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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理论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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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发展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梦是人民的幸福梦,是全社会建设“幸福中国”的美好愿景。关于中国梦的系列论述,概括起来,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在社会发展中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创造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以民为本、以人为本,践行“共识、共为、共享”,真正做到国家好、民族好、大家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中国梦”理论内涵的集中体现

  2012年12月31日,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凝聚社会共识,协调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努力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2013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在2013年6月1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毋庸置疑,中国梦的实现,必须凝聚改革共识,促进发展共为,保证成果共享。

深刻领会“中国梦”的理论内涵

  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邓小平同志也强调,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为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自始至终都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不渝的奋斗目标。在9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以这一思想为指引,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丰富、发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始终立足人民群众、不断凝聚改革共识,依靠人民群众、促进发展共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为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在政治哲学的高度,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将中国梦与个人梦的实现紧密结合,实现了执政理念中社会发展行为主体的转变,达到了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经济发展的加速转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等,无不将人民主体的发展与国家的协同发展、国家强盛和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作为党的思想、社会发展理论的基本视角。造福人民群众、保障成果共享,是人民主体地位实现的新形式、新思路、新方法,真正使党在社会改革和发展、谋求人类幸福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实现了其立足点、发展动力、行为目标的全面转变,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发展和历史性跨越。

  建成“幸福中国”的必然路径

  指出:“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梦。”中国梦既是个人的幸福梦,更是全社会进步与繁荣的“幸福中国”梦。因此,其前提是要凝聚改革共识,关键是要促进发展共为,目标是要保障成果共享。彻底摆脱单向发展思维,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的,努力建成“幸福中国”。

  首先,坚持凝聚改革共识,推行全面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前提。强调:“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统一思想。思想统一了,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一方面,以凝聚共识促改革,以推动改革促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原来起步较迟和发展相对较慢的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政治建设,加快改革发展。通过广泛讨论、尊重规律、科学决策、群众选择、改革试点和借鉴人类文明发展的共有成果等方式,引导形成改革的共识,实施各领域齐头并进、“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另一方面,以依法治国引导改革共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法治本身就是全社会共识的体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因此,应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做到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改革,遵循人民的意愿而改革,把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和“高兴不高兴”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以老百姓“满不满意”、“幸不幸福”作为最高的评价标准,做到改革不走偏,成果不旁落。以法治为保障,实现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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