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教育资讯>热点>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

金梅分享

关于职称评审,最新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解决职称评审中的“一刀切”、简单化问题,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供大家参考,快来一起看看吧!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

一是“立”: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破”: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中小学教师、工程、艺术等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评审的核心指标,不得设立论文数量硬性要求,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业绩显著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三是“评”:完善业内同行评价机制,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基层推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四是优化服务:继续简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职称申报材料,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证书,实现全国职称评审结果可查询验证。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强调了什么

《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完成了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构建了新的职称框架体系,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们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梳理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对《通知》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近期印发实施。

《通知》起草过程中主要有哪些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____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最新要求,针对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巩固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延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各地创新实践,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评审标准,建立多维度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解决职称评审中“一刀切”、简单化等问题。

四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继续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职称评审的标准

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168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