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考报名条件包含了哪些
公务员考试大纲已经明确的提出了考试的基本知识面,并且分门别类的提出了考察的要素,各考察要素也都作了解释并且告知了相关题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国考报名条件包含了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国考报名条件包含了哪些
01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02
不能报考人群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过,想要顺利报考
还需要详细了解相应要求
其中部分岗位会有一些限制性条件
01
学历限制
报考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全日制,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符合职位要求的均可以报考。
02
专业限制
在设置招录条件时,部分职位的专业要求具体到二级学科名称,部分职位符合一级学科的考生就可以报名,范围非常广。
还有部分一线基层职位不设定专业要求,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就可以。冷门专业的同学也不用担心~
03
工作经历限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
04
身份限制
根据2022国考公告表述: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05
户籍限制
国考理论上来讲是面向全国的考试,招录主体来自中央机关及其垂直机构,大多都不限制户籍,部分岗位设置户籍要求。
以上就是国考报考要求啦
宝子们记得提前做好功课
为上岸打好基础!
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