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华南农业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时间
大学生入学体检主要是检查新生的身体健康情况,才能更加了解新生的身体素质如何。大学新生入学体检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都是必要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2华南农业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时间_大学新生入学体检注意事项,欢迎参阅。
1.广东省外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报到时间为8月30日。
2.广东省内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31日。
3.广东省内本科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
4.预科生报到时间与本科生相同。
1.新生报到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新生需至少提前一周提出入校申报,应登录学校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大厅”,在“学生返校申请(含新生)”流程中报送个人健康信息、上传个人健康码绿码和行程卡,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能按期报到。
2.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及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对涉疫地区学生入校的要求如下: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学生,在校外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学生,在校外完成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学生,入校后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所有报到学生及家长等送行人员入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所有学生返校前要连续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或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
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新生报到时省市工作部署及疫情研判适时调整。
(一)进校分流
1.学校开放西南门、西门、汇景北门、启林南门、茶山牌坊门供学生进校。居住在泰山区的学生从汇景北门或茶山牌坊门进校;居住在启林南和启林北区的学生从启林南门进校;居住在华山区的学生从西门或西南门进校;居住在燕山区的学生从西南门或西门进校;居住在黑山区的学生从茶山牌坊门进校;居住在小五山的学生从西南门进校。
2.乘坐私家车进校的学生,需提前在“学生返校申请(含新生)”事项办理中“交通工具”一栏选择“私家车”选项,并填写车牌号及随乘人员(不超过两人,且需上传个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车辆通过指定校门入校,家长等送行人员(不允许进学生宿舍楼)将学生送达后,驾车即行离开。
3.学校在西南门和茶山牌坊门安排免费接驳车,进行校内循环接送。
(二)信息核验与体温检测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在指定校门入校,进校须间隔1米以上,依次排队,避免拥挤。进校基本流程为“验—测—查—换—进”,即验证个人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卡,测量体温,查看录取通知书,更换口罩,进入校园。
(三)报到应急处置
学校在各校门设立医疗应急站点,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学生,送校医院进行进一步筛查。
(四)学院报到和入住
学生进校后,按学院要求做好报到工作,入住宿舍。
学生到校后非必要不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在网办大厅“在校学生临时出入校园报批”流程填报信息,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出入校园;确有需要离穗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后可出行。
一、体检请先预约安排;体检前一天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二、检查前三-五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含血性之食物,检查前一日晚上十二点以后,请完全禁食(包括饮水)。
三、抽血及肝、胆B超须空腹进行;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需饮水至膀胱充盈。
四、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之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健检服务人员,慎做X光检查。
五、女士生理期,不宜作妇科检查及尿检;做妇科检查前应排空膀胱;乳腺远红外线复查选择在生理期后一周内。未婚女士不宜做妇科检查,有特殊需求者要签署相关协议(告知书)方可进行相应检查。
六、内科体检前请先测血压、身高、体重。
七、检查当天需抽完血、做完腹部超音波检查后,方可进食。
八、体检当日穿着要求:穿脱方便的服装、鞋袜,不佩戴项链等,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
九、体检有热成像项目时,检前须排空便、尿,还须禁食、禁饮水。
一般不是太严重不会影响就读。如果不符合条件根本就不会录取。既然被录取基本不会被取消入学。
根据教育部规定,在体检中发现一些严重疾病的考生,可不录取,具体如下: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