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1
有的人也许喜欢漫画书,有的人也许喜欢哲理书,还有的人也许喜欢文学书……而我喜欢的童话书虽不有名但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名字叫《一头灵魂出窍的猪》!
这本书是现代作家杨红樱阿姨的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是我和妈妈逛书店时,突然看到的,我死活和妈妈纠缠着,最后妈妈还是帮我买下它了。
一进家门,我马上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能像马一样奔跑、能像鸟一样飞翔、常常在夜色中静静思考问题的猪(黑旋风),在地震时活了下来,它被人们成为最坚强的猪,于是好玩的故事接二连三的发生了……
可是读后我还是有一丝疑惑,猪就是猪,怎么可能灵魂出窍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再次仔仔细细地读了一回,最后我明白了,是因为黑旋风有自己的理想,在地震中它想的不是死亡而是希望,所以它灵魂出窍了,在艰难的条件下生存下来了,同时我也被里面的许多主人公感动了,比如老老鼠,它为了帮黑旋风逃出展览馆,献出了自己的尾巴,又比如花花,用奶水养活了黑旋风和雪猪的孩子阴阳小猪,还比如黑骑士,发生地震后,它成了搜救犬,救出了许多人,却不幸失去一条腿……但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黑旋风,它有愿望有理想,在地震中,想象着自己的美好未来,忘记了口渴忘记了饥饿,所以它活了下来,正因为这种信念,它成了一只奇迹的猪,成了一只坚强的猪。
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真是不如黑旋风啊,要是我,遇到地震,被压在废墟里,第一件想的事就是,完了完了,死定了,决不会像黑旋风那样,想象着自己出去后的生活,我佩服黑旋风,它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猪。
《一头灵魂出窍的猪》,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希望大家能去读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2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4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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