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案警察被保释怎么回事
对于种族歧视这种观念是一直存在这个社会上,而黑人受歧视最为多,从而也引发了不少黑人的死亡案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黑人案警察被保释怎么回事_美国黑人死亡事件,希望大家喜欢。
黑人案警察被保释怎么回事
据多家美媒报道,非裔男子弗洛伊德死亡案件中的一名涉事前警察已被保释出狱。
综合《国会山报》、CNN等美媒报道,这名男子名为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他与另外两名前警察在弗洛伊德一案中被控协助、教唆二级谋杀罪和二级过失杀人罪。莱恩在10日从亨内平县监狱被保释出狱。莱恩的律师曾提到,这名前警察在弗洛伊德失去知觉后,曾试图让这名非裔男子重新振作起来。莱恩下一次出庭时间定为6月29日。
弗洛伊德的死引发全美抗议,涉事的四名警员均被解职及起诉。其中,主要嫌疑人肖万被指控二级谋杀和二级故意杀人罪。当地时间6月8日,他通过视频出席了首个法庭听证会。法官将肖万的无条件保释金额定为125万美元,或有条件保释100万美元。
谈及此次事件时,明尼苏达州总检察长埃利森曾直言,对涉案警察的定罪“将很困难”。他在6月3日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审理这起案件并非易事,赢得定罪将十分困难。虽然我们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充满信心,但历史确实表明,这里存在着明显的挑战。”
另据环球网报道,非洲裔男子乔治·弗洛伊德遭警察暴力执法死亡案中,4名涉案警察全部被起诉。据“今日俄罗斯”(RT)10日消息,其中一名涉案警察托马斯·莱恩在缴纳了75万美元的保释金后获释。
RT称,莱恩的下一次出庭定于6月29日,他的律师格雷表示他到时会提出要求撤销针对其委托人的指控。格雷补充说,事发当时,莱恩还试图给弗洛伊德做心脏复苏。
黑人案一警察被保释 缴纳75万美元巨额保金
缴纳75万美元巨额保金后,美国黑人弗洛伊德案四名涉案前警察中的一位,出狱了。
据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6月10日报道,明尼苏达州亨内平郡监狱记录显示,前警察托马斯·莱恩( Thomas Lane)已于周三下午4点08分被释放。
另据美国广播公司(ABC)新闻网站报道,莱恩的无条件保释金额被设置为100万美元,但最终以75万美元有条件保释。
保释期间,莱恩将被监视,不得携带枪支,不得参加任何执法活动。
当地时间6月3日,对弗洛伊德实施“膝盖锁脖”的44岁白人警察德里克·肖万(Derek Chauvin)罪名升级,被控二级谋杀。
此外,当时帮助控制弗洛伊德的托马斯·莱恩(Thomas Lane,37岁)和J·亚历山大·库恩(J. Alexander Kueng,26岁),以及站在一旁的邵都(Tou Thao,音译,34岁),都被指控协助和教唆实施二级谋杀,以及协助和教唆二级过失杀人。
四人都已在事发后遭警局解雇。
其中,莱恩的律师格雷(Earl Gray)称,针对其当事人的指控“欠缺说服力”。当时莱恩才上任第四天,曾询问肖万是否应该把弗洛伊德翻过来,并试图在救护车上给弗洛伊德做心肺复苏。“(莱恩)反复按压,想要让他活过来。他哪里有蓄意呢?”
然而,不少美国网友对莱恩交保出狱表示了不满。6月29日,四人将再次出庭受审。
跪杀黑人事件
当地时间6月8日下午,恰逢“弗洛伊德之死”点燃全美抗议浪潮两周之日,涉嫌跪杀非裔男子乔治·弗洛伊德的明尼阿波利斯前警官德雷克·肖万通过视频出席了首个法庭听证会。
目前他被指控三级谋杀、二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罪(second-degree manslaughter)。涉案的另外3名警察,也被以二级协助教唆谋杀罪和二级协助教唆误杀罪(aiding and abetting)起诉。
首次听证会上,法官将德雷克·肖万的无条件保释金额定为125万美元,或有条件保释100万美元。其中有条件保释条款包括不能持有枪支、不能离开明尼苏达州、不能与受害人家属接触、不在执法或安全部门工作,以及放弃引渡权等。
德雷克·肖万和他的律师在听证会上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也没有表示认罪。据悉,下一次庭审的时间定于当地时间6月29日。
有分析指出,8日的首次听证会只是一个开始,最终弗洛伊德案会怎样画下句号,答案可能要2-3年后才能知晓。而在上周,明州检察长埃里森明确表示,要给这几名涉事警官定罪将“非常困难”。
为什么难以定罪?难在哪里?红星新闻在今日庭审后与两名在美从业的华人律师进行了连线,请他们就此案的动向做出分析解读。
检方为平息怒火追加指控
但证明警察有杀人动机很难
当地时间5月29日,明尼阿波利斯市亨内平县检察官办公室以三级谋杀罪及二级过失杀人罪对肖万提出指控。上周,明州检察长埃里森宣布对其追加二级谋杀罪指控,并对其他三名在场警察也提出控诉。这一变动说明什么?三级谋杀和二级谋杀的区别何在?指控升级又将对整个案件的审判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美国联邦法院、加州高等法院出庭律师刘龙珠律师解释道,在美国司法体系中,有两种情况可以构成二级谋杀:第一种是必须有杀人动机,第二种是如果在犯下其他重罪的时候造成对方死亡,也构成二级谋杀,最高刑期40年;三级谋杀罪则不需要证明动机,但需要嫌犯的行为“极度危险”造成死亡,最高刑期25年。
反观弗洛伊德案,整个案件中,警察对弗洛伊德的抓捕行动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当时警察用枪指着弗洛伊德让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证明他身上没枪,弗洛伊德也照做了,接着就让他下车。但弗洛伊德下车后有过挣扎不愿上警车,在这个过程中他就喊了几句“我无法呼吸了”,其中一名警察还回道:“你在说什么?你不能呼吸怎么能说话?”后来才有了用膝盖压颈的场景。
刘龙珠律师表示,整件事情的起因,或者说关键性的转折点其实是弗洛伊德不肯上警车。从这个角度来看,在他被压倒在地上前,警察不可能有动机杀人,至少不可能通过压颈这个手法杀人。此外,压颈这个动作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原本是合法的,警局也有大量使用,因此无法构成“极度危险的行为”。
最关键的一点是,如何证明在弗洛伊德没有动静的最后三分钟里,肖万有杀人动机?从辩方的立场来说,不需要证明肖万用膝盖压住弗洛伊德时100%没有动机要杀人,只需要证明他可能没有这个动机。如果辩方律师抛出肖万是“疏忽大意”,认为弗洛伊德可能是在“装死”,只要存在这种可能性,就构成了刑事辩护的“合理怀疑”,二级谋杀罪是几乎不可能成立的。
从一名律师的角度看,刘龙珠认为,明尼苏达州司法部追加对肖万和另外3人的指控是完全不合规的。在刑事检控中,通常在出现新证据的情况下才会追加指控人或指控罪名,但在这起案件中,从头到尾都所有证据都是清楚确凿的,那为什么会追加指控?不仅如此,埃里森还称,决定让明州助理司法部长也作为检察官之一参与案件,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县级刑事案件来说是非常罕见,基本上不可能发生的。
美国联邦律师邓洪也向红星新闻表示,他认为,对另外三名警察提起“二级协助教唆谋杀罪”诉讼是为了“平民愤”,与此前2015年巴尔的摩的“弗雷迪·格雷案”相似。当时,格雷在警察拘留期间死亡后,当地民众上街游行示威抗议,后来,6名涉事警员均被起诉。那场官司打了两年,3名警察被判无罪,3名警察被撤诉,格雷家属得到了赔偿,案件最终不了了之。现在检方采取的同样也是“缓兵之计”,在家属的要求下先起诉,但会不会定罪是一两年后的事情了,“目前就是要稳住局面让事态不要恶化,是一个出于政治目的的操作”。
此外,弗洛伊德家人的代理律师曾表示,肖万和弗洛伊德曾在同一家俱乐部工作,两人此前就可能认识。这个信息点在审判中是否会产生影响?又会如何影响案件的走向?
对此,邓洪律师解释道,律师抛出这一点是想要说明,肖万和弗洛伊德有可能认识。那么就存在两人之前曾经有矛盾的可能性,让检察官寻找肖万的杀人动机,但目前,没有证据证实两人此前有过节。刘龙珠律师也表示,如果要证实肖万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就必须证明他当天认出了弗洛伊德,并且两人此前有过节,因此在弗洛伊德不再动弹之后,肖万故意继续压着他想让他死。
尸检报告具有决定性影响
家属要求独立尸检或为民事赔偿
此前,弗洛伊德家属委托进行的独立尸检报告结果与检方公布的尸检报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那么法庭最终会采信哪一份?当两者不同时,会对审判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独立尸检报告是否会成为案件审判的关键?
这两份尸检报告一致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但给出的死因却截然不同。
检方给出了三个导致弗洛伊德死亡的因素:第一个是他心脏本身有问题;第二个他吸毒,体内芬太尼的剂量是正常致死的三倍;第三才是警察压颈导致呼吸道不畅。此外,在案发时,弗洛伊德本人处于“醉酒”状态,且已经感染了新冠病毒。
而弗洛伊德家属所聘请的独立尸检官得出的结论是,主要致死原因为窒息。
刘龙珠律师向红星新闻表示,在庭审过程中,两份尸检报告不同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建议找双方都认定的第三方重新检验。更有可能的是,两份尸检报告都会出现在法庭上,专家出庭作证后由陪审团来决定如何采信。在这种情况下,尸检报告将成为决定性的影响因素。
邓洪律师也指出,这两份报告都不能够作为呈堂报告,需要请专家出庭作证,而不是外界所说的会以报告为准。那么,陪审团12名成员会相信哪方专家的说法可信度高就很重要了。
邓律师认为,弗洛伊德家属聘请独立专家来做尸检的目的,并不在于对肖万的审判,“最主要的目标是要求民事赔偿”——明尼苏达州在民事理赔方面有规定,如果死者有50%以上的错,一分钱赔不了,但如果对方有超过50%的错,即,警察局有过半的责任,那警察局跟市政府要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在刑事案件里,检方报告里显示有三个死因,警察压颈导致窒息只是其中之一,但就民事案件而言,如果是三分之二都是弗洛伊德本人的原因,就可能得不到赔偿。
而独立报告则是将大部分原因归为警察压颈,这种情况之下,50%以上都是警察的错,所以这其实是为了家属要求民事赔偿而埋下的“伏笔”。
大概率会进入陪审团阶段
12名陪审员的构成极为重要
在8日的听证会上,肖万和他的律师并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但也没有表示认罪。而在上周,明州检察长埃里森曾明确表示,要给这几名警官定罪将“非常困难”。
邓洪律师告诉红星新闻,检察官对于这个案件的困难程度十分清楚,因为在过去几十年里,明尼苏达州只有一个起诉成功案例:2019年,一名非裔警察开枪打死报案的白人女子,后被指控二级谋杀罪、三级谋杀罪以及二级误杀罪,最终被判三级谋杀罪及二级误杀罪成立,总共判了12.5年。
在邓洪律师看来,目前检方采用的策略是提出多项罪名进行“多标靶打击”,这样总有一项罪名可能会成立,对家属可以有个交代。但就案件本身,很难去证实警察有犯罪意图,最重要的一点是很难说服陪审团相信警察是故意伤人。
刘龙珠律师也认为,按照过往经验,对警察定罪确实很难,因为很难证实有犯罪行为。而检察长埃里森一开始就“泄气”,就是给民众为了打预防针,因为从检方的角度来看,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官司是很难的。
那么,按照目前的形势和证据,案件接下来的审理将会走向何方?
刘龙珠认为,肖万“肯定不可能认罪”,那么接下来几名嫌犯可能会要求进行“合理性证明”听证,如果法官认为检方不能证明犯罪可能性超过50%,就会直接撤销指控。对于另外3名警官,尤其是刚就职4天的那名警官,指控很可能因此被撤销。
但对于肖万的审理,大概率会进入陪审团阶段。首先,法官可能判定肖万两项谋杀罪不成立,二级过失杀人罪成立。随后,肖万会要求进行陪审团审理。
刘龙珠指出,这一案件审判最重要的两大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弗洛伊德的死因究竟是什么;第二就是陪审团最终的构成,如果陪审团12名成员中,有6名以上不是非裔,那么最终肖万所有的三项罪可能都不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