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菜市场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农场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居民,满足消费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摊位面积规定:肉食摊位2米内3元,超出收费5元;蔬菜固定摊位4米,临时摊位3米,第一文库网每天5元;水果固定摊位4米,每天5元,百货摊位(小微型车)每天10元。
2、流动摊位现摆现占,禁止提前抢占,如违反,罚款50元;
3、禁占用公共通道,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在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堆放垃圾,确保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4、摊位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摊位区干净卫生,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定期搞好摊位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此规定从2014年3月24日起执行。
xx农场保卫科
菜市场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
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责
1市场内配备卫生督查专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预防和处理工作; 2市场管理员和安保员协助卫生督查专员做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的督查工作;
3保洁公司组织保洁员,全面负责市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工作; 三、要求
1 工作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查,持健康证上岗; 2 保洁员必须统一着装,按时上下班;
3 市场环境卫生工作由专人全面负责,分包干,责任到人;
4 清扫后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库,保洁期间市场内不能有成堆垃圾堆放30分钟以上;
5 每天定时对垃圾桶进行倾倒和清洗两次以上;
6 定期对地下管网和化粪池进行清掏,确保地下管网排泄通畅; 7 定期对市场内场地进行消毒处理,并开展除“四害”工作; 8 垃圾库的垃圾做到及时外运,确保日产日清; 9 垃圾库派专人负责守护,避免蔬菜垃圾外流;
10 市场卫生工作负责人对整个市场的卫生工作要经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户自觉搞好摊前摊后和摊位周围的卫生,做到卫生“门前三包”;
11 公共厕所实行专人管理,勤打扫、勤冲洗,保持厕所内外清洁,每天必须做到一次全
面打扫,及时开关水阀,节约用水;
12 广大商客户都要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不乱扔烟蒂,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污水;
13 进场人员有爱护场内卫生设施,果壳箱、清洁桶等不得随意搬动或乱放,未灭烟蒂不得投入桶内,以防火灾,对损坏卫生设施者照价赔偿;
14 在分管地段坚持做到随脏随扫,不留污物积水,地面干净; 15 下水道每月冲洗二次;
16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妥善保管扫把、翻斗车等清扫(运)工具。 17 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备售货工具,做到货款分开,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 。
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按市场规模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佩戴统一标志,文明管理,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市场划行归市,合理布局,亮证(牌)经营,明码标价,分类设摊。无摊外摊、场外摊,确保文明经营,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设施。水产区、牲畜区、熟食区有自来水龙头,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杀家禽的有封闭式炉子、瓷砖式水池、密闭式垃圾桶等卫生设施。每批宰杀结束后,必须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农贸市场的冷藏设备符合卫生要求。
四、市场内经销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经营者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餐具有消毒保洁设施。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从业人员工作衣帽齐全洁净,个人卫生良好,食品卫生知识熟悉。市场上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霉烂变质食品。未经检疫的肉类不得上市销售。
五、市场应配备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市场经营性垃圾全部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垃圾袋装率达100%,并做到日产日清。
六、实行全日制保洁制度。地面、摊位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
七、市场有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消杀制度落实,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垢。厕所内无蛛网、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池密闭有盖,不漫溢,四周硬化。粪便及时清运。
八、除“四害”工作落实。有制度,有专人负责,措施落实,定期开展室内外环境消杀。场内外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蟑螂、卵荚及蟑迹。一个视野内可见苍蝇不得超过2只。无蝇蛆、孑孓孳生。
九、认真执行门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市 场内不得停放车辆,场外车辆停放实行定点、定线,专人管理,分类 停放。
十、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有宣传阵地,定期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普及率达100%,考试及格率达10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十一、场内其他经营摊点,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整洁、优美、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农贸市场各门面、铺面、摊位经营业主。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对象自门前至人行道区域。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责任对象对责任区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地,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
3、包秩序维护:维护好责任区内市容整洁,责任区内不乱挂、乱堆、乱贴、乱画,不乱停放车辆和摆放杂物,无占道经营,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广告招牌整齐统一。
四、管理办法
1、法定代表人、店主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检查,共同维护环境整洁。
2、市场管理中心为每个临街门面、摊铺位配备垃圾桶,环境卫生制度上墙宣传。
3、市场管理中心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打扫清洁、环境安全秩序维护。
4、对落实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给予表彰,年终按20%的比例择优评选,发给《农贸市场文明经营户》奖牌。 5、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违反城市卫生管理的商铺和个人,根据《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门面编号:
责 任 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农贸市场标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抓规范管理 促市场繁荣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活跃一方经济,建设好新农村。
乡里乡亲,和睦相处,与人为善,是大家福气; 土生土长,自家种地,直供补给,做安善良民。 遵纪守法,童叟无欺,共创美好生活环境 市场是我家,整洁靠大家。 共创共建共分享,更优更美更文明。 整治环境,除害防病,提高市场公共文明水平。 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打击哄抬物价 保护消费者权益
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 守法诚信经营 共创文明市场 打击假冒伪劣 维护食品安全
积极行动起来 共同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 严厉查处欺行霸市、短斤少两违法经营行为 勤查狠抓严把关 食品安全重于山 群策群力 共同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整治脏、乱、差 还消费者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
农贸市场“八荣八耻”
以公平交易、优质服务为荣,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为耻; 以诚实守信、秤准量足为荣,以短斤少两、变相涨价为耻; 以明码标价、薄利多销为荣,以操控价格、哄抬物价为耻; 以亮照上岗、合法经营为荣,以无证经营、违规销售为耻; 以销售合格、合法产品为荣,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为耻; 以销售优质、新鲜产品为荣,以销售变质、过期食品为耻; 以爱惜卫生、维护环境为荣,以占道经营、污染环境为耻; 以遵纪守法、遵章守规为荣,以违规违法、扰乱秩序为耻。
菜市场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要正确执行党的政策,保护合法经营,不许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乱扣乱罚、打人骂人。
二、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应穿戴整齐,仪表端庄,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三、要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接受贿赂,不包庇纵容投机违法活动
四、要坚持原则,不许在办理业务时拉关系、讲私情。
五、要一视同仁,不许在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偏宽偏严,该收的不收或多收乱收。
六、接待群众或执行公务时要礼貌待人,以理服人,态度和蔼,讲究方式方法,不许简单粗暴,动辄训人。
七、工作时间工作人员不得饮酒,更不准酗酒闹事。
八、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在市场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和工作作风。
九、在市场工作中做到扎实、认真、严肃、负责和一丝不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
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在遇到困难和危险时,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市场卫生制度
为加强本所所属市场的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搞好市场的环境卫生及保洁服务工作,为经营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甘肃省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环境卫生关系到市场的整体容貌,各类人员应高度重视,人人有责,特别是市场清扫人员要勤扫、勤拉、勤运。
二、市场保洁服务工作由专人负责,进行包干,分区域定时清扫,保洁人员要定岗、定员、定区域、定时间。
三、各区域的保洁人员每天必须保证早、中、晚的清扫及随时保洁,垃圾应随时清理出场,不得出现卫生死角。
四、采取保洁队伍与摊位卫生“三包”(摊前、摊后、摊内)相结合,督促进入市场的各类人员要保持市场清洁,不得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要堆放到指定位置。
五、所领导与市场管理人员要随时下市场对环境卫生及保洁状况进行巡回检查监督。
六、为保持市场整洁,工作人员按规定向所属市场的经营户收取一定的市场卫生费。
七、市场保洁人员所使用的清扫工具,由清扫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若因个人责任而造成损坏或丢失,视情节轻重处理。
消防制度
一、贯彻消防法,加强消防培训,提高消防意识。
二、完善消防器材,合理布置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
三、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严禁点放鞭炮。
四、加强灭火救援集训,提高防火、消防技能,提高警惕,注意报警。
五、严格点火检查,确保防患于未然,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等产品质量管理,全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和食品等产品准入制度建设,防止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的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等产品索证是各个经营单位按食品等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拒绝不合格食品等产品流入市场的一种制度。
三、凡经销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在进货时,应按本制度进行索证。
四、须索证食品等产品的范围: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保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具等重点产品。
五、经营单位应索取供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食品供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营单位应索取生产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非注册商标不做要求,但提供使用注册商标)。食品等产品生产单位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对非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经营单位还应索取经国家商标局核发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七、经营单位应按食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分别索取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食品供货单位也可提供卫生部门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八、对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由国家实施强制认证部门颁发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
九、在食品等产品包装或宣传资料上标有“专利号”、“专利产品”字样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有效专利证书及当年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十、在食品等产品包装或宣传资料上标注获奖及其他认证的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十一、对进口食品等产品,经营单位应索取有效的商检证明和报关证明复印件。
十二、对上述有关证明文件按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依照本制度进行索证。
十三、经营单位对未按本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供货单位,应拒绝经销其提供的食品等产品。 十四、经营单位应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有证据表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供货单位,应立即将其提供的食品等产品撤柜,并与有关行政机关联系处理。
十五、经营单位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文件应做好登记、保管工作,并进行归档,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可实行电子归档。 十六、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索证规定并认真执行,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实行预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绝再次流入市场,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已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经营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强制抽检,根据检验结果,确定食品流向,销毁或退回原厂进行处理。
二、对经营者因经济纠纷顶账的食品,不能确定其食品来源或食品是否合格,经营者又不愿做质量检验的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必须退出市场。
三、对经质量抽检,属产品质量问题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处罚外,不影响食用的,可经厂家整改后继续销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销毁。
四、对退出市场的问题食品,经营者必须提供其流向证明,备案存查,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五、为确保问题食品流向到位,工商部门将有问题食品退回生产厂家,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食品得以有效的监督管理。
协议准入制度
一、市场开办者审查入场经营者资格,并签订联营、租赁合同。
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必须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入场经营者对以肉类、蔬菜等农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为重点的食品实施“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必须签订协议。
四、进场者在一个季度内被消费者投诉三次以上,经营者确有责任,又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市场开办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除出市场。
二〇xx年四月三日
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
一、负责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认真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协助工商部门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建立市场经济档案,详细记录场内食品经营信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户落实进货食品质量查验制度,对无证无票、无正规手续的食品,严禁进入市场。
三、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定期公布市场经营信息。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食品质量投诉,妥善解决场内食品质量的消费纠纷。
二〇xx年四月三日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为确保消费者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强化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经营者购销台账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为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而对食品的来源、渠道、批发和零售对象等内容做出的记录。
二、经营者购销台帐包括《进货台帐》、《销货台帐》。
三、购货台帐内容包括:食品名称、供货商(厂家)名称、资质证明、进货时间、进货发票号、进货食品数量、批次、进货单价、合格证等内容。
四、销货台帐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销货时间、数量、发票号、食品售价、购货单位等内容。
五、凡购销食品经营者要制作食品标签、明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并按食品进销数量分别登记进销货台帐。
六、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保证食品质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检测,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方式有:从国家或其他权威部门发布的文件或信息上采录,国家认可质量监督结果;经营者自行送检;行政部门强制送检等几种方式。
二、对食品经营者提供的国家法定或许可的检测报告应予以认可。
三、对持有批次、日期等内容不同的检测报告,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送检的食品,经营者应送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验。
四、对经营者持有供货商复印件的检测报告的,应要求加盖供货商的公章以资证明。
五、对伪造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的,应加以重罚。
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 为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杜绝私屠滥宰行为,防止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备案制度是指肉类及其制品的经营者(含酒店、餐馆等肉类经营场所),为保证肉类及其制品的质量,将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等质量安全手续进行备案存查的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肉类包括猪、牛、羊、鸡、鹅、鸽子等动物;肉类经营这是指经营上述动物的经营者。
三、肉类经营者必须从国家许可的定点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
四、肉类经营者所进肉类必须具有“两证一章”或其他检疫证明(仅对冷冻肉类)。
五、肉类经营者对肉类的检疫手续应予以留存,以备查验。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未按要求建立落实备案制度的肉类经营者按照相关的法规予以处罚。
食品信息安全公示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求食品经销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是指食品出现产品质量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消费安全的情况时,食品经销商及时通过媒体或者其他手段使消费者及时了解情况,减少对消费者损害的制度。
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存在隐瞒、欺骗等内容。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方式可以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但必须通知消费者退货,承担消费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损失,并妥善处理收回的食品。
四、食品经销商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时,必须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进一步的行政行为。
五、食品经销商明知其销售的食品存在产品或者可能影响到消费者消费安全的问题,拒不公示的,一经查实,将加重处罚。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经销商应对其所销售食品的质量做出承诺。
一、加强自律,把好食品上市关,认真检查上市食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去向等内容。
三、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或经有关部门通报及经媒体曝光的食品采取及时有效的手段予以补救,避免造成更大的后果。
四、对由于所经销的食品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现行予以赔付。
五、积极、主动配合工商及相关部门对所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查、检验。
二〇xxx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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