等于是总公司的业务。总公司把钱拨付给分公司,分公司当期所产生的利润就相当于增加了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当期的亏损就递减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比如:当总公司把钱拨付给分公司时,总公司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分公司则刚好做相反分录。
当年底,对利润表进行合并,如果产生亏损则贷其他应收款,盈利则借其他应收款。
分公司和总公司进行合并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总分公司往来科目的调整和分公司利润表的纳入合并,也有可能涉及总公司之间的购销业务,以及总分公司之间产生的费用的垫付业务。但不管业务如何变化,如何复杂,在内部交易方面总公司只通过往来科目的增减变动核算,在报表合并方面只涉及利润表的合并,而不存在象母子公司那样复杂的各类业务内部交易之间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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