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知识大全>知识百科>法律知识>

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政策简介

炜杭分享

  公租房是对公共租赁房的简称,是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要申请公租房的人们首先需要了解公租房政策,尤其是申请的条件及流程。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介绍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法律知识。

  简要介绍公租房政策

  一、公租房的含义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对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二、公租房的投资主体

  1、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在今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为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各地区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

  2、其房源一是政府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得到,二是通过新建或改建。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3、公共租赁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能出售。

  4、细化规定中明确,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经济组织以独资、集资或者股份制的方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多元化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由企业投资和持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和维修等日常工作。这类企业可由社会机构出资设立,也可由社会机构和政府共同出资组建。

  5、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所有部门应当承担物业管理责任,为承租人提供日常居住服务,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有偿居住服务等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三、公租房的供应对象

  1、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2、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江苏省的细化规定中指出,新就业人员是指具有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3、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

  四、对公租房的要求

  1、公租房的租赁合同一般为3到5年,合同范本以及租金水平由省市政府住建部门制订和调整。公租房到期可以申请续租。

  2、新建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并要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公租房要进行基本室内装修,具备直接入住条件。

  3、供应范围和申请标准由市县的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4、公租房只能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让、闲置或进行经营性活动。如拖欠租金,则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5、开发区、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提供给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由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调剂安置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租住。

  五、公租房的政策优惠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此外,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3、上述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

  4、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5、公租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各地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

  6、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租房中长期贷款,具体办法由人民银行、银监会制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

  公租房的重要意义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这样的转变,其出发点是政府认可那些非传统意义上的低收入群体也需要政府的帮助,通过公共租赁房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或许将有更多帮助非低收入群体减负的政策出台,比如减税、就业帮扶等等。

  另外,公共租赁房能够真正完善起来,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价继续攀升,让人们放弃急于买房的心理。购房的人少了,房价也会有所回落,这样就又能让一部分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这些群体原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只能硬着头皮到市场上租房、买房。大规模地增加公共租赁房,可以分流相当一部分购房需求,减轻商品房供求压力,从而稳定房价。现阶段尽管建成规模还比较小,但可以起到稳定预期的作用,避免大量需求集中入市,为楼市调控争取时间。

  公租房拆迁的补偿方法

  一、公租房拆迁时如何安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二、公租房拆迁时如何计算补偿金

  (1)所有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承租人由所有人负责安置。所有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所有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原有租赁关系终止。给所有人补偿款不设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也无价格补贴。

  计算公式为:

  货币补偿金额=评估单价x20%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承租人补偿款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包括由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私有居住房屋、落实私房政策后由房管部门代为经租的居住房屋,以及1983年12月17日《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经建立租赁关系,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且租赁关系延续至今的私有出租居住房屋。

  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政府咄咄逼人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下一页更多精彩“公租房申请条件”

67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