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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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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积累是提高作文水平的重要途径,平时要注重素材的积累,多观察、多思考、多记录。写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

童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好像坐车少不了车票,洗澡少不了水一样。是抹不去的回忆。

《草镯子》讲述了1924年的青阳城,8岁的女孩梅香生活在一座三世同堂的宅院里。和隔壁裁缝家的童养媳秀秀,挑水工呆小二发生了许多故事。很多熟悉的场景历历在目,作者黄蓓佳把枯燥无味的大小姐的童年生活写得无比风趣,用梅香的成长,侧面烘托了封建社会的陋习。

在这样的时代,在这样懵懵懂懂的年纪,梅香懂了很多,因为一些事,她长大了。

人如果不经历些什么,或许不会成长。这使我想起来一次教训:那天,有小伙伴来找我玩,我把爸爸的西蓝花拿来玩,弄得湿哒哒的。还在爸妈房里闹腾了一阵,因此挨了骂。从那以后,我再不敢乱玩了。

小梅香从那个旧社会中看出了很多,老人的重男轻女;为了挣脱家庭负担背身而逃的父亲。即便是现在,也是不能避免的。只因为旧社会的劣根在国土上扎根太久,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虽然劣根铲除了,但旧社会的黑暗还是烙印在了我们心中。面对当时人们的思想,举动,陋习,要么去闯,要么只能逃。

经历一些事,我们才会成长,才会懂事。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没错,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口语交际能力。

每一本书都会给你不同的启示。比如《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小女孩的妈妈是精灵,不能留在人间,和女孩告别,回到家乡的故事。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的心灵正渐渐被磨钝,面对生活,它越来越难以感动。天气凉了,妈妈准备好了衣服;上学前,妈妈帮我们收拾书包;有好吃的,妈妈总是留给我们......人人都有一个妈妈,当并非人人都感受到了母爱。往往一些小细节,都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还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这本书是海伦·凯特的自传。她失明失聪,却能流利使用语言,她下的苦工,应该比她书中所写更多几倍。她在书中:“我给我自己定的目标是:在我有生之年,要学会自立,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尽可能不去给别人惹麻烦。”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自己身体健康,尚且不能做到不给别人添麻烦,而当自己身体残疾时,还会顽强生活吗?恐怕我连这个目标也定不下来吧。

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会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3

一开始,我对《昆虫记》并没有什么好感。你想想那些乌七八糟的小虫子能有什么意思啊?打开书,细细品读,那些细腻而生动的文字,让我仿佛置身于小虫子们生活的世界。不!我怎么能叫他们虫子呢?他们分明是一群天赋异禀、各有所长、执着生存、深藏不露、惹人捧腹的超级无敌可爱的小邻居呀!带你去认识几位吧!

女神杀手——螳螂

我一直以为螳螂是一位优雅女神!事实上它却是一位危险的杀手!它有三大招牌武器——轻颈、大刀和锯齿!它非常狡猾,整天一副治愈系的样子,看起来没有一点儿杀伤力!可蝗虫经过她的身旁一下子就失去了生命!苦心经营的女神杀手也有自己的天敌。螳螂的天敌竟然是小小的蚂蚁呢!螳螂吃蝗虫,蚂蚁吃螳螂,鸡又吃蚂蚁!鸡长肥了!人又要吃鸡!一条生物链就挂了上来!我觉得好有趣!你觉得呢?

迷你强盗——红蚂蚁

还有一种昆虫我觉得非常奇怪,那就是被作者称为强盗的红蚂蚁。这一群看似杀气腾腾的强盗,实际上是一群毫无一丁点儿方向感的小家伙呀!只要2、3步的分差,它们就会迷路呢!我非常惊奇,我感觉昆虫应该有比人强很多的方向感,比如蜜蜂,无论风有多大,它们也能顺利回到家!这让我认为所以的昆虫都行呢!可红蚂蚁却不行,让我的猜测漏了个洞呢!

预言家——天牛幼虫

我十分佩服天牛幼虫!它能预知未来!它知道自己成虫后不能翻转,所以都是幼虫来建造房屋的。幼虫建造的房屋十分巧妙,树表处,它会留下一层薄薄的树皮作为遮掩自己的窗帘,作为长大后的出口。幼虫做好了家,就进入了漫长的蛹期。要知道幼虫在蛹期中,头永远朝着门的方向。小小年纪的幼虫很为以后的自己着想,这点非常令我佩服!

《昆虫记》向我们展示了许多的昆虫日常生活和不为人知的一面,每只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大孔雀蝶:为爱而生!松毛虫:爱排队的气象员!蝉是一位天生的歌手!樵叶蜂天才剪刀手……他们常用无辜的外表,隐藏神秘的超能力。他们那么弱小,但是又那么强大。他们亦敌亦友,互为依存,又互相制约。可爱的小家伙们构成了一个神秘的世界,我迷失在他们奇特的故事里……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4

今天,欧阳老师让我们写一篇关于的。我不知道如何下笔,这时,我想起前天看的历史故事中《大禹治水》的故事。这篇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今天我想和同学们谈谈我的读后感。

我觉得大禹是个了不起的人,他的精神能影响我们周围的每个人。比如说大禹看见洪水把房屋、庄稼都淹没了,人们无处可逃,葬身鱼腹。于是他马上找众人商量如何治水。众人提出了很多方法都没用。这时,大禹想出了一个法子。首先必须对地形有所了解,于是,他为了查清地势,探明河道,带着一些人,跋山涉水,顶风冒雨,经历了无数风险,足迹遍及九州大地。大禹有难走到北,从太阳升起的地方跑到太样落下的地方,不顾风吹雨打,不怕艰险劳累,率领人们从事治水。经过了十三年,终于把洪水填平了。

故事讲述了在很久以前,黄河发生了很大的水灾,房屋被淹没了,老百姓十分困难,这时候大禹的父亲带领大家制水,他花了九年的功夫,也没有把洪水制服,洪水反而闹得更凶了。后来大禹代替了他的父亲治水,大禹改变了父亲的做法,决定用疏通河道的办法,把洪水引导大海中去,经过十三年的努力,大禹终于把洪水引到大海里,农民伯伯又可以在地面上种庄稼了。大禹为了治水,四处奔波,多次经过自己的家门都没有进去,就连自己的儿子---启:出生时,他听见儿子的哭声,也狠下心没有进家去探望。

后来,因为大禹治水有功,大家推举他为部落联盟的首领。大禹这种知难而上,遇事能动脑筋想办法,艰苦奋斗,公而忘私的精神感动着每一个人,所以它的故事才能流传这么久。

我们从小要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这些无声的老师,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更让我有了读书的乐趣,以后我会读更多的书,让好的故事激励我成长。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5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早就心向往之,尤其是耳畔响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佛柳”那悠扬的越剧时,我更是读之入神。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宝玉和黛玉悲剧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己,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美好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放飞自己的梦想。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6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这样才能生存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孩子,第五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中,她最爱黑仔,因为黑仔像她死去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位置。蓝魂儿表现很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眼光。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孩子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母亲的紫岚,看到自己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因为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有实现,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很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孩子的尸体,也可以咬死自己的孩子。但仔细想想,她只有这样,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孩子减轻痛苦。这是怎样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自己的狼王梦不顾一切让孩子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命运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动物小说!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7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乌龙同学》的书,它讲述着一个个性格迥异的同学组在一起发生的无数笑破肚皮的故事,从开学到考试,从运动会到军训,从放假到期末考试,种.种的笑到岔气的故事接连不断。“我”的身边一定会有封小瑞一样的乌龙同学,他会把“嫌疑犯”写“咸鱼饭”;一定有贾晓紫一样的女汉子,她能跟你称兄道弟,拳脚相加;一定有夏克一样的学渣,他能把“杨排长上山”写成“羊排上山”……这样一群截然不同的同学在一起,别说一个班了,整个城市都会轰轰烈烈的。

在这本书里,易庚金不是主角,可我十分喜欢他。因为他助人为乐只会记住别人对他的帮助不会记别人对他的不好和坏话他长得瘦小干瘪,头发梳的闪光发亮,戴着高度的近视眼镜,穿拖鞋还要配上袜子,但他思维十分刻板,而且他总说你别说听我说。我最喜欢的是军训半夜开夜光聚会的那一章,虽然这样做是不对的,但这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乐趣!

《乌龙同学》这就是这帮乌龙军团的记录书,从《乌龙同学》开始,你准备好了吗?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8

我们班转来了一名新同学,她是个女生,名字叫李欣欣,她的眼睛圆溜溜的,嘴巴红红的,她的身体很苗条,她常常扎一个马尾辫,她喜欢粉红色,她还很害羞,不敢和同学们交朋友。

我感觉我可以和她做朋友,我就努力的和李欣欣做朋友,一天,她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很高兴,所以就把她带到了我家,我妈妈说欣欣很漂亮,欣欣很高兴。

欣欣还很有礼貌,有时候欣欣会生气,欣欣生气的时候谁也不理,我只能都欣欣开心,等欣欣开心的时候,她就恢复了平常的状况。

一天,她告诉了我她的秘密,她说:她家很穷,她爸爸在外边打工,妈妈等她上学走了,就去打工了,一般欣欣的爸爸妈妈不在家,欣欣就住到外婆家了。

自从那天以后我就发誓要好好保护欣欣,帮助欣欣。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9

在这快乐的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非常感人的童话书,名叫《夏洛的网》。

一头落脚猪在8岁 小女孩弗恩的精心照顾下,茁壮地成长,它还拥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威尔伯”,它一天天的长大,后来被弗恩的舅舅收养了。威尔伯在这里过得非常好,并与一只 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可过了不多久,一个坏消息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平静,威尔伯即将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熏肉火腿。夏洛看到朋友悲伤的神情,为了使朋友 能幸运地活下来,它毅然用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终于扭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可是,夏洛却为此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出于真挚的友谊,夏洛选择让威尔伯活了下来。动物之间何况如此,人们难道不需要这样纯真的友谊吗?我们除了家人之外,最亲的人就要算是朋友了。在我家楼上, 有一位非常聪颖的姐姐,别人一说就懂,一点就通,大人们都夸赞她。但她在学校里不能和同学们和谐相处,没有一个好朋友,下课了,一人独自坐在座位上,显得 无精打采。学校组织春游活动,其他同学在尽情玩耍,享受快乐的时候,只有她在来回徘徊,默默无语。不久,由于她无法与同学们架起友谊的桥梁,找不到一些快 乐,感到非常孤独,学习成绩急速下降,她的父母只好将她转学。而我和住在一个大院里的刘怡然就是一对好姐妹,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回家,一起玩耍,别提 有多开心!遇到难题,我们一快思考,一道解决,学习上我们互相帮助,共同提高。“鸟需巢,蛛需网,人需友情”,“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不都是说明了友 谊的珍贵吗?

革命导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所有的一切,无论是金钱或是学问,都是不分彼此的。他们是那样地相互尊重,并经常一起讨论问题,在他们看来,任何人对他们的思想和著作的批评都不及他们彼此交换意见那样意义重大。虽然后来分开了20年, 但他们在思想上的交流始终没有结束。马克思对恩格斯的才能十分敬佩,恩格斯也总是在背后默默地支持马克思的工作。其实,马克思如果没有恩格斯的坚定支持和 帮助,他的著作《资本论》将永远无法完成。他们之间的友谊是人类友谊的典范,这正如列宁所赞扬的:它“超过了古人关于友谊的一切最动人的传说”。

友谊是珍贵的,当我们不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只有朋友能够理解自己,关心自己。没有了朋友,生活就会变得空虚,孤独而困惑;有了朋友,生命才会显出它全部的价值。让我们一起放声高唱《友谊歌》,一起珍藏着那最真挚的友谊,一起在心中荡起爱的涟漪!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0

我喜欢读书,大概是因为书中总能找到许多令人惊喜的发现:思想·智慧和凝练:总能让人产生难以释怀的体验:激情·欢畅和快乐。那些充满灵性的美文佳作,妙语连珠总能给人余香满口之感,让人回味无穷。

前苏联着名教育家苏霍母宁斯基说过: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们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是啊,从一定的意义上看来,一个人的精神腾飞史,就是这个人的阅读史

之前的我一提到读书就头痛,因为我最不爱读书了,甚至连童话故事都不爱看。爸爸妈妈煞费苦心的给我买书、借书,可都被我一一拒绝了。我的书架上摆满了书,可我连书皮都懒得看一眼。无论爸爸妈妈怎样说,怎样吵,都无济于事。父母对我读书的态度太失望了。

而现在的我,见到一本好书,便会让爸爸妈妈给我买。他们都很奇怪我的态度会转变的如此之快?这一切都源自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我对读书有了极大的兴趣,不仅书架上的书看完了,妈妈爸爸新给我买的书也看完了。渐渐的,我对文学名着和哲理性的书越发越喜欢,像《四大名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心灵鸡汤》,《再苦也要笑一笑》……我的作文水平也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爸爸妈妈高兴得不得了。我也发现了读书的益处是那么得多。

现在,尽管小学生活非常紧张,但我仍然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因为它简直成了我精神的脊梁。没有书,我的生活会黯淡无光,我成长的脚步会有慢又沉。

书推动着中华民族不断前进,数字养了一代又一代人。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会始终记住冰心奶奶说的那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爱读书!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1

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鲁滨孙他1632年出生在英国约克市一个中阶级的家庭里,家庭富裕,衣食不忧。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学习成绩中等,长大后也没有学到什么谋生的手艺。不过从很小开始,他的脑子里就充满了闯荡世界与外出冒险的念头。 1651年9月1日登上了一艘去伦敦的船只,后来鲁滨孙自己一个人被冲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岛上。

鲁滨孙整整在岛上生存了28年,后来他回到英国。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鲁滨孙最后还是死在荒岛上,没想到出乎我的意料。鲁滨孙不畏艰险、机智坚强、聪明能干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他要告诉人们要勇敢的面对困难,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战胜困难,只要努力过,总会有奇迹。

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但是我们也不能忘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句话。别像我一样,已经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了,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退缩,生活条件优越,我们也不能依靠。自己想想如果有一天自己像鲁滨孙那样漂流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岛,是选择生存还是死亡?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去洗水果刀切西瓜,我洗水果刀的时候,刮到了自己的大拇指,马上坐在地上哭了起来,把刀扔到地上。妈妈听见响声,马上从大厅跑进厨房,看到一屁股坐在地上,裤子都脏了。“哟,怎么那么不小心啊!”妈妈皱着眉头说,我哭哭啼啼,吞吞吐吐:“妈妈,我的手好痛。”妈妈马上帮我止血,妈妈说:“贴上止血贴就好了!”可是我娇气地说:“贴止血贴不好,我怕感染伤口!”之后妈妈用一团棉花,在上面涂上万花油和云南白药,在用纱布包扎起来,我才满意。

现在想想,我那个时候是多么的愚蠢,和鲁滨孙对比,自己有多么差劲。就一点小伤口也要大费周章。

但是现在我决定了,一定要学习鲁滨孙不畏艰险、机智坚强、聪明能干的优秀品质。现在我被刀割到,不管出不出血,我都不用止血贴,更不用说医用棉了。

像鲁滨孙说的,就算自己在不幸的处境中,也要想想自己的好处,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就像我的手被割了,但是还没断,这总是好的吧。

从这本书中我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道理,我也学会了做一个坚韧不拔的孩子。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2

自上学开始,书不声不响地走进了我的生活,而我也不知不觉地迷上了读书。

语文书上那一篇篇精彩的文章,让我看了流连忘返,眼睛也不眨一下;数学书上那一道道数学算式让我略懂了一点数学的奥秘……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学习了英语,英语书上的单词和句子都蕴藏着知识。我想:书,这一个美丽纯洁的小天使正一步步朝我走来。

渐渐地,学校要求我们阅读课外书。我第一次拿起课外书看的是一本名著——《红楼梦》,我捧起一看,魂都被勾走了,仿佛看到了林黛玉的弱不禁风、多愁善感;见风使舵、使权弄势的王熙凤;知书达理的薛宝钗;滑稽搞笑的刘姥姥和充满生机的大观园……我一看就是一整天,爸爸妈妈叫我也没有听见,听见了也是答应一声,手中还是不离书。

我尤其对课外书如饥似渴,只要手中有书,让我看三天也不觉得饿,因为饭是人的成长食量,而书则是人的精神食粮。是书让我有所提高;是书让我扩大了视野;是书让我丰富了知识。

我的作文一直排在中等,自看书后,我的作文水平明显有很大进步。当老师让我们写文章时,所有同学都是千篇一律,只有我的是与众不同的,所以老师总拿我的作文在班上当范文朗读,别提有多高兴了。

阅读也让我提高了表达能力。读幼儿班的时候,老师说我表达能力在班上最好,直到现在,我发现比我优秀的人还有很多。凭着我读了大量课外书的表达能力,我轻松地当上了广播员。现在又读了许多书,我的表达能力越来越强,老师还让我去参加演讲呢!

现在,我深深地爱上了阅读,书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深知:阅读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到底有多大,我一定要多阅读,让自己更强。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3

今天,老师讲评我们班四位同学的日记。

我们首先看了一位同学的日记,题目是又惊恐又愉快的寒假。我在心理想:惊恐而又愉快会写什么刺激的事情呢?我拭目以待。

我先看了开头“那天我和姐姐去广场玩。”我心理想:写作文讲究凤头,猪肚,豹尾。有一个好开头是会加一些分的,让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可这个开头十分普通,让我大失所望。我继续往下读了下去,她先介绍了那里有许多好玩的有鳄鱼谷,过山车与别的。我心理想:这个排比手法用的十分恰当,我觉得她应该会选择写过山车,因为我坐过过山车,那种惊心动魄的体验,我至今难忘。我往下读,她却写了画画,我又觉得画画会发生什么惊恐的事呢?我的好奇心越发的大了。我抱着好奇心读,读了半分钟后,我就搞不明白了这篇日记到底那里有重点,今年明明是龙年,她却写成兔年,没有惊恐和愉快,我读都读糊涂了,最后发现没有重点没有场面描写,我的好奇心荡然无存了。

后来又读了其他的三篇日记,写的各有特色。

经过今天的听老师讲评,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要扬长避短,争取把作文写的更好。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4

金波爷爷写的童话既有趣又感人,《雨人》就是这样一部我非常喜欢的童话集。其中,《雪人》这篇故事让我感受最深。

“雪人”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讲的是这样一个美丽的童话:主人翁“我”很喜欢雪人,可是每到春天,雪人就会溶化,“我”很伤心,一直想堆一个不会溶化的雪人。

一个冬天的下午,“我”又要去堆雪人。出门前,奶奶给了“我”一个苹果,这个苹果本来是爸爸、妈妈拿去孝敬奶奶的,奶奶舍不得吃,留给了“我”。苹果红扑扑的, “我”也舍不得把它吃了,就决定把它留给自己的雪人。“我”把苹果揣在怀里,跑到雪地里堆了一个高高的雪人。雪人漂亮极了,“我”越看越喜欢,就把苹果嵌进了它的胸膛里。

这个雪人和其他小朋友堆的雪人外表上看起来没什么两样,可是春天一到,就有了区别。早春的阳光照射在雪人身上,雪人就一个个化成了水,悄悄地消失了。“我”的雪人却没有溶化,因为它里面有一颗苹果心;这个苹果代表了我们全家之间的爱,使雪人有了生命。

有爱才有生命,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故事主人翁“我”的雪人,正是因为怀有了一家人的爱,才有了一个不会消失的心灵。如果所有的爸爸、妈妈都能爱自己的孩子,所有的孩子也都能爱自己的爸爸、妈妈,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啊!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5

《经典诵读》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籍,作为小学生的我认真地读了这本书。

一个人要有礼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该有。作为道德规范的礼,不仅是约束自身行为的规范 .原则,在我看来,一个人是否有礼,不在于他是否恪守本分,不去冒犯他人,而在于他是否对他人恭谨谦让,互相尊重。就像《荀子.臣道》中所说,“仁者必敬人。凡人非贤,则案不肖也。人贤而不敬,则是禽兽也;人不肖而不敬,则是狎虎也 ”。我认为仁德之人必定是懂得尊重他人的。在面对他人之时,其品德有高下之分,而无论面对哪种人,都应该尊重他的人格。 只不过尊重的态度有所区别罢了。

做人,也应该讲究诚实忠信。“烽火戏诸侯”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果周幽王没有多次无故点燃烽火,从而失去了诸侯的信任,他也不会惨死于戎人之手。所以诚信是宝贵的,你可以欺骗一个人一次两次,但是你不能再欺骗他第三次,因为你失去了他的信任,他不会再相信你了。比如你今天作业没做,告诉老师同学你忘带了,大家会相信你。 当你作业又没完成的时候,你再次告诉大家一个虚假的理由时,大家可能会再相信你一次。当你又一次没有完成作业时,大家可能会选择再相信你一次。但是但你第四次第五次甚至第六次再欺骗大家的时候,是不会有人再相信你了的。因为你一次又一次欺骗大家, 早在众人面前失了诚信,你的话已经没有可信度了,所以,当你在欺骗大家时,已不会再有人相信你,原谅你。

《经典诵读》是一本书,一本好书,只要你用心去细细品读它,相信你一定能够从中悟出大道理!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6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7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书随笔五年级作文篇18

假如有人问你;“你干什么事情会感到很快乐”?你会回答什么?玩玩游戏、看动画片、进行体育运动?……而我的回答是“以读书为乐!”可能有些人觉得读书很没意思,这不是书本身不好,而是在于你对书的看法,如果你把书当做品尝一种美佳肴,你自能回味无穷,自得其乐。不知不觉中会提高文学水平,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史学家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眼中,各种书籍都有着不同的味道,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都有。

在《十万个为什么》系列丛书中,解答了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很多疑问,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比如:我知道了“地球是怎样诞生的”、“地球里面有什么”、“岩石是怎样形成的”等等。我还知道了“人为什么会出汗”、“为什么人的肤色会不一样”、“人脑是如何思考的”等等。这套丛书告诉了我许多深奥的知识,使我的视野更宽广,知识面更丰富,懂的了。

在读沈石溪写的动物系列丛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有着情感的动物王国,老虎、狐狸、狼王、豺王、鹿王、战象等等,这些书中的主人公和我们人类一样有着父子情、母子情、兄弟情、姐妹情、集体的爱等,有时它们之间的情感甚至比我们人类更真切、更长久。

我爱书籍,我也爱读书。一本好书就是为你指名方向的指南针,也是为你登上高峰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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