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系统工程 需“五育”并举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在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等介绍《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有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全面普及,2018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目前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同时,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迫切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郑富芝表示,《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念,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郑富芝介绍,《意见》提出的主要举措包括:一是坚持“五育”并举,着力解决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意见》在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二是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课堂教学质量不高的问题。坚持把课堂教学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环节,既强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应用,也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对作业考试辅导等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强化教师基础作用。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办好教育的第一资源,《意见》对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待遇、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
四是深化关键领域配套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统筹推进课程教材、招生考试、质量评价、教学研究、办学活力、经费投入等关键领域改革,努力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抓好工作落实。办好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各部门职责落实,重视家庭教育作用,强化考核督导问责,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