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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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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保证我厂正常生产,做到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履行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

  2、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采料场、重要岗位人员、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

  4、严禁酒后上班,职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不准串岗、换岗、私自交换工种、顶替代岗。

  5、电工、焊工、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驾驶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及驾驶车辆,做到持证上岗。

  6、严禁上班时间穿拖鞋、高跟鞋、风衣、大衣、裙子、留长发和围围巾,装出窑、粉碎和制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法规,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止职业危害。

  7、严禁上班时间会客,职工家属、子女和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露天页岩采场、重点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场所,严禁带小孩上班,更不准带小孩到车间及作业场所玩耍。

  8、严禁在工作时间打闹、嬉戏、开玩笑、看书报,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拆安装电器设备设施,电工、焊工必须按规定停电停机检修电器和机械设备,严禁违章作业。

  10、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管好领用爆炸物品,爆破页岩时形成坡度,从上至下台阶式开采,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索)做到安全作业。

  砖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每年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检查5-6次,由分管厂长亲自挂帅,在各车间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

  2.各车间,班组的常规安全自查每月必须自查一次。

  3.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必须组织以安全生产,防火安全,治安保卫,文盲生产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

  4.对辖区内的机电设备,焙烧车间的避雷措施,作业车辆等每年组织2-3次的专项治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 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

  3.教育的主要内容

  ?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

  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额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全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1.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的操作证。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⑶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 安全教育形式;

  ⑴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⑵工人条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

  ⑶对离岗时间较长(休假、病休)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 ⑷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⑸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⑹使用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3.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员工不分配上岗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制止员工违章行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宏基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由公司法人领导,总经理主管,分层负责;设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车间安全责任人,工段或班组安全责任人三级责任制。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并有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各级负责人分别对公司、部门、车间工段或班组的生产安全负

  责;

  3、各级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2)将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同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5

  同时”;

  (3)执行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提供合理地安全生产指导,实施安全知识培训;

  (5)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劳动保护;

  (6)协助调查安全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各工段或班组重要岗位安全兼职人员,在安全责任人领导下,落实本工段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四零目标

  1、火灾为零

  2、死亡为零;

  3、重大工伤为零(工伤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

  4、重大设备事故为零(指停工三天以上的设备事故)。

  第五条 公司处理安全事故的原则:三不放过原则

  1、不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

  2、不明确事故责任,不放过;

  3、不落实纠正措施,不放过。

  第六条 安全生产措施

  1、员工操作遵从原则:三不伤害

  (1)不伤害自己;

  (2)不伤害他人;

  (3)不被他人伤害。

  2、公司积极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根据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责任人的职责、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结合“5S”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对安全生产行为

  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4)建立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对安全生产违纪行为实施奖惩;

  3、公司对员工实行“三级”教育制度,各级安全责任人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指导

  工作,组织安全操作培训;

  (1)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入职培训;

  (2)部门、车间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或新设备操作员工进行操作规程培训;

  (3)车间工段、班组对新员工或转岗员工或新设备(新环境)操作员工进行岗位操作

  指导、培训。

  4、公司对锅炉工、电工、焊工、铲车工等特殊工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5、公司对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装置,对相关岗位员工配置安全帽、口罩、防尘面具

  等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

  第七条 安全生产纪律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聊天、打闹或其它不严肃行为者;

  (2)在工作时间内脱岗、睡岗、串岗者;

  (3)在工作时间内看闲书、看报或参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酒后、或睡眠不足、精神疲劳上岗操作者;

  (5)非本岗位人员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开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者;

  (6)员工工作期间未经批准离岗者;

  (7)属休假、休息员工(非上班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生产现场者;

  (8)留有超过领跟以下长发、披发或发辫,头发不束起就进入有旋转设备的生产现场

  的;

  (9)违反公司其它制度规定的相关纪律者。

  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1)操作前不检查设备、工具、工作场地就进行作业;

  (2)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凑合使用;

  (3)发现隐患不排除、不报告、冒险操作的;

  (4)新入职上岗工人或变换工种人员,未经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或无证上岗的;

  (5)未经许可无证电工乱拉乱接电气线路或电线撒拉不规范的;

  (6)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危险作业的;

  (7)在禁火区明火作业或吸烟的;

  (8)检修、维修机电设备时,没有挂出禁止合闸或其它的维修警示牌的;

  (9)一切电器、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没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措施;

  (10)压力气瓶、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化学药品等物品,未定点存放专门管理;

  (11)高空作业时,未使用安全保护或往地面乱扔物件的;

  (12)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的;

  (13)调整、检查、清扫设备或装卸模具、测量工作时,不停机、断电的;

  (14)对各类设备的运转及设备的接地线装置,不定期检测、保养维修的;

  (15)在生产工作场所赤膊、穿背心和操作旋转设备时敞开衣襟操作的;

  (16)电焊、打磨等,有可能有异物溅入眼内而不戴防护眼镜、保护面罩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奖励、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参照《员工奖惩制度》:

  (1)经个人努力,勇于排除隐患或及时抢救,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生产安全措施进行革新,促进安全生产者;

  (3)一年内达到安全生产“四零”目标的部门和工段;

  (4)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举报不安全生产行为者;

  (5)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培训与宣传活动,表现突出者;

  (6)各部门领导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

  章制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公司将予以处罚,具体处罚方式参照《员工奖惩制度》

  (1)违反本制度中第七条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者;

  (3)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

  (3)酒后或疲劳驾驶铲车或设备造成事故的;

  (4)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上报、不采取措施排除,导致事故发生的。

  3、事故责任明确后的处理

  (1)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

  对违章造成损失的,追究违章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即:部门→工段或班组→违章者

  (2)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或再犯者,

  予以记过直到辞退;

  (3)因违章导致重大设备事故、伤害事故或而导致本人及他人受伤, 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的,追究违章者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严重的追及刑事责任;

  (4)造成工伤者,其医药费用如按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不能报销者,将由个人负责承担;

  (5)对无视安全生产,违反有关安全制度,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或接到违章

  整改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连带责任;

  (6)锅炉、电工等工种作业人员未办理上岗证属于违章行为;

  (7)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

  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成员,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2. 企业副总经理协助法定代表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3. 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的主任、班长为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4. 各岗位从业人员为本岗位的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谁主管、,谁安排,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 各单位、各级人员要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本厂的各项制度。实行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7.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增强预防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8. 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操作规程》,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坚持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

  9. 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确保生产、安全、消防、劳动卫生的设备、设施、器材的有效性。

  10、定期举办反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1、实行事故逐级上报制度。发生事故的部门及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企业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警。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措施。

  2、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投入计划。计划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3、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法人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专用。

  5、明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为本企业的法人。

  6、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既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

  2、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方可施工。

  3、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有合格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安全施工。

  4、施工队伍在施工前要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预案及措施。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施工队伍在施工完毕后,要出据安全施工证明书

  6、施工完毕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检查通过后,方可投产,投入正常使用。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由专人负责。

  2、由管理人员提前上报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设计。

  3、由安全管理机构监督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设计审批。

  4、安全设施检修队伍必须具备国家有效的资质。

  5、认真整改安全检修中的各种安全隐患,直至安全合格。

  6、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档案以及安全合格证书。

  7、制定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8、明确相关人员中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9、申请办理重大危险源安全使用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消防法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3、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下属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要制定出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按照消防规定给下属单位配备各类消防器材,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5、凡进入危险源区域内人员,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内,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6、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动火,生产与施工双方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制定措施,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动火。

  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施工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鞋底严禁钉铁器等物,施工中必须使用防暴工具。

  8、按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10、坚持“防消结合、预防第一”的方针原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兼职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的资金计划。

  3、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4、每年为进行一次体检,建立职工体检档案。

  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给与适当的岗位津贴。

  6、对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7、定期为特殊工种的员工进行专项体格检查。

  8、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坚决杜绝由环境、卫生引起的事故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措施,本单位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条件,本着“增产节约、保障功能、安全适用,需要局部发给的,必须发给的要给予保证”的原则。

  2、本单位必须为从事生产劳动的在岗员工免费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及时为员工免费配发防护用品,不

  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施工必须穿戴防静电服及防静电鞋,鞋底严禁钉铁器等物,施工中必须使用防暴工具。

  8、按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9、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10、坚持“防消结合、预防第一”的方针原则。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配备兼职卫生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2、将预防职业病方面所需的安全投入纳入年度的资金计划。

  3、为工人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4、每年为进行一次体检,建立职工体检档案。

  5、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给与适当的岗位津贴。

  6、对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人,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7、定期为特殊工种的员工进行专项体格检查。

  8、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坚决杜绝由环境、卫生引起的事故发生。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措施,本单位根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条件,本着“增产节约、保障功能、安全适用,需要局部发给的,必须发给的要给予保证”的原则。

  2、本单位必须为从事生产劳动的在岗员工免费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及时为员工免费配发防护用品,不

  得无故延期或降低发放标准。

  4、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劳动用品基础卡片”。工种变更时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为员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5、员工必须正确穿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

  7、各类劳保用品,员工上岗时必须按规定配备上岗,凡因不按规定使用、配备劳保用品上岗而造成的人身事故、职业病或其它影响身体健康的事件,单位不负责,后果自负。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单位安全检查每周两次,车间每日检查一次,班组做到每班一次。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3、班组成员在岗时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班组长反映,正确处理事故隐患,处理不了再由班组长向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反映,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4、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各部门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主管部门和领导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时,有责任立即做出反映。 6对监控整改的事故隐患,实行隐患所在岗位、基层单位、主管部门三级监控制度。

  7、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别由单位决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效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采取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减少事故发生的成绩显著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者。

  4、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5、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者。

  7、发生重大事故,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成绩突出者。

  8、对劳动条件、消除尘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二、责任追究

  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

  2、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发现后罚50元。

  3、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责任人50元,门卫50元。

  4、破坏各种安全设施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

  5、不按规定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罚责任部门100元/次

  6、凡因设计、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7、发现事故隐患,不按要求不按期限整改的,扣责任部门和责任人100元/次、人。

  8、存在各种违章、违纪现象施情节给予50—100元/人。

  9、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凡经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岗位。

  2、员工跨工种、跨班组调动或停工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进行单位和基层的教育方可上岗。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及操作新设备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

  5、新上岗、换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操作证》之前,不准独立作业。

  6、安全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予以公布,并计入个人档案。

  7、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8、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却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一律不准独立顶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常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和负责任。

  3特种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的工具、设备,并认真进行维修保养。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

  5、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

  7、新上岗、换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在未取得《操作证》前,不准独立作业。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一、班长岗位

  为了全面落实班长的职能及作用,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工作,同时以保证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厂纪厂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掌握本车间的工业流程、生产原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增强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车间达到环保要求。

  监督检查各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操作。

  5、平衡本班生产,协调与其它相关部门及岗位的工作。

  二、工人岗位

  为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环保意识,提高操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遵守厂纪厂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服从班长指挥,认真完成指令性任务。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掌握本车间的工艺流程、生产原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5、增强环境意识,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岗位环境达到环保要求。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单位各厂点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会,会议要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重点,传达有关文件,并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预防此类事故在本岗位发生。

  2、单位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健康、环保大会,会议要总结上季度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并对安全检查进行奖罚总评。

  3、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方面的

  会议。会后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4、年底参加安全总结大会,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情况,对安全做贡献的同志给予表彰与奖励。

  5、加强开会有关纪律,严肃处理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议的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在及时报警的同时,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安全的领导部门。

  2、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签订、工商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单位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单位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

  2、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

  3、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要设专户,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4、公司每年年终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对以上人员进行考核。对当年安全生产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将予以扣除,视情节严重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检查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安全生产。

  2、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无一降”(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3、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以便保证质量,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强令职工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并有权向上级报告和如实反映情况。

  5、坚持文明生产,做好清场工作,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牢靠。边角料,杂物要及时清理,保证做到道路坚实畅通。

  6、电器和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7、超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对已损坏的钢丝绳变形的吊钩,斜环等严禁使用,应及时更新,绝对禁止超负荷作业。

  8、超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从人的上空行走,重物与起重吊臂下不准站人,吊物时要有专人统一信号的指挥。
  动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在禁火区内禁止擅自动用明火、需动火时,应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开开具动火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

  2、厂区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等电器设备。

  3、食堂、宿舍、办公楼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暑降温和通风设施,相关人员必须懂得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公司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电器设备有漏电产生火花现象的,应立即停电检修。

  6、各生产部门、仓库配置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的,需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7、下班前或节假日,各科室、部门均应有专人负责检查有无火种。并关闭好电源开关及门窗。

  8、违反禁火制度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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