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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800字五篇

永强分享

  美妙的诗句伴随着人们度过了数个春秋,但诗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一直散发着它那独特,又富有诗意的香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最爱的作文,欢迎阅读。

  我最爱的一首诗

  美妙的诗句伴随着人们度过了数个春秋,但诗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褪色,一直散发着它那独特,又富有诗意的香气。

  很多人都喜欢诗句,不仅是因为诗人能将博大的道理融入仅有几个字的诗中,而且诗句还很美,美得迷人,美得无比。好诗句更是如此,瞧,看我这句“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不就很美吗?再细细的品味这句诗,就像品茶一样,越品越有味。

  这句诗出自卢梅坡的《雪梅》中的后两句,这句诗给了我们一幅美丽的画面:洁白的雪花纷纷扬扬地从天上飘落,飘到了树上、院子里、衣服上,还飘到了梅花上,他们俩好像在比,比什么,比谁白,比谁香。梅花要逊色于雪的洁白,而雪却不如梅花的清香。品过这句诗,我由衷地佩服诗人,以往的诗人都是梅和雪一起报春、迎春,但诗人却用巧妙的方法描绘出梅和雪在比赛似的,写出了他们的长处和短处,这也是我喜欢这句诗的原因之一。品完诗,我也明白诗人在借梅和雪的例子告诫人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一直都要发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仅仅发现不行,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才是诗人想借梅和雪告诫人们的真理。

  诗句几乎都是根据生活来创作的,这句诗也不例外,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那则寓言故事:有一头大象和一只猴子,一直对河对岸的野果垂涎欲滴,但猴子虽然能爬树摘果,却过不了河,而大象能过河,却够不着果子,然后他们俩协商,大象驮着猴子过了河,而猴子摘了果子与大象分吃。连动物都懂得这些,我们也更要懂得这个道理。还有在学习上,和一位同学相比,这位同学不仅数学考的分比我高,而且脑子比我灵活,但我的英语学习比较好,每次都是班上的佼佼者。所以我们两个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既要保持自己的长处,还要学习别人,补自己的短处。人要谦虚,光看到自己的长处远远不够,还要看到自己的短处,并学习别人的长处,来填补自己的缺点。

  就是这一句千古传诵的诗句,蕴含了多么深厚的道理,使人在诗句中“流连忘返”。啊!诗句就如灌溉心灵的知识,一句一句地在脑海中留下深邃的刻印。

  致我最爱的人

  在这个漫天星光的除夕前夜,我久久凝神,泪水渴望着夜空中在青涩中透着最闪亮的寸点光芒的星。那是你吗?记忆里弥漫的都是你的光,声与影,那是一种任由我如何尝试去忘却都不能的你的背影,我能透过那道光影看到深深烙印在我心上的殇与淌着泪水的沟壑,自认,从未感到如此困难去忘却一个人,那一世我轻拂着你的发,能闻到世间的蔓延的到处都是的你的发香,淡淡漂浮在我的孱弱的灵魂周围,陪伴我行走在红尘之中。忘却你,也许只有在六道之后,我有幸受到的记忆的神圣洗礼吧。我不知道这世间是否有掌控时间的神灵,但我低头就能见到紧攥在我双手中不愿亦不舍的回忆,再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的流逝的时间,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我珍惜,亦或是足够在我的脑海里不被风沙带走的刻痕。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遗忘,什么叫真正在乎一个人或一件事,只是愚昧地追随着世俗的脚步罢了,甚至,连真我都寻找不到的自己,也无法掌控。灵魂从来没有寻到归宿,只是个排场,一个以血与泪筑起的爱的仪式,没有任何意义。有时我便是在想伊人也许是上天临幸给我的眷顾,一个陪伴我,解放我的天使,但最后发现我错的离谱,因为世间从来就没有一种我也许并没有资格拥有的后悔,高傲惯了,也就没有在乎她,爱她的机会了罢。这个世界太嘈杂,太乱。闲时,我却喜好依靠音符麻痹自己,对于你从我身旁缓缓走过留下的背影无动于衷,只停留在原地不曾停止徘徊。一直以为甘霖是至美的,却忽略了雨后那道七色的虹,伊人就如那道七彩的光束投射进我的血脉,与我的心脉脉相通。我曾默默地在心底承诺,一定要伴最爱伊人不觉中走过代表永恒,跨越13与14,共同见证亿万生灵都翘首的东西。可能有些事真正无法持续永远,它好似倒射这绚烂彩虹的泡沫,随着空间的变换而更迭着,便是记忆的写照罢。此生此世,此时,这一切或已消逝的所有,都是我轻轻为你而作的祈祷,此刻这美好只属于你。有些时候,真想乘风飘溢而去呢,我多想自由穿梭在伊人周围弥漫着熟悉发香的空气中,然后静静地看着伊婀娜缓步走来,带着那永世难忘的笑,与我直到天荒。天鉴,承诺过,就不会忘记你的美。

  一生最爱纳兰词

  一个人,一段往事,一阕词,半盏流年。

  题记

  对于纳兰容若,我一直是喜欢的。因而一直觉得在一个恬静的午后,手捧一杯香茗,寻一本纳兰词,找一处幽静的地方,静静地品,细细地看,是最惬意不过的了。

  喜欢纳兰容若,或许是因为爱追随着他的脚步和他一同去看那些令人如痴如醉的山山水水。他说:"红叶满寒溪,一路空山万木齐。"你看,就连那么普通的村庄,在他笔下却犹如一副柔美安谧,恬淡静谧的水墨山水画。他说:"尽日惊风吹木叶,极目嵯峨,一丈天山雪。"因为这句诗,边塞的漫漫黄沙从此在我脑海里消失不见。为了他,我愿看狂风不歇,落叶萧萧落尽。

  喜欢纳兰容若,或许是因为他对爱情的执着追求。他思念表妹,他说:"冷香萦遍红桥梦,梦觉城笳。"他是那么心心念念地怀念着同自己一同长大的表妹,以至于连梦里都是她。梦醒了,他说:"月上桃花,雨歇春寒燕子家。"她怀念亡妻,他说"欲眠还展旧书时,鸳鸯小字,犹记手生疏。"这是他在妻子逝世后的念念不忘,是他对当年仙侣生活的怀念,亦是他对这份恋情的矢志不渝。

  喜欢纳兰容若,或许时因为他对朋友重情重义。在朋友严绳孙归隐无锡后,他仍然坚持和朋友保持联系,从京城寄去自己的思念唱和之作。他羡慕老友悠然自得的情趣,他说:"藕荡桥边理钓桶,苎萝西去五湖东,笔床茶社太从容。"他还说:"白波东逝,鸟啼花落,任他日暮。"尽管分隔两地,容若却仍旧想象着严绳孙南归之后的情致___时光可以慢慢流逝,任他日暮,看云走山闲,随风而卧,听凭鸟啼花落。

  这便是我所钟情的纳兰容若。我爱他落拓无羁的性格,爱他天生超逸脱俗的秉性,爱他功名轻取的潇洒,爱他落笔成章的才华…

  他不过是在这时间走了一遭,享尽这人世繁华与颓败,淡淡的冷观红尘,来了又走。他走了,所有的爱恨情仇一并成空,只留下那些在书页案头,市井街巷里流淌的诗句,供我这般的愚笨闲人徜徉其间,寻觅着他的踪影,品味着自己的人生。

  此生最爱性德。

  此生最爱纳兰词。

  最爱他的她

  她,是一个享受单纯,没有忧愁的女孩。在家里,她有最爱她的他——爸爸的爱;在学校,她也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在同学们的心目中,就像是一只快乐的小精灵,给同学们带去快乐。她,在学校整天都是一副开心的面孔,即使遇到考试失败,她也依旧保持着那天真灿烂的笑容。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平凡的秋日,她同往常一样,开开心心的。。去学校上学,一切都很正常。直到那个电话的到来,直到班主任叫她出去,对她说:“你赶紧去医院吧,刚才你妈打电话过来说你爸出事了,让你赶紧去,我把医院地址告诉你。”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叫她那弱小的心灵怎么承受得住?顿时,她蒙了,脑海一片空白,蹲在地上,眼泪刷刷的流了出来——那可是最疼她,最爱她,最宠她的爸爸啊,他怎么能出事?班主任见她那样,怕她找不到病房,会做出什么傻事,就叫了班上与她玩得最好的朋友陪她同去。一路上,她始终很伤心,她的朋友从来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就只好使劲的安慰她,说:“你爸不会有事的,不会的,坚强点。但那并没有安抚她那受伤的心,反而更悲伤,连她的朋友都跟着她一起悲伤。

  就这样哭了一路,终于到达了医院,找到了病房,但当她看到那三个字后,蒙了,面无表情,一步一步挪到病房里——精神科。在病房里,她看到了一地的血迹,听到了她妈妈撕心裂肺的痛哭,望到了她最爱的爸爸面无表情的躺在病床上。她傻眼了,不知怎么办了。顿时,她大哭起来,抱着最爱的他,撕心裂肺的喊着:“不要走,不要走,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她的朋友瞬间也不知所措,只好呆呆的站在旁边。

  那一天对于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日子!最爱的人的离逝,是多么的痛苦。那一天或许对其他人跟昨日没什么两样,但对于她,是多么地希望还停留在昨日,还能见到他的笑容,拥有他的怀抱,占有他的爱。但事情已经发生,昨日已经过去。

  自从他离逝后,同学们虽然还是能见到她的笑容,但那笑容里总是带有几分悲伤,透露出几丝不快乐,还能感受到她的坚强,假装镇定,内心痛苦。从那以后,同学们总会在她的空间里看到一些留言:我的哭,我的笑我的一切都因为有他,她的离去,让我怎能接受。

  雨,我的最爱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雨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所共同追求的话题,而我,对雨,也有这道不尽的喜爱。

  春雨绵绵,细细如丝。一根根如银丝般的雨在灰暗的天空上,编织着一张网。有许多人讨厌春雨,因为它绵长,惹得人们无法正常工作、学习。我却觉得春雨另有一番滋味。在江南,每逢春雨绵绵之际,新出嫁的新娘子,都会回娘家。手里撑着一把红油纸伞,脚上穿着新买的红鞋,把伞斜斜地撑着,半遮着自己的脸上羞涩的面容,穿红鞋的小脚轻轻地、缓缓地穿过一道道桥,雨丝像流星一样,滑落到她的伞上,又顺着伞,滑到了地上,密密的雨丝给她蒙上了一层面纱,颇有几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夏雨,乃雨中之极品。它来得快,也去得快。淋漓尽致,好不痛快。在轰隆隆的雷声中,在翻滚咆哮的乌云中,夏雨来了,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却又大快人心。雨滴像一颗颗断了线的珠子,从天空中落下。小时候,我常想,这些水珠是不是王母娘娘生气后,砸了自己的首饰,而落下来的珍珠?现在,我却认为这应该是天上哪位仙女姐姐落下的泪珠。接着水珠渐渐变成了水柱,足有我的拇指粗,当所有的水柱从空中倾泻而下,就汇成了一幅壮丽的水帘,晶莹透明,如水晶一般。大雨过后,无尽的清凉袭来,使人俨然忘记了这正是炎热似火的夏天。

  秋雨很是凄凉,因为秋雨过后,一切将开始衰落,万物便渐渐失去活力。往往这时,我会撑起伞,走到屋后的那片枫叶林里,缓缓而行,平日光洁的林荫小道铺满了红灿灿的枫叶,像一条火红的地毯,清洁工人大大概也觉得诗意,每到秋季,便任由枫叶滑落,铺满小路。踩着沙沙响的“枫叶地毯”,听着头上雨打在伞上发出的声响,很是惬意。在我的耳朵里,与就像在为自己开一个盛大的音乐会,雨敲在伞上,“噼噼啪啪”,像手鼓;雨敲在叶上,“沙沙、沙沙”,像沙锤;雨敲在小路上,“怦怦、怦怦”,像大鼓一边闲走,一边聆听着盛大的“音乐会”,我的心情也会变好很多。

  我爱春雨,因为它神秘、朦胧;我爱夏雨,因为它痛快、淋漓;我爱秋雨,因为它悦耳、动听。我爱雨,爱世间所有的雨。

  雨,你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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