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群众路线要“四个坚持”
陈建东分享
核心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反对“四风”,必须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宗旨意识不能忘、求真务实不走样、廉洁自律不放松。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为重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反对“四风”,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不会有发自内心的群众观点;没有群众观点,就难以形成好的作风。现实当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在多样化的价值观和形形色色的人生哲学、社会思潮面前,少数党员干部在价值选择时,会出现困惑,理想信念淡化、动摇甚至丧失,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面前打了败仗。从我们自身队伍身上来看,个别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人生观,缺乏对自己工作岗位性质的正确定位,导致权力意识淡薄,滋长“特权”心理,利用把守国门的职权搞“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作为、乱作为。当前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中,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和学行一致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宗旨意识不能忘。党的群众路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抓住宗旨意识即是抓住了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使党的一切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要体现在党员干部身上,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强不强、群众观点牢不牢,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决定着事业的兴衰成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一些党员干部会犯角色错位的错误,由“公仆”变为“主人”,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会犯怕做群众工作的错误,看不起群众,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会犯不关心群众的错误,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会犯官僚主义的错误,在对待群众利益上,以“拖、躲、捂、推”的方式应付群众等。尽管这些现象仅存于少数人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我们要通过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坚持求真务实不走样。群众路线教育不是空洞的说教,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作风上实不实,群众体会最深、看得最清。抓什么、怎么抓,听听群众怎么说,头脑就更加清醒,思路就更加清晰;路子对不对、效果好不好,听听群众怎么评价,目标就更加明确,标准就更加具体。有的部门抓工作喜欢大造声势,觉得声势不大难以体现大事大抓;有的习惯耳提面命,把学习传达当成贯彻落实;还有的说一套做一套。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具体说,就是“人民质检,质检为民”,围绕促进结构调整,服务优势产业、服务现代农业、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服务“富强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实施开放先导,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帮助企业“走出去”,在服务“创新湖北”中展现新作为;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服务“法治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构建和谐检验检疫,大力弘扬检验检疫文化,在服务“文明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优质高效便民,提升服务质量,在服务“幸福湖北”中实现新作为。
坚持廉洁自律不放松。党的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既是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我们反对“四风”的必然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使党员干部落实清正廉洁的基本要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用为政清廉取信于民。党员干部清廉与否,直接关系人心向背,直接关系事业成败。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只有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维护党的清正廉洁形象,才能在群众中有影响力、有号召力。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大多数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只不过是个科级干部,没有多大权力,想腐败也没有条件,廉洁自律与己无关;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制约,“大气候”不变,廉洁自律规定再好也难以落实。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的在吃喝问题上管不住自己的嘴。有的个别检验员向工作对象“吃拿卡要”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让廉政廉洁自律成为党员干部高度的行动自觉,以清廉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为重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反对“四风”,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不会有发自内心的群众观点;没有群众观点,就难以形成好的作风。现实当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重,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在多样化的价值观和形形色色的人生哲学、社会思潮面前,少数党员干部在价值选择时,会出现困惑,理想信念淡化、动摇甚至丧失,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面前打了败仗。从我们自身队伍身上来看,个别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人生观,缺乏对自己工作岗位性质的正确定位,导致权力意识淡薄,滋长“特权”心理,利用把守国门的职权搞“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不作为、乱作为。当前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实践中,突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解决好理想信念和学行一致的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宗旨意识不能忘。党的群众路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抓住宗旨意识即是抓住了群众路线的出发点,使党的一切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利益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要体现在党员干部身上,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强不强、群众观点牢不牢,关系着党的执政基础、决定着事业的兴衰成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一些党员干部会犯角色错位的错误,由“公仆”变为“主人”,从根本上脱离了群众;会犯怕做群众工作的错误,看不起群众,从心理上拒绝了群众;会犯不关心群众的错误,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会犯官僚主义的错误,在对待群众利益上,以“拖、躲、捂、推”的方式应付群众等。尽管这些现象仅存于少数人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我们要通过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坚持求真务实不走样。群众路线教育不是空洞的说教,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作风上实不实,群众体会最深、看得最清。抓什么、怎么抓,听听群众怎么说,头脑就更加清醒,思路就更加清晰;路子对不对、效果好不好,听听群众怎么评价,目标就更加明确,标准就更加具体。有的部门抓工作喜欢大造声势,觉得声势不大难以体现大事大抓;有的习惯耳提面命,把学习传达当成贯彻落实;还有的说一套做一套。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具体说,就是“人民质检,质检为民”,围绕促进结构调整,服务优势产业、服务现代农业、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服务“富强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实施开放先导,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有效应对技术壁垒、帮助企业“走出去”,在服务“创新湖北”中展现新作为;围绕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在服务“法治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构建和谐检验检疫,大力弘扬检验检疫文化,在服务“文明湖北”中实现新作为;围绕优质高效便民,提升服务质量,在服务“幸福湖北”中实现新作为。
坚持廉洁自律不放松。党的提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既是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我们反对“四风”的必然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要使党员干部落实清正廉洁的基本要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用为政清廉取信于民。党员干部清廉与否,直接关系人心向背,直接关系事业成败。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只有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维护党的清正廉洁形象,才能在群众中有影响力、有号召力。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大多数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只不过是个科级干部,没有多大权力,想腐败也没有条件,廉洁自律与己无关;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制约,“大气候”不变,廉洁自律规定再好也难以落实。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导致了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有的在吃喝问题上管不住自己的嘴。有的个别检验员向工作对象“吃拿卡要”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让廉政廉洁自律成为党员干部高度的行动自觉,以清廉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