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南市落户办理条件新政策(2)
济南购房限购新政策
济南市居民限购2套住房
根据政策,强化竞买居住用地(含兼容居住用地)资金来源管控。将竞买资金管控要求列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竞买人所有竞买土地资金(包括竞买保证金、土地销售价款等)全部为自有资金。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等部门组成土地竞买资金联合审查小组,实施土地竞买资金审查监管,发现违规的,取消竞得资格,不返还其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定金),并纳入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在加强商品房预售审批管理方面,济南市适当提高了商品房预售申请门槛。规划12层以下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工后,12层以上住宅单体主体结构完成一半(不少于12层)后,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而且,对销售均价高于开发成本(土地、建安等相关成本)20%以上的住宅项目严格审查,涉嫌暴利的,限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通知提出,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政策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高新区。
“身份”不符合政策多位购房者退房
位于工业北路一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朱女士表示,“我有位客户是之前购入的房子,虽然还没有网签,但已经交了房款。当时购买时的房价比现在每平便宜近千元,现在她不想放弃这套房子,觉得再买也没有这么合适的价格了,所以正在跟家人商议这件事。”
说起26日出台的限购政策,位于唐冶片区的一家售楼处的置业顾问陈女士有些无奈,“自从10月份出台限购政策之后,销售量就一直下降,来看房子的顾客也少了很多。前一阵子我们楼盘有促销活动,好不容易积累一些人气,紧接着又出了新的限购政策。”陈女士告诉记者,“我有个刚需买房的客户,他是外地人,打算在济南买首套房。合同都快签了。可是他社保才交了一年,不符合新政策的规定。好在我们楼盘是期房,明年年底才能交房。我跟这个客户一商量,他决定还是先订下看中的房子,后续再网签、还贷款也是可以的。”
不过在同一片区的另一家售楼核心,置业顾问王先生却没有留住客户。“自从10月限购政策一出,几乎客户退房都是因为手中已经有三四套房子了。”谈及最近接待的客户,王先生表示,“进入12月以来,我一共接待了5位有意买房的客户。其中有一个客户,他名下有4套房子。因为他并不符合政策要求,所以这单也吹了。”
业内人士张女士告诉记者,“进入12月以来,济南市的新房网签量是在逐渐增加的。由于26日出台了新的政策,预计未来楼市将进入转型期,房产销售量会有所下降,观望态势会进一步加重。”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一)亲属投靠落户条件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登记结婚,需投靠夫(妻)生活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准许来济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来济投靠。
3、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手续材料及流程
(二)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被投靠人(在济一方)申请
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
②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
③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
④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于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⑤《独生子女证》(仅限于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三)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批
七、济南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条件、办理流程
(一)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条件
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回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2、由安置部门接收,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办理所需证件: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4、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投靠的)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落户办理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的,入户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当场办结
2、符合基本条件第2、3条的,入户人完备上述手续后,到拟落户地区公安分局申请,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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