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3)
7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的男女,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答: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如未补办结婚登记,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具有夫妻关系。
72、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吗?
答:有
73、夫妻双方谁先向法院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就会对谁少分吗?
答:不是。
74、夫妻分居两年就算自动离婚了,对吗?
答:不对。
75、带着未满十八岁的孩子改嫁,孩子生父是否可以停止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答: 不可以。
76、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77、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共有几章多少条?
答:九章,六十一条。
78、丈夫有第三者导致离婚,妻子可以起诉第三者赔偿吗?
答:不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妻子只能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有过错的丈夫赔偿。
79、
答:这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
80、《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妇女发展规划是否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答:是。
81、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是
82、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育的有哪些奖励?
答: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30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
83、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其子女在14周岁以下的夫妻。
84、如何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答: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85、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哪些奖励?
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86、具备哪些情形之一的居民,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答:(一)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回国或者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的;
(五)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
(六)从外地迁入我市的少数民族居民,迁入前经当地县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并已怀孕的;
(七)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87、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但哪三种情况除外?
答:(一)女方年满28周岁;
(二)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
(三)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88、农村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享受哪些方面的奖励?
(1)每对夫妇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20元,发至孩子年满18周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支付。
(2)农业人口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
89、当事人对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90、社区戒毒工作由哪一级政府部门负责?
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
91、吸毒成瘾人员有哪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92、当你发现某书店向未成年人出售淫秽色情书刊时,你可以向哪些机关或部门报告?请列举2个机关或部门。
答:(1) 公安机关(2) 教育行政部门(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4) 广电、文化行政部门等
93、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有不同年龄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加强哪几方面的教育和研究?
答: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预防犯罪对策。
94、学生对同学或对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怎样处理?
答: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8条规定,应当由造成同学人身伤害学生的父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5、爸在家招待客人,让小明(初一学生)到超市买二包香烟、一瓶白酒,超市营业员没有卖给小明。营业员的做法对吗?
答:营业员的做法是合法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烟酒。
96、父母平时白天经商,晚上打牌,对杨某缺少管教,致使杨某染有不良行为,初二期终考试成绩列年级最后一名,其父母认为杨某没出息,更加不管,不让杨某回家,杨某父母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答:不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97、书店经常向中小学生出售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书刊,这种行为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什么行为?
答: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
98、王甲与李乙都是初二年级学生,星期五放学后,王甲在父母不知的情况下,留宿在李乙家中,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李的家人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王的父母?
答:24小时
99、中学生刘某在星期日晚上以父母外出,家中无人为由寄宿在同学李某家中。深夜,李某的父亲下班后,得知刘某住在家中,便以未成年人不得夜不归宿为由,让刘某立即起床走人。问李某父亲的做法妥当吗?你认为他应该怎样做?
答:不妥。应当同刘某家长或学校、公安机关联系。
100、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学会自我保护?
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学法懂法,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掌握一些正当的自我保护的方法,比如防身术、周旋术;三是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从根本上抵御不良影响的侵害;四是依靠青少年组织维护合法权益。
10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101、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能否公开审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102、教育与矫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方式?
答:1、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2、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3、依法收容教养。
10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有哪些要求?
答:1、自觉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自尊、自爱、自强 4、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4、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目的?
答:(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体现。
(2)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需要。
(3)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净化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105、未成年人应该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有外部力量的帮助和支持,也要有其自身内部的努力。只有二者的紧密结合,才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此,为了增强自身的抵抗力和免疫力,未成年人就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10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多少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16周岁
10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108、未成年造成他人损坏的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规定,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了尽了监护责任的,可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109、未成年人应享有哪些权利?
生存权 、发展权、受保护权 、参与权
110、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哪些教育?
理想教育 、道德教育 、文化教育 、纪律和法制教育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
111、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112、在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哪些行为?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未成年人、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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