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假期休假一览
我国规定了很多的法定假日,每个劳动者都可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3年假期休假一览表。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放假详情
国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需要支付工资吗
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知识:法定假日工资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针对这个问题大家看了上面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也需要做更多的了解。对于劳动者来说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法定假日加班的情况,就需要得到相应的工资赔偿。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节假日不放假去哪投诉
一、节假日不放假去哪投诉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的全国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如果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劳动者休假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三倍的工资报酬。
所以在法定节假日公司如果不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三倍工资报酬又不安排节假日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1、学校不放假去哪投诉
1)向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反映并下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学校更改放假时间;
2)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请教育部门正式的对学校的行为予以纠正;
3)直接和学校的领导商谈要求更改,如果学校态度蛮横,可以选择极端,把谈话内容录音后举报到检察机关,以学校不听学生意见以及擅自更改法定节假日公休时间为由要求检查和法院予以行政处罚。
2、公司不放假去哪投诉
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如果公司有上级主管单位的话,还可以向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投诉。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元宵节不是法定节假日的原因
元宵节是重要的民族传统节日,有一部分意见建议将其也设立为国家法定节日,党和国家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最后考虑到目前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不宜再增加,而元宵节距离春节较近,因此暂不将元宵节增设为法定假日。而中秋节虽然也与国庆节相邻,但相比之下中秋节影响更大,故其是法定节假日。
三、什么时候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到劳动局投诉不用劳动者花钱。
如果你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