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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知识问答题及答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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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对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的监护权是否一样?

  答:是一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36、父亲死亡后,是由母亲、还是由祖父母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答:由母亲担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9条,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37、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0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38、经济困难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能否得到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答:能得到。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及第54条之规定,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妇女组织对于受害妇女进行诉讼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因此,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有给予帮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责任,妇女组织有对受害妇女进行诉讼给予支持的责任。

  39、妇女组织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时,有哪些权力和义务?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3条之规定,当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妇女组织投诉时,妇女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此外,第54条又规定,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40、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又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5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1、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可能承担哪种责任?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侵害妇女权益的,可能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这三种法律责任。

  4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7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妇女必要的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43、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7条规定,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财产权益以及婚姻家庭权益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4、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5、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答:在通常情况下,发生家庭暴力、受害者首先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面的力量,如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街道办事处,各级妇联组织等,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好矛盾,也可以找各种咨询中心、心理中心进行咨询;如果暴力情况恶劣,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向熟人展示伤处等)等;如果暴力情况仍然发生,那么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发生更加恶劣的严重后果。

  46、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哪些特点?

  答: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法律;明确执法主体,强化政府责任;将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地方妇女发展规划作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进一步明确妇联的职责;提高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禁止招生中性别歧视;防止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禁止性骚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强化了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增设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方面的规定等。

  47、离婚后,如果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不必登记即自动恢复,对吗?

  答:不对。

  4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吗?

  答:不对。

  49、小李每月工资2000元,妻子下岗在家无收入。小李对妻子说,钱是他赚的,家里的财产妻子只能用,但没有份。小李说的对吗?

  答:不对。

  50、《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2)促进男女平等。 (3)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51、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承担什么职责?

  妇女联合会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国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各级妇联的根本宗旨。

  52、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有哪些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的财产(指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1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53、单位在妇女工作和劳动时承担什么职责?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的劳动

  54、妇女权益保障法确认和保障的妇女享有的六大权益是( )。

  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以及婚姻家庭权益

  55、对违法收养子女、婚外生育、非婚生育的人员如何处罚?

  按违法生育子女的情况同等征收社会抚养费(即按超生处罚)

  56、对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当事人如何处罚?

  按照广西《人口与计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为违法怀孕人员提供场所或者为他人藏匿生育婴儿的,由县级计生部门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57、孕产期具体指哪一段时间?

  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

  58、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核心内容是什么?

  重点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核心内容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59、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的方针指的是什么?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60、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的内容是什么?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三方面相结合。

  61、《条例》对晚婚晚育是如何规定的?

  答: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62、哪些场所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办?请列举两种。

  答:(1)营业性歌舞厅(2)营业性电子游戏厅(3)营业性网吧

  63、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婚的有哪些奖励?

  答: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育的,婚假增加七日(共10天)。

  6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期限是什么?

  答:自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

  65、我国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66、《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67、《婚姻法》对计划生育有何规定?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68、《婚姻法》对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69、《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70、什么是重婚?

  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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