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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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我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利益,特制订此章程办法。
第二条 我院全称为北京舞蹈学院,是国家公办的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本科,对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舞蹈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舞蹈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设立“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各二级学院及系部党支部对本院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履行主体责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由学院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我院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为文理兼招,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设置分省计划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艺术管理专业),如遇投放计划省(区、市)为艺术类分文理,则只编制文史类计划,具体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我院不设预留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管理、新疆协作计划外,学院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认可政策性加分。
2、录取原则
序号 | 专业名称(招考方向) | 录取原则 |
1 | 舞蹈表演(不含歌舞剧) 舞蹈编导 舞蹈教育 | 此类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校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依次录取I类、II类破格考生: 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且符合我院舞蹈拔尖人才资格的考生(资格条件见《招生简章》附录),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小数向上取整),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II类破格:专业(招考方向)成绩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可破格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招考方向)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各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
2 | 舞蹈表演(歌舞剧) | 此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后,在此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80%(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校考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
3 | 舞蹈学 | 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如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 ÷ 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 分制计算)。 |
4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执行。 |
5 | 艺术管理 | 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此专业使用高考成绩录取,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院将按照要求执行。 |
第十一条 我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
第十三条 由院长签发并盖有学院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以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给考生。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舞蹈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12000元;艺术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900元/750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有所区分)。
第十五条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京教财{2020}22号)等相关资助政策的文件规定,北京舞蹈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在内的较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并根据学院各项资助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若遇国家法律、法规、章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我院将以有关政策为准,及时修订此章程办法。
北京舞蹈学院口碑如何
北京舞蹈学院在专业上是国内NO.1。民间舞汉族略好一些,在少数民间舞方面也不错。
北京舞蹈学院课程种类十分齐全,在舞蹈届绝对首屈一指,古典舞极富盛名,精品数不胜数,演员的修养也是顶尖。 所以选择学校的时候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每个学校都有太多值得学习的东西。没必要把学校区分好坏,因为它们是不可比的。
北京舞蹈学院开设的专业名单
类别 | 专业名称 |
艺术学理论类(本) | 艺术管理 |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 |
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 | |
舞蹈表演(芭蕾舞) | |
舞蹈表演(音乐剧) | |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 | |
舞蹈编导(编导) | |
舞蹈编导(现代舞) | |
舞蹈学(舞蹈史论) | |
舞蹈学(舞蹈科学) | |
舞蹈教育(京籍师范生) | |
舞蹈教育 | |
戏剧与影视学类(本)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 |
北京舞蹈学院开设的国家特色专业有哪些
国家特色专业 | 舞蹈编导(编导) |
舞蹈编导(现代舞) | |
舞蹈学(舞蹈史论) | |
舞蹈学(舞蹈科学) |
北京舞蹈学院是几本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化的舞蹈专业教育的最高学府,也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2010年学院与北京大学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教育层次。
北京舞蹈学院下设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编导系、舞蹈学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艺术传播系、艺术设计系、现代舞教育研究中心、公共基础部、音乐部、研究生部、国家重点附属中等舞蹈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教育学院、青年舞团等教学单位。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3门、北京市市级特色专业3门,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北京市精品课程4门,有国家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1个、北京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