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7篇)
普法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那么在网络中大家是怎么普法的呢?不如写一写关于“我眼中的网络普法”主题征文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1
法在我心中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
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君君,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君君,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
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
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
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2
我曾记得妈妈说过这样一句话:“你就好比一颗树苗,刚开始生长时树干是直直的,但在生长的过程变歪了,这时我们当父母的就有义务帮你扶正。”这话来源于家庭的教育,不管是学校的教育还是家庭的教育我都一直牢牢记在心头。一生中,人必定会犯错,重要的是你知错就改,而不是错上加错。
假如一棵树歪了,那么这课树生长起来就会很艰难,或许等待它的是死亡。当本是纯洁的心灵玷污了,人就会感到迷惑了。被引入了坏思想,人就会慢慢变坏。在生活中,父母老师为了让我们更加健康的成长,身边不得不多些唠叨。现在的我们正处于叛逆期,这个时候的我们其实是一个极其不懂事的阶段。往往那些坏思想,会渐渐侵蚀原本单纯的心灵。导致有些人,开口闭口全是脏话,喝酒抽烟成了家常,打人揍人何乐不为等等…这些没有自控力的举动。这时,家长的唠叨与劝说必定少不了,这是为了什么,难道她们没事找事做,说的好玩?不,这都是将正走向不轨道路的我们牵引到正确的道路,为了不让我们渐渐沦陷,以至达到无法制止的地步。这些苦口婆心,只为了奉劝我们能做好学生的本质。“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我想上了初中的同学,都会学到这句古言吧!那么何为我们见到这些不贤人,我们没有反省自身错误,反而变本加厉的学坏了。或许,青少年的我们必定会对某些事感到迷惑,但当我们感到百般迷惑的时候,首先要明白眼前的事情是好是坏,应想清并看清事情的后果,莫颠倒黑白,要明辨是非,这都是我们理所应当的做法。
教育是我们在成长道路上的一个指示牌,我们都是国家的栋梁,我们都是爸妈的希望,我们都是一棵棵在阳光下沐浴的树苗,正茁壮成长。不要让父母和老师失望,每一个唠叨相当于是一份教训,每一个教育的背后都是一份希望。还年少有为的我们快跟紧住时间的脚步,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3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社会急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最应该做的事情应当是学习法律和学习知识,曾有一名说话说明了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了解法律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在这个社会上,法盲比文盲更可怕!因为在这个早已不算是完全“真诚”的社会上,法律才是能够保护我们自身合法权益最能效的合法武器,而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的我们,学习必要的法律也是保证我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前提,所以对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普及法律知识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而一些青少年的犯罪的案例,更加有效的说明法。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某市中学的李某,因母亲去世,父亲长期在外地打工而疏于教育,加上自己不懂法律知识,在校外结识一群“哥们儿”,整日与其厮混在一起,从最初的抽烟、逃学发展到了敲诈勒索财物,最后竟在超市中偷东西,被保安当场抓获扭送入警察局,李某悔恨不己。
16岁的魏某曾是一名三好学生,但结识了社会上一帮社会上游手好闲的“朋友”后,他开始为自己的高消费的需要进行小偷小摸,甚至发展到了撬门破锁盗窃财物。最后被一同学家长法场抓获并扭送到派出所。最后,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
而更悲剧的事例如: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造成25人死亡,12人烧伤的惨剧,而纵火者竟是两名少年。
以上的种种案例都说明了青少年不懂法律、社会公民不懂法律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惨案。最终使得自己得到本不该有的人生;所以,在这个发展迅速的社会中,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在社会上最有利于保护自己与他人权益的“武器”;而只有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知识,才更能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可能使祖国发展得更快!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4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横,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题记
学法,知法,用法
风和日丽的一天,妈妈带着我来到必胜客吃饭。因为是中午,所以前来用餐的人很多。我们排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了座位。
入座以后,不知是因为服务员太忙了忽视了我们还是什么原因,迟迟没有人送来菜单。妈妈好脾气的唤了一个服务员过来点单,随后,又过了将近两个小时,所有的菜才上齐了。
买单的时候,是经理过来服务的。他告诉妈妈一共是487元,又问要不要开发票。妈妈正准备回答的时候,经理又说,如果不需要开发票的话,可以把零头去掉。妈妈点点头允许了。我在一旁连说,妈妈,我们开发票吧,一张发票可不仅仅值7块,而且吃饭要发票天经地义,怎么能不要呢。妈妈听后,笑呵呵的对我说,懂事了啊,还懂法了。又回头对经理说,还是开发票吧。经理低低的应了一声,我觉得他脸都青了。
学了法律就要运用法律,而且要正确的运用。
生命,生活,美好
紧张的期末考到了,但广州市第25中学初一某班的同学们却陷入了悲伤之中。因为前一天晚上,开朗又漂亮的女生小飞因早恋遭到父母的反对,加上期末考的压力,从家中8楼纵身一跃……
“小飞是音乐课代表,人缘好,成绩也好,真没想到昨天还有说有笑,今天就永别了……”事情发生后,不少同学整天沉默,晚上失眠。
据负责老师和同学介绍,1月5日当天,小飞与另一个班的同学在街上卿卿我我被妈妈发现,妈妈于多位熟人的注视下,强行拉小飞回家。晚上母女俩又激烈争吵,小飞愤而跳楼。
据同班好友透露,小飞曾说“活着没意思”,QQ签名上写着“死亡的坟墓”。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5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这是我们国家一直都在教育我们的,因为法律,是社会明天的希望,如果你不相信,我就更你们一个术士吧。
事情是这样的,一位十六岁的女孩,刚从城市里回到老家,没想到第二天,就被人杀害了。她在一天中午,大家都下地干活了,一位三十左右的男子,因家中缺钱,来到城市打工,但是打工的地方不多,没过几天身上的钱也花光了,没想到一个坏的念头在这年青男子的头脑中出现了,不如去抢,男子四处寻找着目标,但城里人多,下不了手。
于是,男子来了深山,找着目标,尽然正好遇见了这位女孩,男子在女孩身后跟了半天,都不敢下手。但最后他还是猛地一下,抓住了女孩,女孩大惊失色,尖叫了起来,男子思想全乱套了,拿起手中的刀就向女孩刺去,然后拿走了女子身上的50元钱。“冲动是魔鬼”,这句话说得没错,如果男子当场就跑,事情也许不会成这样,女孩也不会丧生。结果,那个男子被逮捕了,被判死刑。
通过这个故事,大家一定知道了法律的重要性了吧,所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让我们每个人都主动的去学发法,懂法吧。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6
7月9日,阳光明媚,今天是淮北日社组织小记者参观安徽省人民法院的日子。我们将零距离旁听讲解员解说。
来到法院,给我第一感觉是:法院是一个严肃又威严的地方。同学们随着老师的带领来到了审判的房间,同学们已迫不及待地找座位坐好,很安静的等待着。我在那静静的观看着每一个原告,被告,审判长,两个审判员。还有书记员等等。
随后,讲解员开始讲解了,我们都围着她,仔细听她的讲解。审判长前面摆放着一个锤子和一块木块,是开庭所用的。那个锤子是用梨花木做的,它的颜色是红褐色的,那个锤子是用来制止法庭里嘈杂的声音,代表着一锤定音。锤子上有一个国徽表示坚韧不拔。
上完这堂教育课后,我懂得了许多的法律知识,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为社会服务,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我眼中的网络普法”获奖征文篇7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这个解释对于像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太抽象太模糊了。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在家庭,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
最近,我们班有一天出现了三起打架斗殴事件,都是为一点小事而“战”,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怎么大家的坏脾气也增长啦!?也许有的同学认为自己有打人的自由,但作为一个生活在集体中的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因为社会规则并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设的,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的不良情绪和行为,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做了违法的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危害,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走进监狱的高墙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要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