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如何办理
省内异地办理医保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异地社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有哪些人群是可以办理省内异地医保办理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如何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福建省内异地医保办理流程
问:省内异地就医现状如何?哪些情况参保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
答: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参保人员省内异地持卡就医费用实时结算。截至2012年底,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分别达到402家和307家。据统计,去年全省省内异地实时刷卡就医结算67.5万人次。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做好基本医保关系在省内转移接续工作。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常见的有5种情况:(1)转外就医:因本地医疗技术所限,需转往上级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2)退休异地安置:退休回原籍或跟随子女长期(一年以上,含一年)异地生活;(3)异地工作:因工作需要,派驻异地长期工作;(4)因探望子女等原因需短期(不超过一年)异地门诊;(5)因身边无人照顾等原因,需转往亲属居住地住院治疗。
问:异地就医如何申请?我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情况如何?省内不同统筹区之间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怎样办理?
答:参保人员应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审批后即可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就医,医保费用就可实时刷卡结算。
为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流程,省医保中心制定了《福建省流动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操作规程》,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执行:(1)转移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本人参保凭证,如果属于委托办理的,代办人须持委托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转移人员向新参保地申请参保,同时出示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具体流程和表格下载可浏览省人社厅网站或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问:我省是否有参保人员违规的处理办法?哪些行为违反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答:我省已经出台了福建省参保人员违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简称《违规处理办法》)。
参保人员有下列违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将按《办法》处理:1.将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出借他人使用,或者将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转让给他人;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就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通过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医疗费票据或其它虚假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4.违规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社会保障卡,通过串换医保项目、空刷社会保障卡等方式,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超量或者重复配购药品、医疗器械或者医用材料,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发生医疗事故经认定后,未及时向医保经办机构报告,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发生变更或丧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未按规定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注销手续,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通过采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9.伪造、变造档案等证明材料,逃避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义务;10.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行为。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1、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2、市外转院转诊手续办理流程:
3、广东省内参保人住院费用异地即时结算操作指引
温馨提醒
因不同地级市的政策及办理手续有所不同,详情请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区号+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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