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城镇居民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保。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对象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三、办理流程:
1.本人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上报区人社局审核办理。
四、收费标准:
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0元,未成年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
五、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程序:
1、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入院三日内(节假日顺延)持住院证、《居民医疗保险证》直接到所住定点医院医保科(办)进行登记确认,并由医保科(办)负责人在住院证上签字、盖章即可确认入院。参保患者病愈出院后实行医院直报,即:在二十四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完成其住院费用的审核结算,患者出院时只结清个人负担部分,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向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2.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参保居民住院时应就近选择具有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其以下医院为首诊医疗机构。对诊断、治疗有困难的疾病,按照逐级转诊原则转上级医院活专科医院诊治;对于上级医院已经确诊的且下级医疗机构能够治疗的疾病,实行由上向下转院制度。参保居民转外就医的,须经原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建议、医保办负责人同意、院长签字后,报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转诊,未经批准的,费用自理(病危患者可先转外就医,但必须一周内补办有关手续)。
3.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以外居住、探亲、在外务工和在外地上学的居民,因病住院治疗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出院证、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红色印章)、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收费收据,在外居住着出具暂住证、探亲者出具急诊证明、务工人员和学生还要出具务工单位及学校证明等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六、办理时限:
即办。
咨询电话:832503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
适用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含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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