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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卡的步骤

嘉敏分享

  社保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办理社保卡有哪些流程,办理社保卡有哪些具体的步骤。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社保卡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广州社保卡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广州市社保局或民政局

  【服务对象】:个人

  【办理事项】:社保卡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收工本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咨询电话】:020-12333

  办理条件:

  1、广州户籍人员;

  2、未满60周岁广州户籍人员;

  3、依法享受广州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未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现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照一张。

  【注意】:用人单位职员及年满60周岁广州户籍居民统一由广州社保局或民政局组织申领,个人无法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职员:广州社保局组织单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由用人单位领取下发至参保人;

  2、年满60周岁广州户籍居民:由广州市民政局(老龄办)组织申领,然后下发给个人;

  3、除上述两类人员之外人员:由各区/县级市组织申领,通知个人领取。

  【咨询专区】

  一、我是广州市居民,准备办理居民社保卡,想问一下社保卡要怎么办理呢?

  【回复】:你好,广州市居民年满60周岁由广州民政局代为办理,单位职工由单位代为办理,除此之外由各区县市组织办理。

  二、单位可以让职工自己去办理社保卡,办理后由单位统一落实可以吗?

  【回复】:你好,用人单位职员及年满60周岁广州户籍居民统一由广州社保局或民政局组织申领,个人无法办理。

  三、身份证遗失了还没重新办好,可是现在单位要帮我们办理社保卡要我们的身份证要怎么办?这种情况还能办理社保卡吗?

  【回复】:你好,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卡,若出现特殊原因职工未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可提供现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近期1寸白底彩色标准证件照一张交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社保卡。

  社保卡相关问题解答

  问: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社会保障卡

  问: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问: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问: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退休人员补充保险,残疾军人补助。

  “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

  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

  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

  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应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持卡人信息,可到发卡单位所在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同步。

  问:在职转退休人员没有及时变更社保卡信息会出现哪些问题?

  答:在职职工退休后没有及时变更信息,在持卡就医时,仍将按照在职职工的门诊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可能会损害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

  问:持卡就医是否需要选定医院?

  答: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问: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有变化吗?

  答: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问: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有何调整?

  答: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如社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社保卡丢失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卡手续,单位需同时提供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问:社会保障卡到哪里领取?

  答: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问: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改?

  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

  问: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问:如何查询卡内信息?

  答: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或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

  本市社保卡服务体系主要由社保卡服务网点、社保卡服务热线、社保卡服务网站和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四部分组成。社保卡服务网点设置在全市300多个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和18个区县社保中心及市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方便持卡人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社保卡服务热线是“96102”,提供24小时开通服务;另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进入社保卡服务网站界面。社保卡服务网点和本市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内均安装了社保卡服务自助终端机,可实现查询医保信息以及预挂失等功能。

  问: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答: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因此,造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问:参保人领卡后,对持卡就医的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一些单位告知参保人在下半年或年度才能使用社保卡就医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领到社保卡后,即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但在此之前如有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应提前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问: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

  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问:本次看病忘了带卡怎么办?

  答: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问:初次使用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开卡的手续?

  答: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

  问: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问: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同时刷卡结算?

  答:是。

  问: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主动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的信息,并上传费用明细。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持新的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问: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如何就医?

  答:持卡人员到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现金全额交费,由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医疗费用单据,并上传医疗费用明细,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按原流程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问:发生工伤事故后就医,如何区分是否应当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如实时结算了,后又被认定工伤,如何解决?

  答:如果认定确实是工伤事故,应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如实时结算,后又被认定工伤,参保人员将实时结算的费用办理退费,再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将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申报至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问: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

  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2)残疾军人新参保;(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4)特殊病种审批;(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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